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第 31 章
    从南街海港走到格林威治,需要上坡下坡两次,途中还要绕过一个人流涌动的大型商场。

    叶蜚声在今天之前,从来没有觉得这条路有多么难走。

    但因为和她并肩的男人脚步迟缓,甚至偶有趔趄,所以连带着,当她抬眼看向这条光滑的水泥路面,便觉得处处都设置了障碍,好似下一步即是不可逾越的深渊。

    暮色已经从天际边缘蔓延到了整张天幕,玫瑰色的薄云仿若火烧的层叠裙摆,马路两旁的昏黄路灯被点亮,在他们脚下投下两道长长的影子。

    我们打车吧,或者,是去坐地铁呢?

    这个提议在叶蜚声的喉舌里翻滚了多次,却始终没有吐出。

    当终于走到坡底,视线尽头便是倾斜的坡顶时,她下定决心要将这句话说出来,却又因为意外被打断。

    两个搬家工人扛着一个大衣柜忽然冒了出来,明明这条马路很宽,旁边还有其他可供通行之路,但偏偏这两人冲着他们直直而来。

    叶蜚声想要让开很容易,但因顾忌着旁边还有人,所以便站在原地没动。

    因此,她是被宿时信拉到一旁的。

    虽然隔着一层衣袖,但手臂被触碰的位置仍旧发烫,甚至还附着些许重量。

    叶蜚声意识到,他在拉开她的同时,也因此撑住了自己的身体。

    工人们扛着衣柜顺利走过去,手臂很快被松开,宿时信淡声道:“注意安全。”

    叶蜚声沉默了一瞬,然后抬头,轻声说:“可以休息下吗?我有些累了。”

    宿时信没有立刻答应,而是将她的苍白脸颊和眼下青黑阴影打量完毕后,才点了头。

    他们在附近找了一张长椅坐下,叶蜚声将那支粉百合的桔梗捻在拇指和食指间转了转,目不斜视,只盯着马路对面的路灯。

    灯光黄澄澄的,不清晰,也不明亮,像有一层马赛克笼罩其上。

    宿时信坐下时,因用力,手臂肌肉微微鼓起。等他坐下后,那道隆起的肌肉又恢复原状。

    他偏头看了眼叶蜚声,发现对方的视线只停留在正前方,半点都没有分给他。

    不由失笑,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怅惘。

    “你经常来这里?”

    叶蜚声摇头,又点头,“以前只和同学来过一次,因为最近在跟一家花店老板学习釉料配制,所以来的次数多了些。”

    “花店老板也懂瓷器釉料?”

    他的语气只是随口一问,所以叶蜚声也不确定是该认真的解释,还是敷衍地应对。

    她只有依据本能,下意识遵循了从前的习惯,简单回答:

    “花店老板原来是斯坦福大学的化学教授,现在退休了,我偶然认识的对方。”

    宿时信似想起什么,反问道:“……薛老师?”

    叶蜚声睫毛多眨了两秒,像是从没有想过他还会记得这个名字,于是突然偏头看向他的目光里是明显的愕然。

    黄昏背景的光线已然幽微,但不妨碍宿时信将她整张脸看个清楚。

    眉眼清秀,但皮肤苍白,几无血色,所以衬得眼下的青黑突兀。两只瞳孔因为惊讶而瞪大,像是深夜里偶遇的野猫。

    不是家猫,家猫没有这样怯弱,怀疑,警惕又难驯的眼神。

    宿时信想起那天晚上的对峙场景,对这个判断更加肯定。

    人是多面的复杂生物,也许他对叶蜚声的印象要重新建立。

    “你的风信子也是这位薛老师送给你的?”宿时信哼笑。

    叶蜚声转过脸,目光在前方的灯影里晃过,回答,“是。”

    宿时信挑眉,再开口时,语气里多了些不确定和怀疑,“这位薛老师审美如此差劲,你确定真能学到东西?”

    转动百合花的动作暂停,叶蜚声吸了口气,“当然能,薛老师的专业能力过人,而且我在薛老师的指导下,已经做出了一只玫瑰紫花瓶,颜色非常漂亮。不过这种颜色,只有内行人才能看出门道。”

    最后一句话隐隐有内涵意味,但宿时信并不动怒,他只是觉得有趣,眉眼在灯下上扬。

    像是偶然发现了一件新奇玩具,想要多试几次,找出新的玩法。

    “是吗,原来这么专业,不过,你的作品是面向大众的,你觉得那么多人里,有多少是行内人?”宿时信顿了下,继续说,“他们可没有空去研究你的玫瑰紫到底有多么漂亮。”

    他有必要把话说得这么直白吗?

    叶蜚声咬了咬唇,忽然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提出坐下来休息,又要搭理这种没营养的话题,好让他有机会借机嘲讽。

    她就应该让他去爬那座坡,爬到中途,体力不支,最后像个皮球一样圆溜溜地滚下来。

    指尖的百合花越转越快,忽然,一道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

    叶蜚声打开包包,去找手机,但还没找到手机,旁边的人就已经接起电话。

    “喂。”

    叶曲淮看着坐满一整个客厅的人,调侃道:“大家都到齐,就等你了。晟远的总裁要不要摆这么大谱,非得要人三催四请,才肯压轴出现!”

    “我不在国内。”宿时信淡声说。

    叶曲淮安静了两秒,等消化完这个信息,难以置信:“不是吧,大过节的,你这个当总裁的还要去出差啊!钱是挣不完的,你也给自己放个假吧!”

    “你们吃饭吧,不用等我。”宿时信不想和他解释太多,结束通话,“就这样,挂了。”

    时间不早了,宿时信抬头看了眼暗夜里的星辰,给唐叔发了条微信后,便说:“我们该回去了。”

    叶蜚声没有立刻起身,视线下垂,跟着他的左腿滑过,闪现几分犹豫。但见他没有任何迟疑,终究没有再说什么,点了头。

    两人顺着原来的路线继续往前走,爬坡的途中,叶蜚声脚步放慢。

    虽然天色已经黑了,但周围并不是寂静无声的。

    旁白压抑的急促喘息仍旧明显。

    叶蜚声没来由的烦躁,不明白他是怎么走到这里,又为什么不拿拐杖?

    这样伪装成一个正常人,到底累不累?

    她想着这些时,忽然被前方两道刺目光线照在脸上。

    灯光刺眼,她下意识用手背挡住脸。

    没过一会,那辆迈巴赫开到了他们跟前。

    看见从车上下来的唐叔,叶蜚声有些讶然。

    转头去看宿时信,对方却没有任何意外神色,表情平淡,朝着打开的车门走过去。

    叶蜚声这才意识到,是他叫唐叔过来的。

    只是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打的电话,她都没有注意到。

    可下一秒,她又忽然想到,让唐叔来接人,是不是表示他的腿已经支撑不住了?

    四个轮子的终究比两条腿快,没过一会,他们就到了家。

    叶蜚声跟在宿时信身后走进房子,对方没在客厅逗留,直接回了房间。

    唐叔见她还站在原地,让她赶快去洗手,待会吃饭。

    叶蜚声去洗手池洗过两遍手后来到餐厅,她以为今晚这顿饭,只有她和唐叔一起吃。但十五分钟后,宿时信从房间出来。

    叶蜚声注意到他换了一身衣服,假肢没有卸下来,但多了一支黑色手杖。

    餐桌上,叶蜚声的视线极力避开他,只专注在面前的丰盛菜肴上。

    唐叔给三人倒上酒,举起杯子,“少爷,蜚声,中秋快乐!”

    宿时信举杯笑道:“中秋快乐!”

    叶蜚声慢半拍地跟随他们的动作,碰杯的一刹那,才想起今天是中秋节。

    然后又想到了宿之苦打来的那个电话,今天也是她的生日。

    不过她没有说出来,因为这件事并不重要。

    所以,喝完这杯酒,当唐叔从厨房里端出一个冰淇淋蛋糕,并送给她礼物时,叶蜚声脸上的惊讶表情完全真实。

    “蜚声,生日快乐!”唐叔把礼物送给她,“蛋糕是冰淇淋口味的,这个东西不值钱,别嫌弃。”

    接过礼物袋的刹那,叶蜚声察觉到那礼物很轻,几乎没有重量。

    但不妨碍她收到这份礼物的喜悦,“谢谢唐叔。”

    直到晚餐结束,叶蜚声的心情都沉浸在愉悦中。

    虽然宿时信没有对她说“生日快乐”,自然也不必说送上礼物。

    不过,叶蜚声并不在乎。

    真的一点也不在乎。

    因为她很早以前就不会祈求,有些事会降临到她的头上。

    否则魔欲缠身,执念丛生,她的人生怎么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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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是寿星,所以唐叔将今晚收拾碗筷的工作全权包揽,不让叶蜚声碰一根筷子。

    叶蜚声无事可做,便准备上楼睡觉。

    但宿时信却叫住了她。

    他的手掌心中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了一个蓝色方形锦盒,“生日快乐。”

    叶蜚声没有走过去,她看着那只盒子,很久都没有动。

    她有种很不自然的心情。

    这种情绪怪异,荒诞,更像是某些幻想。

    她抛却那些早已忘记的愿望,并对这些愿望升起了憎恨之心。

    可有些东西,却在漫长的时光之后,突然出现在她眼前。

    见她没有反应,宿时信勾了勾唇,再次说了声,“生日快乐。”

    叶蜚声终于有了反应,迈动步子,平静地走近他,然后接过那只锦盒,礼节性地说了句:“谢谢。”

    她拿着锦盒要走,却被阻止,“不打开看看吗?”

    叶蜚声抿了抿唇,跟随他的视线,掀开盒盖,白色的绸布垫在盒底,上面平平整整躺着一只杯子。

    光洁透亮的郎窑红釉面,釉色深浅不一,明如镜,润如玉,赤如血。

    叶蜚声将杯子拿出来,鸡心杯型,上宽下窄,杯子外壁还有几条冰裂纹,如碎冰隐于火海,纹理之间,华彩尽显。

    “千窑一宝,万红之冠,色釉之首。”

    郎窑红名不虚传。

    她眨了眨眼,睫毛颤动,说不出话。

    宿时信没有得到意料之中的反应,眉头微蹙,“不喜欢?”

    叶蜚声终于找回声音,摇头,细声轻问:

    “这只杯子是真品,价格肯定很贵吧?”

    价格在宿时信这里从来不是多重要的事,他轻描淡写道:“前几天有场拍卖会,我收到了请帖。原本打算看一圈就走,但碰巧看到了这只杯子。”

    他看向叶蜚声,“不用考虑价格,你喜欢吗?喜欢就收下,就当是我赔给你的。”他将这件礼物当作上次摔碎杯子的回礼。

    叶蜚声涩声道:“可我的杯子无足轻重,这只却价格昂贵。”

    “都一样。”宿时信不明白她之前对摔碎的杯子还反应强烈,可现在却又一副妄自菲薄的模样。

    “杯子在我这里都一样,价格上没有高下之分,你的杯子和这只杯子,不都是用来喝水的。”

    简直歪理。

    叶蜚声腹诽,但想到他有付得起世界上任何一只杯子的筹码,自然也可以说出“不都是用来喝水”这种话。

    她在原地沉默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将手里的郎窑红杯子放下。再将放置在博古架上,那只修补好的竹纹杯拿给他。

    “虽然你不介意这两只杯子的价格差异,但既然是赔,总不能让你收到一堆碎片。”叶蜚声说,“我不想占你便宜。”

    她声音虽轻但坚定,宿时信怔了一瞬。

    接过修补好的杯子,低头看去,才发现杯子原本摔裂的两条缝隙,被金色粘合剂覆盖,三块碎片重新弥合到了一起,再次完整。

    杯壁上那片绿色的竹叶,一分为二,中间是条金色的曲线。

    “怎么修复的?”宿时信问道。

    叶蜚声解释:“这种修复碎裂瓷器的工艺叫‘金缮’,利用大漆这个天然粘合剂,将碎片黏在一起。工艺并不复杂,但需要很多耐心,因为还原本身比重新创造要苦难。”

    附着金色纹路的绿色杯子,在他手中转了一圈,“为什么要叫‘金缮’,因为它是金色,还是因为加了金子?”

    “这两种说法都对,不过金子就太贵重了,一般情况下只添加金箔和金粉。”

    宿时信笑了下,“能有多珍贵,你要是想修,改天叫人给你装一麻袋金子过来。”

    叶蜚声因他这种罕见的暴发户式语气哑然失笑,掀唇,“其实也不全是,我更倾向于它是一种重塑的艺术。”

    “我曾经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它说‘残缺美是一种幻想美,一种弥补美,一种在心灵间重塑的艺术’。”

    转动杯子的动作停止,宿时信抬眼看她。

    叶蜚声迎着他的漆黑眼眸,正色道:“诚如我之前所说,完整有时候并不代表完美。”

    “破碎,有时候也可看作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