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挖到了一柄长剑,我甚是惊讶,疑惑地掂着去找孟婆,此物怎么在河岸上也有?
孟婆正搅着一锅糊糊,心不在焉地瞅了瞅我手里的长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好些人死的时候什么都想带,天上飞的,河里游的,石头里挖出来的,皇帝赏赐的,甚至是自己的婆娘,都想带到来世继续享受。带把剑也不见有什么奇怪的。
乾坤都能挪移,还有什么不能挪移的?
只是他们不知道,等到他们喝了汤,好些东西都忘了,带剑做什么?银子都扔了还要剑做什么?他们自己都想不明白,所以他们抬手就把剑扔在黄沙下面了。
我豁然。瞅瞅孟婆新熬的汤,道,今日的汤……怎么是这个模样?是不是换了配方了?
孟婆嘻嘻一笑,反问我,嗯,是的,我加了人参,要不要尝尝?
我摇了摇头赶紧撤。
别人下地狱都带点东西,躺在竹蓬里,我心下想了想我带了什么,却发现我什么都没带,只带了一腔怨恨。
这柄剑看着不错,与我原来的那一把涤尘重量差不多,手感也相似,只是剑身上刻印了一套符文,俗了点,并非上品。上品的宝剑一是锋利不形于色,二是趁手犹如臂膀。面前的这把剑符合第二点,却不符合第一点。
回过头来看我的竹蓬空无一物便将长剑插在竹蓬边上,权且当作一件装饰品。
天姚被我带到家的时候,她也是这么做的。
彼时,我领了知府老爷的银子,然后一面开始建设新公塾,一面乘着晚上偷闲看书准备学业,一不留神,便被城里的强盗给盯上了。
我毕竟是一介书生,不太知道江湖规矩,在建设新公塾之前是应该祭拜本府的山头的,官道上的要拜一拜,□□上的要拜一拜,相关的地主也要拜一拜,最后还要得穷苦人家一分糊口的钱。少了这些强人在背后支撑,公塾即便是建起来了,也很难正常运作。
于是地头蛇都知道了主持建造新公塾的人是个只会读书的门外汉。
所以,强盗们便壮了胆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对我下手了。在一片未成的工地上,我抱着我的账本和银票如风箱里的老鼠,四处躲着逃命,尽管风箱只有一方院子那么大,我却怎么也逃不出去!
天姚从屋子里飘出来了。
她真的是不用走的,是用飘的,浑身像是没有丝毫重量,在各种建筑材料中穿行,一把长剑使得天花乱坠,不仅把已经挂了彩的我从强盗堆里给拉了出来,还手起刀落,留下了他们的一只只耳朵!
我是个不喜欢武力的人,更不喜欢见血,但是被她罩在怀里,然后看着那一只只耳朵在我为了逃命打翻的火光中飞起来,心中却无比畅快。
偶一回头,没有月光,只有火光,她将我提在怀里,发丝清清凉凉得拂过我的脸颊,虽不施粉黛却面若桃花,虽荆钗布裙却飘若天仙,虽神情冷峻却赛过三月春风!
那刹那间的芳华,足以倾倒众生。
而灼灼跳动着的火光中,众生只有我一个。
第二天,知府老爷得知此事,风驰电掣地冲到公塾的工地上,颤颤巍巍地拉着我的手,上下打量着我有没有缺点什么多点什么,等发现我只是脸上挂了点彩之后喜不自胜地连连大叫:“苍天待我不薄啊!儿啊,你这是积了多大的福啊!”
我则艰难地从他怀里挣扎出来,喘着气道:“老爷,你要捏死我了!”
当晚,他就让我入洞房。
我还有些犹豫,可他说了,贴身保护才是我们那个赌约不会失败的保证。
我虽觉得如此有些唐突,恐失了礼节,但想到那赌约,便深以为然。
接下来的日子顺风顺水。
我建起了公塾,天姚学会了不再将衣服说成皮,也不会再在月圆之夜钻回古墓里面去躲月光之力。有我在他身边,纯阳之气足以将太阴星君比下去,所以她不用担心会露出一身珍贵皮毛。
日间,我应知府老爷的令,在街上招收学生、聘请先生、教授学生、做着一个举人的分内之事,天姚则去鲜味居学习做菜、料理之法。
她每日会将做好的菜肴送到公塾里来,可是大多数菜还没到我的嘴里,便被那些书生们一抢而空。
我每每看到这些学子们讨论着这肘子是酱的还是卤的,就很有风度地给他们说这是酱的,并将制作方法一句句实打实地说出来,其实他们不知道,这样我就能从他们嘴里把我的口粮重新夺回来!
这样一次两次还可以,时间久了,书生们见我过来端起碗就跑。
我很生气,给他们最重的课业。
但是结果却没把他们压垮,第二年的乡试中,三十人中竟然出了七个秀才!
我名声大噪。
……
我一直以为会从沙子底下挖出来书,但是一直没有挖出来过,这令我怀疑是不是这些死人中间没有书生,或者没有爱看书的人,孟婆望着我呵呵笑道,腐儒腐儒你没听说过么,他们身体腐朽的时候,书也就一并腐朽了,哪里还带得到这里来?
我想想也是,像我这样的书生不在少数,定然不可能三百年也不出一个,但身前就是备了再多的书,即便是带到这里来了,这风沙吹一吹书页也就烂成渣渣了,那里还找的见?忘川河的河水不是一般的水,连人喝了灵魂里的记忆都能灭掉,更何况是书上的字迹?
这就有些苦闷了。在挖沙之外,我需要点生活情趣来刺激一直没有找到天姚尸骨的失落,但是看来这一希望要落空了。
天姚不识字,我始料未及。
她用四指将笔抓在手里艰难地写出一个“天”字,嘴里嘟囔道,我又不考状元,识字做什么?
我道,那些菜谱你不要记?
她说,师傅做出来我瞅一瞅就依葫芦画瓢给做出来了,记什么菜谱?
我皱眉道,我要是上京赶考了,写封书信你指望谁给你读?
她扭头扔给我一个天真的笑,道,林大人说了,让我贴身保护,你上京赶考,我还不得跟着?
我急了,又道,那……那将来我们要是有了小狐狸,你不得教他认字?
她这才懵懂地点了点头,道,这倒是个正经问题。
我反而一脑门的汗。万一我们真要是有了一窝小狐狸,那可怎么办?
……
没有书,干脆就自己写。
反正孟婆从河里会不时捞出来些竹子,这些竹子搭竹蓬是绰绰有余了,批一些来写书也是可以的。
初时,我处理这些竹子是用剑的,但是长剑杀人不错,但是刻书就显得笨重了许多,于是我后来就又去沙子里面挖。我就不信,这千千万万的人里面没有鬼魂丢下的小刀。
小刀没挖到,结果挖到了一只峨眉刺!
恍惚间,我又回到了橙园。
基于家族传承,嫣然很喜欢练武,我承认,这让她的身段错落有致,在床上很有感觉,但是当这东西成了她能压我一头的长处时,我却提不起兴致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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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她的动作很是曼妙,虽没有天姚的飘逸,但是却很实用,而且进退之间有说不出来的气势和力道。峨眉刺的核心使用招式都是短打进攻的,所以她的身形招式就很快,一树桃花下红色的蝴蝶在上下翻飞,而我没精打采地冲蝴蝶说,慢点,小心闪了腰。
这有些伤风景。
但风景却不是这么想的,她立刻停了武功,像是一朵红色的海棠花落到我怀里,道,夫君,前天听说宁远侯爷遇刺了,这帮歹人掳走了她夫人,不仅侮辱了他还将她吊死在村外的梨树上,如果歹人盯上我们,我有武功在身,你岂不安乐了?
我说,我不需要保护。
她笑道,你以为你为官多一些怀柔,歹人就不惦记你了?
又是斗争?我靠在软塌上,闭上了眼睛。
她却从我怀里滚下来,摘了一支桃花,道,凡事都是要抢的,无论官位还是女人,都一个样子。
我腾地坐起来,吼道,你也知道啊!
……
我厌恶地将峨眉刺扔到一边去,然后继续寻找一柄可用的小刀。然而一无所获。
好吧,还是用长剑吧。
三年过去,竹蓬四周多了许多竹简,一束束地插在沙地上,蔚为壮观。
孟婆看了看,道,你该把他们编起来的。
我想想也是,既然是书,那么就需要有前后,否则乱蓬蓬的一束竹简放在一块,看起来岂不是还要排先后?我就又去挖绳子。忘川河边的沙堆真是一个宝藏。
绳子没挖到,反而挖出来一段红绸。我皱了皱眉,厌烦的开始狂扯,为什么红色总是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不喜欢海棠,海棠花太艳。我也不喜欢红色,太霸道!
扯了三两下,扯不动了,有什么东西在沙子里面挂住了红绸。
那就将它挖出来!我很郁闷。
挖了三两下,一段白色的东西在沙子下面显露出来。
骨头!?
我能触摸到它的质地。
我疯狂了。
三百年!三百年了,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东西了。
三百年里我从没有过这么大的力气,我像只狗,弃了铲子,直接上手,向后刨,让沙子像是水花一样飞起来,这样黄沙下面那具在这里已经等我等了很久的骨骼便能尽快见到我!
我曾幻想过一千遍我发现它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心情,很淡定或者很痛苦,很为天姚打抱不平或者很愧对她,或者有想要撕了嫣然的冲动,可是此时我看见她的时候,却只想她尽快能够从土里面出来。很是想见到她。
可是,就在这时,孟婆在旁边抱着双臂忖道,你不是说天姚是只狐狸么,为什么这里的尸骨会是一个人?
诶?
我看着已经全部被我刨了出来的那一副人类骨架,颓然坐倒在地。
孟婆三百年来很少离开过她的专卖免费汤摊点,难得今日我写完一本的日子,她来我这里看看,不曾想,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竟然看出了一些不太对劲的要点。
是啊,妖精们死的时候都会还原成原本的样子,我是谪仙历劫的时候死的,这一点我很清楚,所以她不可能是一具人的骨头。她应该是具狐狸的骨头。
难道她已经修成仙了?我茫然问。
那怎么可能?孟婆道,五百年能化人形就不错了,如果五百年能落定人身,那岂不是个妖精都能成仙了?
我扳着指头一算,我抹脖子的那一刻,天姚四百九十一岁,还不够五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