第271章 衣服换墨镜
    王大力走进李艳家所在的那个小区后,先在大院里看了一下,没看到李艳的车,说明这娘们不在家。

    这一刻,大力感觉不妙,这娘们肯定是拿着自己背包里的钱逍遥去了。

    不过他还是抱着一丝希望,走到后院,顺着管道爬到李艳的窗口,先看看屋子里的情况,确定没有埋伏后才翻窗进屋。

    屋子里一切正常,李艳没在家,也没有公家人。

    他走进客卧里,自己的包包还在床头,拿起打开一看,里面果然已经没有了钱,只剩下那套带着汗臭的衣服。

    大力气得又骂了几句,然后躺在床上抽烟。

    抽完了一支烟,他起身到处翻找,希望能在李艳家找到一点钱财,哪怕是一千八百的也好,够自己离开金海就行。

    偷这种人家的钱不算偷,谁叫她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的钱拿走了,那可是一万多啊,老子拿你家点钱算个屁!

    到处都找遍了,包括李艳父母的房间他都进去翻箱倒柜的看了,都没有找到钱,哪怕是一块也没有。

    而且,就连金银首饰什么的也没看到,应该早就被那嗑药的臭娘们卖光了吧。

    大力气馁的坐在沙发上,又点上一支烟,郁闷的抽着。

    每隔一两分钟,他会走到阳台上看一眼,看看有没有公家人来。

    万一他们有个诸葛亮,算到自己会倒回来,那自己就成了瓮中之鳖了。

    他倒是希望李艳能回家来,这样不但能收拾她,还能拿回自己的钱,哪怕已经被她花掉了大半。

    大力在李艳家足足待了一个小时,中途还凑合着弄了点吃的。

    吃完了又继续在她家待着,随时注意有没有人来。

    大力这么做确实很冒险,但他已经分析过了,公家人不知道自己落下一万多块钱在李艳家,自然不会设埋伏蹲守自己。

    此时,他们可能在全城的各个地方全力搜捕,却想不到自己就藏在李艳家里。

    这就是人们说的灯下黑,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李艳都没有回来。

    渐渐的,大力觉得困了,打算睡一觉再说。

    为了防止李艳回来看到自己,他把家里收拾了一下,尽量恢复原样,然后进入李艳父母的房间,关上门并上了锁,倒在床上睡去。

    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

    看着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连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胆量,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地方,居然还能安稳的睡到天亮才醒来。

    人才啊!

    悄悄打开房门一看,李艳还是没有回来。

    洗漱之后,该吃早餐了。

    家里唯一的一点面条和大米昨晚被自己弄吃了,大力到处找了一下,在厨房的一角找到一包过期方便面。

    看了一下生产日期,也没过期多久,才两个多月。

    烧水泡面吃完之后,大力没有了再等待李艳的耐心,决定离开她家,设法逃离金海。

    背上自己的背包,戴上鸭舌帽,他轻轻打开客厅的门,走了出去,又轻轻把门带上。

    就在这时候,对面邻居家的门突然开了,一个五六十岁的大妈拎着垃圾走了出来,怔怔的看着大力。

    妈呀,李艳家里怎么突然出来一个男人?

    昨天,她家来了很多公家人,好像据说是抓捕通缉犯,公家人走了之后,她不是也开着车走了吗?昨晚上一直没回来。

    那么,这个男人是怎么进入她家的?昨天公家人要抓的人,不会就是这个家伙吧?

    大妈正这么想着,大力冲她一笑,“早啊,大妈!”

    说完,噔噔噔下楼去了,留下大妈还在原地拎着垃圾发愣。

    大力意识到大妈会报警,匆匆走出小区后,疾步而行,远离了小区。

    事实证明,是自己想多了,现在的人,只要跟自己无关的事,都不会去管,李艳那么干,只是为了那两万块钱。

    沿着道路又走了一段路之后,这一带比较安静,过往的人也不多,大力就放慢了脚步。

    忽然,他看到路边有个流浪汉,屁股坐在石阶上,背靠着一棵树。

    流浪汉穿的破破烂烂,脏兮兮的,不过他脸上那副墨镜吸引了大力。

    那墨镜一看就是个牌子货,起码要几百块钱,上千块也有可能,也不知流浪汉从哪儿弄来的。

    要是有他那样的墨镜就好了,鸭舌帽配上墨镜,看起来比较酷,又不容易被人认出来。

    可是自己现在身上只有八块五毛钱,恐怕只能买副玩具墨镜。

    玩具墨镜肯定是不行的,难不难看的都无所谓了,给人一种脑子有问题的感觉。

    虽然现在处境困难,但他还不想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疯子。

    灵机一动,大力决定跟流浪汉商量一下,拿自己包包里那套衣服跟他换。

    已经走超过流浪汉的他倒了回来,蹲在流浪汉身边,把背包拿在手里,笑道:

    “大哥,跟你商量个事好不好?”

    流浪汉怯生生的看着他,不说话。

    “我这儿有套衣服,送给你,你要不要?”大力说着就把背包拉链拉开。

    “你看我这套衣服,衣服是阿玛尼的,裤子也是,这一套一万多块钱呢,送给你好不好?”

    流浪汉还是那副表情,看着大力不说话。

    看来不好沟通啊。

    大力把衣服拿出来,把衬衫展示给他看,“阿玛尼,名牌,知道吗?穿上挺帅的!”

    流浪汉看看衣服,又看看大力,还是不说话。

    沃日,不识货是吧?

    大力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流浪汉指了一下自己裤腿上的商标,上面显示adidas。

    大力笑了,“你那个是假的,一看就知道是二三十块钱那种,我这套是正品,一万多,比真的阿迪达斯还好,再说我这个比你那个干净,是吧?”

    流浪汉又看了一眼大力手中的衣服,看样子有点动心,最后还是放弃了。

    人堕落到这种地步也是服了,活球该你成为流浪汉!大力在心里骂道。

    算了,看来这家伙很稀罕自己的东西,要想拿衣服给他换墨镜是不可能的。

    大力正要把衣服装回背包,流浪汉居然唱起歌来:“阿玛尼,那库盆大,那库盆大喂喂......”

    大力心里一动,原来这家伙喜欢家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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