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第 8 章
    迟雾在床上胡乱扑腾了一阵,还是难以压抑住心底巨大的兴奋感,直到房门被敲响,下一刻,随着门把手被旋转的声响,门也被一同推开。

    迟母站在门缝后看着床上的一片狼藉,微不可见地蹙了下眉头,一只手拢了拢身上披着的外套,才温声道:“小雾,该睡了,熬夜可不是个好习惯。”

    迟雾倏地从床上坐起来,跳到地上,直接朝着迟母身上扑过去。

    上辈子。

    在他确诊癌症前一年,迟父、迟母一同死在了突发的连环追尾车祸中,死状惨烈,他们死后,迟延宁整个人也彻底陷入悲痛中,用沉默寡言包裹住自己,专心扑到工作上,连带着对迟雾这个弟弟也鲜少关心,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冷淡漠视。

    最后,迟雾被送往疯人院,迟家彻底只剩下迟延宁这个孤家寡人。

    迟雾紧紧抱着迟母,将下巴压在她的肩头上,叫了声:“妈。”

    迟母怔了下,随后抬手摸上迟雾的头发,动作轻柔,语气也在此刻软和更多,“做噩梦了?”

    迟雾沉默两秒,闷闷地“嗯”了一声。

    迟母轻轻叹了口气,又问:“梦到什么了?”

    顿了下,迟母接着问:“又梦到孤儿院了?”

    迟雾想说不是,想说我梦到你们都死了,我也死了,但话到嘴边又生生止住,算了。

    迟雾说:“算是吧。”

    迟母眉心拢得更紧,她双手抓着迟雾的肩膀,两人分开些距离,细细地看着迟雾脸上的微表情,待她看见迟雾确实只有满脸沉闷时,才抿抿唇,说:“明天请李医生来家里一趟吧。”

    李医生,迟家专聘的心理医生,就是为了给迟雾治疗总做噩梦这个病,但每次李医生来,都只会同迟雾说些有的没的,仔细问些梦里的内容,发现迟雾也记不得后,她便会为这场治疗画上句号,而迟雾则收获了几盒安神的药。

    迟雾不喜欢吃药。

    但迟母总会叮嘱着他,看着他把药准时吃下去。

    这次也不例外。

    李医生收起治疗工具,拢起身上的大衣,一边如往常般叮嘱道:“不要经常去想梦里的内容,也有可能是上一次做梦后,你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想起它,给自己下了层心理暗示,所以后来的梦都是围绕着它展开的,这样对大脑不好,更严重的话,会导致精神分裂。”

    迟雾重复道:“精神分裂?”

    “对。”李医生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站直,视线笔直地落到迟雾的脸上,她的视线总是格外具有穿透力和压迫感,“幻视、幻听,甚至构造出一个或多个假想、不存在的个体。”

    不存在的个体。

    迟雾反复在心底念叨这个字眼。

    李医生看着他的目光逐渐加深,“怎么?你现在已经出现这种情况了吗?”

    说着,她从一旁抽出一根笔,用笔敲击了下掌心,不重不轻的声响瞬间将迟雾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

    迟雾条件反射般摇摇头,“没有。”

    李医生还欲多问,房间门就被迟母从外推开。

    迟母敲了下门,笑吟吟地看着李医生,问:“很严重吗?”

    李医生不动声色地看了眼迟雾,而迟雾好死不死和她对上视线,被她这一眼看得整个人莫名紧张。

    好在,李医生很快移开视线,朝门外走。

    在门关上前,迟雾听见她说了句:“和以前一样,多注意休息就好。”

    迟雾松了口气。

    他知道,李医生绝对看出了自己身上的端倪。

    可迟雾现在顾不得去考究李医生到底为什么这么做,出去之后又有没有泄漏什么,他现在满脑子都是“精神分裂”四个字。

    难不成上一辈子包括于南都只是他假想出来的一切?

    可他自杀时的疼痛那么清晰。他到现在都记得,那把匕首刀刃很钝,他反复割了十三道才割到了很深的位置,血一瞬喷涌而出,淹没视野,淹没世界。

    迟雾回想于南身上的温度气味。

    也都是那么清晰,好像一辈子都不会忘却。

    门再次被推开。

    迟母面上带笑,正和李医生闲聊。

    她拍了拍李医生的手,说道:“你妹妹也很争气呀,听说又考了第一名呢。”

    李医生笑了笑,只颔首,没应声。

    李医生干脆利落地收拾好一切,离开了迟家。

    迟母手里端着杯温水。

    迟雾就知道是要他现在就开始吃药。

    迟雾从迟母手中接过个白药片,却鬼使神差地没先喝水,而是把药片放在嘴里,用舌头抵在上颚处,苦涩味瞬间弥漫开来,迟雾被苦得脸上皱成一团。

    干吃药这么苦,于南怎么做到面不改色的。

    迟雾乖乖接过水杯,把残余的药片顺了下去,但苦味好像就那么根种在了他的口腔里,经久不消。

    迟雾梗着脖子,“妈,糖。”

    迟母瞬间递上去颗彩皮糖果。

    迟雾从小就怕吃苦,迟母身上也一直带着糖。

    把糖含住,迟雾才觉得好了不少,顺了口气。

    迟母看了眼墙上挂着的钟表,嘱咐道:“一点钟的时候时候不要忘记再吃一片,学校里替你请了假,在家好好休息吧。”

    迟母从来不看重迟雾的学业,不强求,甚至是不在乎,仿佛迟雾学习不好才是最正确的事。

    迟雾有时候想,或许是因为他哥学习特别好,从小就刻苦努力,吃了不少苦,有他打头路,自己才不用再折磨自己去学那些让人看一眼就脑袋疼得不行的东西。

    “那钢琴课呢?”迟雾又试探着问。

    迟母瞬间沉下脸,说道:“这个必须要上。”

    “好吧,知道了。”迟雾瞬间蔫了。

    迟母走后,迟雾掐着时间等了十分钟,直到门外传来汽车启动的声响,迟雾才松了口气,瞬间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下跑下去。

    推开房门,迟雾左右探头勘查了下局势,确认好家里只剩佣人了才放心大胆地往外走。

    迟雾下了楼梯,看都没看一眼厨房里做好的早餐,直接随便抓了把车钥匙就往外冲,但刚走到门口,他低头看了眼车钥匙,思忖两秒,又退回去,精挑细选地换了一把钥匙。

    迟雾踩下油门,伴随着尾气喷洒,轰鸣声阵阵,他带有目的性地直奔于南家的方位。

    一路上像是老天刻意刁难迟雾,几乎每个红路灯都在迟雾要过去一瞬变成刺眼的红。

    迟雾在被等待时间磨着耐心,他不耐烦地用手指敲着方向盘,将音乐声开到最大,一路上都是他车内暴躁的摇滚乐声。

    这个红路灯。

    迟雾车旁停着的那辆车降下车窗。

    他们已经一起等待了四五个红路灯。

    车窗降下,露出里面一张张扬的笑脸。

    “hello,让我瞧瞧这是谁?”男生将车窗降到最低,整个人趴在门上,胳膊撑着脸,他笑时桃花眼上扬,一看就是个不省心的主。

    迟雾冷淡地瞥了他眼。

    温琳。

    出了名的浪.荡子弟,经常拐着迟雾和他一起去山顶赛车。但迟雾对这些东西都是新鲜感居多,新鲜感绝不超过三分钟,迟雾唯一一直坚持着的,也就是学钢琴,因为这是迟母希望的,并且强迫的。

    温琳也经常光临迟雾的钢琴演奏会,坐在台下大声鼓掌,然后在一切结束后偷溜到后台,试图把他拐出去鬼混。

    但可惜,迟雾坚守本心,每次钢琴演奏会结束后都要去江边吹风,没一次被他拐跑。

    上一辈子迟雾生病后,也只有他来探望过一次,就那一次,之后就没了联系。

    迟雾对他没什么感情,也算不上的真正的朋友,狐朋狗友,打发时间的而已。

    但他去探望过迟雾。

    迟雾回了句:“是我。”

    温琳笑眯眯地从车后座抽出来一支玫瑰花,扔到迟雾怀里,“接着,骚包拉法配红玫瑰,绝配。”

    下一刻,红路灯转绿,他对着主驾驶上的另一个男生一声令下,跑车似弦般潇洒飞出去,只留下一片尾气。

    迟雾抓住红玫瑰,踩下油门,却没追上去,而是转了个弯,换了另一条不大拥堵的车道,停在路旁,在导航里搜索了番。

    定位,出发。

    至于那支红玫瑰,被迟雾插在了垃圾桶里。

    一片恶臭的塑料堆里,一抹红色停留其上。

    迟雾驶到那家便利店门口时,时间刚好十点钟。

    他朝便利店内看了看。

    里面站着的店员是另一个生面孔,看起来年龄要稍大些,整个人沉闷内敛。

    迟雾给车熄了火,走进便利店。

    迎宾铃一响,一切回到初始。

    迟雾深吸口气,动作缓慢地走到收银台旁,“一盒□□爆珠,还要一个防风打火机。”

    店员从身后摆台上拿下盒烟,又挑了个打火机试了下,确认能正常点火,便一齐放在收银台上,动作干脆利索地扫码,确定账单。

    “一共二十五元。”店员说。

    迟雾拿出手机,切到付款码页面,递过去,与此同时,他的视线也在一点点地打量这家便利店。

    没错。

    一切都和他印象中一样。

    绝不可能是他幻想出来的。

    把烟和打火机揣到兜里,迟雾没动。

    店员半晌后察觉到,抬头看了他眼,“还需要什么吗?”

    迟雾下意识地咽了下口水,问:“我能问一下,你这儿有一个叫于南的店员吗?他大概是晚上八点的时候上班。”

    店员皱了下眉,回想数秒,才摇摇头,“不好意思,这个我不清楚。”

    迟雾的心从紧绷着的高处一下跌落到谷底,又回弹了下,飘荡在低空上。他抿抿唇,“哦”了一声,才说:“谢谢了。”

    走出便利店,迟雾站在冷风中,抬头看着面前的街道。

    一切都如此熟悉,却又陌生。

    迟雾吐了口气。

    他现在要干什么?

    直接闯进地下室里,直接跑到于南面前说我是你八年之后的男朋友?还是想写别的办法确定于南的存在然后再一脸落寞地踩着一点钟的时间回家吃药?

    迟雾坐回跑车上,看了眼放在副驾驶上的一整束红玫瑰。

    看来是送不出去了。

    迟雾把刚买的烟掏出来,随手扔到副驾驶上,然后一手拿起红玫瑰,安静地打量着。

    还算不错。

    但其实,不大配于南。

    于南安静平和,应该更适合水仙花,但谁让红玫瑰这种花被烂俗的世界同爱情挂上了勾,几乎成了感情里的金字招牌,只要你想发展一段至死不渝的爱情,就要用它来叩想那个梦中情人的房门。

    迟雾想把红玫瑰放在于南的床头,就像一把野火一样,把于南卷进自己的梦里。

    别再梦孤儿院这种东西了。

    至少来点儿有水准的。

    来些和于南的春.梦呢。

    迟雾又掏出来打火机,打算把红玫瑰烧了,下次踩着点儿过来,再给于南买新的,但打火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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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起来,手指还没摁下去,那束玫瑰花就被人不客气地夺走。

    迟雾顺着那双白皙的手看过去。

    正对上温琳恶劣的笑。

    温琳左右打量着红玫瑰,颇有兴味地问:“这是送我的回礼?”

    他拉开车门,直接整个人砸到副驾驶里,跳脱地像个招人厌的猴子。

    “不是。”迟雾懒得跟他解释,但念着这人看过自己一面,还是补充了句:“送给喜欢的人的。”

    “喜欢的人?”温琳动作一顿,扭头看他,“谁?我认识吗?”

    迟雾摇摇头。

    你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

    现在,我这还是单相思呢。

    迟雾说不出口这么可怜的话,干脆闭嘴。

    温琳挑了下眉,把玫瑰花重新放进迟雾的怀里,动作不算温和,玫瑰花瓣还掉下来了几片,散落在车内,“我看你刚才准备给它烧了?怎么着,表白被拒了?”

    “没有。”迟雾有气无力地说。

    他哪有被拒绝的资格啊。

    惨兮兮的。

    哎。

    迟雾往后一靠,问:“你来干什么?”

    温琳耸耸肩,“没事儿干,出来溜达溜达,结果就碰见你了,又请假了,小病秧子?”

    停顿一秒,温琳又打趣道:“你这总爱生病全是因为你老在家里闷着,搞些什么弹钢琴的高雅活动,听着够装逼,其实连气都不通,忒没意思,你就应该跟我出去潇洒,保准以后你身强体壮,再也不生病,到时候你指哪打哪,谁不喜欢身体健壮的男人啊,那时候你还用得着哭丧着脸躲在这儿烧玫瑰花?”

    “全是歪理。”迟雾说:“有人就喜欢我这样的,我生病了他也喜欢。”

    温琳笑了声,“所以呢,牵出来溜溜?”

    迟雾给了他一记眼刀,“滚。”

    温琳不再跟他插科打诨,顺势说了些别的:“话说回来,你哥是不是快过生日了。”

    迟雾不记得这些事,“应该吧,干什么?”

    温琳说:“你哥生日宴会还和去年一样吧?上次吃那提拉米苏我到现在都念念不忘,想死我了可。”

    温琳又接着问了句:“你哥那女朋友是不是这次也要出席了?应该快宣布联姻的事儿了吧。”

    他扭头看着迟雾问:“你呢,你以后也要联姻吧,家里跟你说看好哪家的了吗?你不都成年了,应该没两年就要订婚了。”

    迟雾还记得呢。

    上辈子确实有这一茬。

    迟母给他看了家。他向来不在乎这些,没个喜欢的人,又被一直灌输联姻的必要,自然坦然接受了。

    但在订婚宴前几天,婚约突然取消,这事儿之后都没人提起过,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这也导致,迟雾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准备和他订婚的人到底长什么样。

    估计这辈子也是这样。

    迟雾干脆说:“我不订婚。”

    温琳问:“因为有喜欢的人?”

    温琳轻笑了声,说:“真爱至上可不提倡,你哥可还在上头压着呢。”

    还没等迟雾深思他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就接着说:“跟我出去溜溜?我给你开解一下心结?我可是情场法官,没有我看不透的局。”

    迟雾不打算跟他走,现在这个时间要是和温琳走了,他保准要用“时间还早”为借口把自己拐到深山老林里去,没意思透了。

    迟雾干脆问:“我喜欢别人的男朋友怎么办?”

    停顿了下,迟雾又自觉改正了下措辞:“我该怎么撬墙角?”

    温琳:“……..?”

    温琳一手摩挲着下巴,神情复杂地盯着迟雾,好半晌,他才憋出来句:“迟雾,你玩的这么野啊?”

    迟雾懒得跟他解释,问:“所以你这个大法官也没办法是吧?”

    “谁说的?”温琳当即理了理衣领,咳嗽两声,“办法多多的好吧。”

    “你先告诉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男朋友又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才能给你想办法。”温琳说。

    迟雾思忖两秒,说:“他长得很好看,不是一般的好看,就是你一看见就眼前一亮,然后想跟在他身后一辈子的那种好看,他还特别细心温柔,很会照顾人,你听他说话就觉得像听夜莺唱歌一样。”

    温琳:“……..”

    他妈的小学生措辞全搞上来了是吧。

    为爱无脑夸是吧。

    温琳听不下去了,这他妈的简直叠加了一百层滤镜啊,有什么参考必要啊。

    夜莺成精了是吧。

    温琳打断他,问:“他男朋友什么样?”

    迟雾脸色一沉。

    “卑鄙无耻。”

    卑鄙地提前遇到于南。

    “不懂珍惜。”

    居然不二十四小时黏着于南。

    “貌丑无比。”

    情敌绝对丑陋。

    “两面三刀。”

    温琳:“……..”

    服了。

    温琳满脸无语地扭头看窗外,顺便伸手把音乐声调到最大。

    让他回到自己的小世界里吧。

    祈祷。

    但一转头,温琳就对上一道视线。

    那道视线如同烙铁般生摁在温琳的身上。

    温琳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就看见了一个牵着狗的男人站在风里,视线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没有半分情绪。

    而那只狗也在盯着他。

    两道视线如出一辙。

    仿佛已经盯着他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