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是啊,夏天姐真可怜,以前她很照顾我和秋天的,我们都是收养的,还好我在你们家,要是他们家,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样。”

    “你想哪里去了,我不会让你变成她那样。”

    “我知道,要真在他们家,我不会让他们好过,秋天那个白眼狼,说她有心肝吧,她对那一家子可是事事依着,要说她没心肝吧,夏天姐就跟她亲姐一样对她好,被卖的时候还拉着我的手,让我照顾着她,可是临了,夏天姐儿子跑来,她屁都不敢放一个,终于当上姨娘了,来探亲时,约她去祭拜,她也是不去的,只说这都是命。”

    “不说她了,我们过好我们的,妹子,我想去大城市闯一闯,给大丫头挣份嫁妆,也给家里挣份家业,眼看着孩子都大了,家里底子太薄。”王大柱把一直犹豫没有说出口的事情敞开了说出来。

    “柱子哥,我们耕种自己的地,在多凭一点王财主家的地,偶尔进山打打猎,不就行了吗,闺女眼看着要说人家了,三个儿子也大了,都是劳力,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在一起不好吗?”

    “好,当然好,可是家里没钱,凭地主家的地,光给人干活,累半死也攒不了几个钱。家里的地也就那么边角的三块地,光自己家吃都吃不饱,三个儿子又正是能吃的时候,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老子从来没让你们吃饱过,很是愧对你们,大丫头要出嫁,三个小子大了也得置办家业吧,还有个小闺女,也得为你们考虑。我要是像隔壁王大春家一样,我得一头撞死。”

    “柱子哥,你不要这么说,你一直都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要不是你们家收留我,我早就饿死了。爹娘对我也好,即使是生病也从来没有开口要把大丫头卖掉的话。你也总是舍不得吃舍不得喝,我看着心疼。”摸摸眼角的眼泪,收拾一下自己的情绪问道:“柱子哥,你放心,家里有我,你想去就去吧?你准备去哪?”

    王大柱握着妇人的手安慰着,回答道:“我先去省城看看,然后顺着往东坐船去上海,我会给你们写信的,如果我稳定下来,你就带孩子们来投奔我,如果不行,我也会挣些钱回家,继续过我们的小日子。”

    “不都说吃了月半粑,各人种庄稼,我在家过完十五后就走”

    “好,我这几天给你收拾收拾行李。”

    “不急,慢慢收拾,今天太晚了,早点休息。”说着便熄了灯。

    李家大房书房,李明轩到底没等杂志送来,便找明辉要来了所有手稿,翻看了好一阵子。

    【......三毛看见有钱人正在训狗,主人把包子抛出去,大狗就会一跃而起一口接住包子,然后美餐一顿后,大黑狗摇摇尾巴走开了,三毛实在太饿,竟然把栓狗的绳子套在自己的脖子上,请求路人也给他丢个包子,由他来一场即兴表演,这可是个新鲜事,有钱人兴致来了,从口袋里拿出包子,向三毛抛去,三毛跳了起来,伸出双手接住了包子,黑狗看见有人竟敢抢它的食物,追着三毛不放,三毛逃命要紧,只得把手里的包子丢给了大黑狗。......这一天小高坡上一个黄包车夫在陡坡上艰难的拉动着车子,车子上坐着一个体型肥胖的阔太太,三毛想帮车夫推车,挣点钱,于是三毛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才把车推上来,他伸着手向车夫和阔太太要钱,车夫不肯给,三毛就抓着车不放手,这时黄包车飞快的下坡了,三毛整个人都被拖得飞了起来,三毛一头栽倒在地上,头上撞了一个大包,嘴皮被撞得鲜血直流,车上阔太太看到乐呵起来,扔出一个铜子给三毛,要知道在上海一个铜钱连半根油条都买不起,三毛的辛苦,只换到这点钱来,还差点丢了性命......】

    明轩一页一页翻动着手中的手稿,时而愤怒、时而微笑、时而哀伤、时而惆怅、时而捧腹大笑,身边的茶水早已凉透了,却还是满满一杯,不曾端起喝上一口。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明轩抬起头来一看,看见站在门外的夫人。

    “我来给你添些茶水,在看什么,这么入迷,晚上灯光太暗,仔细点眼睛。”

    “在看三弟写的故事,写的真不错,等我看完了,给你也看看。”

    “那感情好,我可要好好观摩下三弟的大作了,不要看的太晚,早点休息吧,明天爷爷不是要召集我们各房谈话呢。”

    “很是,你先去休息,我一会就过来”明轩想到明天要说的事情,和今天白天那场闹剧,也是一阵头疼,也就收拾收拾桌面。往卧室走去。

    三房这边,明辉坐在桌前展开稿纸,《三毛流浪记》已经全部写完了,他不准备继续写三毛从军的事情,毕竟时间不对,也不好改写,对于军旅自己也拿不准,他思考了之后决定写后世有名的历史传记文,于是在稿子第一行上写到六个字,明朝那些事儿。

    【我很喜欢历史,喜欢那些过去的人和事,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我们去回味。......我开始动笔,写下了下面的这些文字,写给我自己,也写给所有喜爱历史的人。这部书我构思了六个月左右,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写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要说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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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书是描写正史的,资料来源包括《明实录》《明通鉴》《明史》《明史纪事本末》等二十余种明代史料和笔记杂谈,虽然用了很多流行文学的描写手法和表现方式,但文中绝大部分的历史事件和人物,甚至人物的对话都是有史料来源的,为了文章的流畅,出处就不一一列出了。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我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我希望自己也能做到。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写的算什么体裁,不是小说,不是史书,但在我看来,体裁似乎并不重要。我想写的,是一部可以在轻松中了解历史的书,一部好看的历史。仅此而已! 好了,就此开始吧。】接着开始写第一章

    【第一章  童年

    我们从一份档案开始。

    姓名:朱元璋

    别名(外号):朱重八、朱国瑞

    性别:男

    民族:汉

    血型:?

    学历:无文凭,秀才举人进士统统都不是,后曾自学过

    职业:皇帝

    家庭出身:贫农(至少三代)

    生卒:1328—1398

    最喜欢的颜色:黄色(这个好像没得选)

    社会关系:父亲朱五四农民

    母亲陈氏农民(不好意思,史书中好像没有她的名字)

    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主要经历:

    1328年—1344年放牛

    1344年—1347年做和尚,主要工作是出去讨饭(这个……)

    1347年—1352年做和尚,主要工作是撞钟

    1352年—1368年造反(这个猛)

    1368年—1398年主要工作是做皇帝

    一切的事情都从1328年的那个夜晚开始。农民朱五四的妻子陈氏生下了一个男婴,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男婴就是后来的朱元璋。

    大凡皇帝出世,后来的史书上都会有一些类似的怪象记载,比如刮风啊,下暴雨啊,冒香气啊,天上星星闪啊,到处放红光啊,反正就是要告诉你,这个人和别人不一样。朱元璋先生也不例外,他出生时,红光满地,夜间房屋中出现异光,以至于邻居以为失火了,跑来相救(《明实录》)......】

    李明辉笔不带停顿奋笔疾书地写了二十多张稿纸方才罢手,写的酣畅淋漓之后才发现,手部关节酸爽自知,真怀念后世的电脑键盘和手机,看样子是时候,先准备2支钢笔了,明辉这么想着,熄灯上床睡觉一气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