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族是整个妖族生育能力最强悍的种族,因此当生的过多的时候,兽族就会发生一些见不得光的丑事,有兽族的人会将族人拿去买卖。
人族常买卖牲口,妖里面的兽族大多是兽的升级版本,所以兽族也都认为买卖族人倒没什么稀奇的,毕竟施个法,现了原形,哪只猪是真的猪那只是假的还真的很难说。但这些兽族的这些被买卖的小妖们就比较可怜了,他们生下来原本的样子就是兽类,这下不用变都可以直接拿来当做普通的兽卖,而由于太过幼小,他们甚至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但是他们的灵气却普遍要比平常的牲口们要好很多了,自己被买卖这个过程他们是知道的,一个不小心,买他们的人识别不出来这是有灵气的妖,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就是死亡。
更糟糕的是卖他们的人大多是有权有势的上等兽妖,他们有时会将这些这些小兽妖的魔力封了,以免被人知道生出什么事端,所以这些小兽妖常常无法诉说他们的遭遇,想逃都逃不掉,就算他们已经过了300岁,如果不识货的人类买了他们去将他们与普通野兽放在一起煮来吃了,他们也只能认命。
而为了更好体现这些小妖兽的可人之处,遇上一些卖相比较好看的兽妖,上等妖兽通常不止会将他们的魔力和变化能力给封了,还会给他们下药,让他们显得更为出众一些,比如说毛色更鲜艳,性格更为温顺,或者是忘掉自己是个妖。
对此,妖后却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太管。兽族的繁殖能力在那里放着,即便是她想管,她也不可能制定什么法令出来,如果在战争年代,兽族倒是可以直接征兵入伍去打仗,但是和平年代她也没有过多的地方来养活这些新生的小兽妖,所以她选择了让兽族自己决定这些小兽妖的生死。
她总不可能把这些家伙一个个地都自己养起来吧?
更糟糕的是就算妖后不管,人类世界里面的那些和尚道士也不可能任凭兽族这么发展壮大下去,因为他们不可能让兽族壮大到足以威胁到人族和妖族之间的平衡。
我看见良牙的时候,他就只是一只未长成年的小狗妖,有人正拿了绳子将他吊在木架上端着水瓢往他嘴巴里面不停地灌水,这是杀狗的常用办法。而我那时正被心蕊拉去人族的集市上逛街。心蕊去买人族的胭脂桂花油,我便皱眉停下了脚步。
灌水并不一定能灌死他,因为他是妖兽,没一只普通小狗那么傻,所以这么做只能让他痛苦万分,却无法将他立刻杀死,这让我有些于心不忍。沾了老爹的光,我凭着我微末的一点魔力,竟然能看出来他是一只妖兽。于是我一把打翻了那人的水瓢,喝道,这狗崽子我买了!
那饭店老板嚣张至极,叫道,这狗不卖!我的客人还在里面等着呢。杀良牙的这人是一家饭店的老板。
我一把洒出十片金叶子,道,这么漂亮的小狗,吃了可惜了。
饭店老板眼睛几乎要滴出血来,满脸谄媚道,公子万福,小的这就给你把这狗包好。
后来,我跟人打架,被天姚救了出去,忙乱之中没人理会良牙,于是心蕊就把他带了回去。
解了封印,他就成了我的小厮。
初时,良牙其实没什么特别之处,除了现出原形的时候能做个一人多高的坐骑,其实其他方面他一点也不强。不过除了聪明伶俐之外,能带着一只巨型的狼狗在众人面前炫耀一下,我面子上倒是很有光,至少对得起我绝世妖王世子的这个身份,所以他是我最得意的跟班。
我第一次觉得他真正有些用处是在庄夫子旧日隐居的地方。那一日,我运气很好,我去庄夫子的草堂上课,而齐恒第一次来围杀庄夫子。于是生平第一次,我被齐恒追杀了。
那个时候我还不太会咒术,妖力也不足,平日里除了变出个牡丹呀什么的别的什么也不会,齐恒在我身后兴奋地拿着符文剑简直要高兴地晕过去,他说:“抓住那个小子,他是妖王的世子,挖了妖灵能炼上好的丹药!”
而那个时候的庄夫子还在拿着本书,对着那几个来要他命的人还在叫唤:“……解释?别哄人了!肖寒怎么死的?胡剑陵怎么死的?魏国屏怎么死的?殿下能先给我一个解释么?皇上缠绵病榻六年,殿下都做了什么?他们为了维系朝廷安定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可得到的是什么?一个小小的术士,会一些障眼法数,难道就能蒙蔽殿下的眼睛?以殿下之聪慧,能任由一个江湖术士恣意妄为?所以,这一切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这些事情本身就是殿下的授意!我还解释什么?还怎么解释?”
没办法,逃命是当时我唯一的选择。我终于体会了一把羊肠小道的性格,那就是绕你没商量。我和夫子一人一马着急着怎么从羊肠小道逃下山去,那边追兵已经控制了风势和召唤出来的藤蔓,一人御剑,一人御枪,一人御刀再次追了上来。然后我就看见了良牙第一次发挥了他最大的价值。
良牙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一口咬在了齐恒的后脚上。齐恒想要杀他的时候,这货变得比牛还大,身形却跟山羊什么的一样灵活,驮着我就从山道上溜了。齐恒在我们身后就这么看着我溜了,恨得牙痒痒。
等到庄夫子脱离了危险指着我说不仗义,我早拉着良牙搓了一桌盛宴,用竹枝剔着牙耸了耸肩说:“夫子那一本书就是一沓子符咒,有哪个不开眼的想要跟您过不去,他就真的太没眼色了。”
庄夫子很是惊讶,神情略显惶恐地问我怎么知道他拿的是符咒。我道,正常的书哪里是黄纸印的?
……
原本想着齐恒不过是一个小捕快,没什么本事,结果我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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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了。在我护送着初选出来的花妖族秀女前往妖都的路上,齐恒又跳出来了。
这一次他有了更充足的准备,为了阻挠我,他组织了一支人族的队伍,而且都会法术。
可他又一次失算了。
我带的是我花妖族的妖精,而且还是女妖精,这些妖精放个毒喷个烟儿什么的都是熟手,而迷倒个人那是家常便饭,他的杀手都是男人,在一群女妖精地面前,还怎么能保持原本的战斗力?
结果他带来的人不多时就损失了一半!
他临时调整战略,组织了人专门来抓我,可他哪里知道,我身边的天姚那可是功夫高手,妖气混进了剑气当中,硬生生将一手“回风舞柳剑”使成了“无剑胜有剑”,我甚至都成了他手中的一柄“人剑”,用妖气指东打西,被天姚使得比一把长剑还剑,直接送了他数个手下去见了阎罗王。偏偏我是花妖族的王子,出手发出妖气,带出的伤害却是繁花朵朵,美的不要不要的,气的他一张脸憋成了猪肝颜色。
我那时不懂得见好就收,不知人在情急之下往往会失去理智,一时得意,却忘了野狗逼急了也会跳墙。
眼看不能抓住我,他祭出来一只瓶子。
那瓶子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通体翠绿,一看就是上好的玉炼制成的上好法器。
天姚一抬手,手中长剑化作流星扎向瓶子,她的先手没给齐恒留下完成咒语的机会。
羊脂玉净瓶当时就碎了。
要命的是,这瓶子是有法力的,瓶子当时就炸成了方圆两丈的一团法力乱流!
而我和天姚就在法力乱流的爆炸范围之中!
我研究过人族的法器,相对于妖族和天族来说,人族的法器大多喜欢将一些法阵什么的固定在器物上,然后用这些法阵来完成特定力量的释放,所以大多数器物一旦破碎,法器就被破了。天姚以为那只是个普通法器,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所以她本能地用长剑破了羊脂玉净瓶。
但是这个法器却有独特之处,瓶子碎了,法力即便散成了乱流,也有相当的功能!如果没有猜错,这阵法里面是封印了活物的灵智的!爆炸的法力乱流竟然在空中有规律地扩散着,数道由繁复符文组成的圆环纵横交错着被弹到了空中,眼看要将我们吞噬!
我和天姚都傻眼了。逃,逃不掉,防,防不住。我只能和她抱在一起,等着自己被烧成猪头或者被法阵吞噬掉。
紧急时刻,良牙化成的狼狗又出现了,他一口将那法阵和法力乱流给吞了下去!
更让人意外的是几乎是良牙将一切吞进口内的同时,天边有人吟唱出一句绽雷般的诗句,这诗句我从没听过,但是却响彻天地:“诸神在世间寻找自己的代理人,那超乎寻常的力量,便是神赐予你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