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云南昆明:孙小果恶魔的覆灭 第2章
    他凭借着自己家庭的权势,肆意妄为,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后。

    竟然还险些逃脱死刑的制裁,这无疑是对法律尊严和社会公义的严重践踏。

    3年前,孙小果就已然犯下了轮奸未成年人、强奸幼女这些令人发指、天理难容的重罪。

    这些罪行如同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阴霾,沉重而黑暗,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与绝望。

    3年后,人们本以为他会在监狱的改造中有所悔悟,可他却变本加厉,非但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反而更加肆无忌惮,毫无底线地继续作恶。

    他就像一头挣脱了道德和法律缰绳的野兽,在罪恶的道路上一路狂奔。

    而他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乔忠,本应是引导他走向正途的引路人,却一次次地选择包庇他。

    每一次孙小果犯下罪行,他们都妄图利用自己的权势和关系网。

    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试图掩盖孙小果的恶行,让他逃脱应有的惩罚。

    然而,孙小果的暴行实在是太过恶劣,他的所作所为激起了民众的公愤。

    1998年11月28日,一篇题为《昆明呼吁根除恶霸》的文章横空出世,这篇文章如同一颗重磅炸弹,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孙小果的种种暴行。

    一名勇敢无畏的记者,怀着对正义的执着追求,以笔为剑,直指孙小果背后那复杂而强大的背景。

    这篇文章一经发表,立刻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的反响,就像平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巨石,激起了千层浪。

    昆明市民们看到文章后愤怒不已,他们纷纷走上街头,或者通过各种渠道发声。

    强烈要求执法部门严查严惩孙小果,绝不能让这样的恶魔逍遥法外。

    令人震惊的是,仅仅10多天后,另一篇文章《可怜父母心》也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中,并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在这篇文章里,孙鹤予和李乔忠惺惺作态,悲伤地表示是因为社会风气太差,而自己的孩子年轻,阅历浅,所以才会误入歧途。

    他们表面上坚决支持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可实际上却是在为自己的儿子开脱。

    但真相终究无法被掩盖,事实上,孙鹤予早已对记者进行过威胁,她对媒体的曝光充满了反感和不同意。

    她甚至还不满地将自己和丈夫的职业公之于众,企图以此来暗示记者不要多管闲事。

    她认为媒体的曝光是在煽动民愤,想把舆论的矛头从孙小果身上转移开。

    然而,这一次孙小果的暴行实在是太过严重,他的罪恶已经无法被善后。

    在民众巨大的舆论压力下,孙小果很快就被警方逮捕归案。

    1998年2月18日,法律终于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孙小果被判处死刑。

    这一判决就像是一道正义的曙光,穿透了黑暗,给受害者和广大民众带来了一丝慰藉。

    同时,3年前孙鹤予和李乔忠徇私舞弊的行为也被揭露出来。

    他们妄图包庇孙小果的行为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孙鹤予被判处5年监禁,而李乔忠则被撤职并留党察看两年。

    这一结果表明,无论权势多大,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003年,孙鹤予开始在监狱服刑。

    而她的丈夫李乔忠却在外混得风生水起。

    他凭借着自己的手段和人脉,不久便成为了五华区城管局局长。

    在孙鹤予服刑期间,李乔忠在外面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积累财富和人脉。

    等到孙鹤予出狱后,她仿佛摇身一变,化身成为了一个商业天才。

    她在商场上如鱼得水,凭借着自己的精明头脑和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短短几年的时间便攒下了数千万的身价。

    她的这种转变令人咋舌,也让人不禁怀疑她在商业活动中是否也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的行为。

    然后,孙鹤予的思绪不可避免地想到了还在服刑的儿子。

    她的内心被对儿子的牵挂和想要拯救儿子的强烈欲望所充斥着。

    原来,在之前的司法程序中,虽然二审维持了原判,看似正义的判决得到了延续。

    但其中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死刑并未获得批准,而是改为了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行为,那么刑罚将会转为无期徒刑。

    这一规定本是基于人道主义和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考虑。

    然而,却被孙鹤予和李乔忠这对别有用心的夫妇视为可钻的空子。

    此时的孙鹤予,在商场上的摸爬滚打让她积累了不少财富,而她的丈夫李乔忠则手握权力。

    财富与权力的结合往往会滋生出腐败的毒瘤,这对夫妻也不例外。

    他们不甘心儿子在监狱中接受应有的惩罚,于是便开始精心策划,妄图尽快把儿子从监狱里捞出来。

    他们为自己的行为找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声称不能总是让儿子遭受刑罚的折磨。

    然而,他们心里非常清楚,如果要对孙小果的判决进行改判,就必须启动再审程序。

    可孙小果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显然不符合再审的要求。但这对被利益和亲情冲昏头脑的夫妇并没有就此罢手。

    于是,李乔忠开始动用自己的关系网,寻找能够为他们所用的人。

    他首先找到了当时云南省高等法院立案庭庭长田波。

    李乔忠深知金钱的魔力,他毫不犹豫地两次向田波行贿,金额多达10多万元。

    对于田波来说,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他的原则开始动摇。

    他自认为卖个人情并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在他的观念里。

    这个案子本就不该立案,既然已经立案了,那么在立案之后案件的判决结果改与不改似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完全忽略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

    在搞定田波之后,李乔忠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

    接着,他又找到了当时的审判监督庭庭长梁赞。

    这一次,又是通过金钱交易,李乔忠用金钱的诱惑撬开了梁赞的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