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春娘
    《大明律》、《大诰》并未强行规定寡妇守节的年限。

    但民间约定俗成的规矩是,寡妇要守节三年才能改嫁。

    如今春娘的丈夫已经死了三年。她也到了找男人的时候。

    其实她早就开始留心下家。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始终不成个事。

    甲堂、乙堂用饭的人,她攀附不上。

    那些当官的人别说娶妻了,就算纳妾也要找十四五的黄花大闺女。谁会让一个寡妇进门?

    别看他们平日里没少言语调戏春娘,也不过是为了一夜风流而已,压根不会给春娘名分。

    丙堂、丁堂用饭的人里,春娘唯独看上了林十三。

    人家林校尉虽是拿堂贴的,但家境殷实开冰窖。虽成了婚,可京城殷实人家的男人谁不纳妾?

    寡妇爱俏。林十三长得极为顺眼。

    我春娘虽带了个拖油瓶。可这拖油瓶是有在册世职可袭的。我长得又不差,跟林十三正好配一对儿。

    两个月前,春娘得知林十三转为在册,对他更加殷勤。

    言归正传。林十三和孙越来到了伙房甲堂的放饭木窗前。

    “啪嚓”。春娘把一海勺烧猪肉扣在了林十三的碗里,又添上几片菜叶。

    “啪嚓”。春娘给孙越的碗里扣了一海勺的茭菜。只添了几颗可怜巴巴的肉丁。

    春娘一双媚眼凝视着林十三,那眼神都拉丝儿了:“林校尉,慢用啊。”

    孙越嘟着大嘴,一脸不悦:“我说春娘姐姐,你也太看人下菜碟了吧!凭啥给我师傅满碗肉,给我几个肉丁?”

    春娘白了孙越一眼,嘴跟刀子似的:“瞅瞅你那一身胖肉。再吃肉我看所里别养大象了,养你。”

    “上万斤的巨象常见,三百斤的大活人不常见。把你送进宫,宫里人准能看个新鲜。”

    说完春娘又对着林十三媚眼如丝:“林校尉就不一样了。他干吃不胖。吃一分肉就长一分力气,有了力气家里的小嫂子才能高兴。是不是啊?”

    林十三被春娘抛来的媚眼电得虎躯一震:“啊,徒弟咱们还是赶紧用饭。用完饭还要办差事呢。”

    春娘轻挑的笑道:“瞧瞧,还是林校尉上心差事。这样可靠的男人,谁嫁给他真是积了八辈子福气。”

    林十三和孙越离开放饭木窗,坐到长桌边。

    孙越笑道:“再这么下去,师娘恐怕地位不保啊。”

    林十三将碗里的烧猪肉扒了一半到孙越碗里:“你可别在你师娘门前浑说八道。晚上她不让我上胡桃木床你负责?”

    孙越笑道:“师娘不让你上她的床,还有春娘姐姐嘛不是?”

    林十三用筷子敲了下孙越的胖手:“还是说正事儿吧。胡御史求我三日内寻回失鸽。咱们得抓紧。”

    “傍晚我得去罗府。下晌咱们抓些紧,去一趟钓蚌街花鸟鱼虫市鸽子刘那儿。”

    且说贤良寺中。

    胡宗宪毕恭毕敬,站在严嵩的义子赵文华面前。

    赵文华刚从严府归来,一脸兴奋之色:“阁老说我升任浙直总督的票拟,司礼监已批了红。”

    胡宗宪拱手:“啊,恭喜赵部堂。”

    赵文华笑道:“东南今后是咱自家地盘了。这趟东南之行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绝不亏待你。”

    “三日后我带你进严府。只要讨得阁老高兴,说好的杭州知府是少不了的。”

    胡宗宪此番进京,暂时只想谋一个杭州知府。

    知府正四品,若能顺利,胡宗宪等于连升五级。且杭州又是江南重镇,比寻常地方的知府地位要高。

    胡宗宪是这样想的:我跟赵文华拜了把兄弟。如今义兄做了浙直总督,我在他的治所当知府,那不是如鱼得水,如蛆得粪?

    不出意外,我三年后就能高升浙江臬司或藩司。再巴结上严嵩,六年后有可能高升浙江巡抚。

    到那时,我便可将抗倭、通海的大计划付诸实施。

    赵文华又道:“现在的关键是,你要做到让阁老另眼高看。对了,你飞丢了的那只鸽子?”

    胡宗宪道:“我去求了驯象所的常青云千户。他派了一位姓林的校尉替我寻鸽。”

    赵文华一愣:“常青云?啊呀!论辈分,我得喊他一声大哥呢。”

    胡宗宪惊讶:“赵部堂跟常千户有亲?”

    赵文华笑道:“不是我跟常千户有亲,而是严阁老与他有亲。”随后他解释了一番。

    常青云的祖父常风有一个义子,名叫尤敬武,曾做过宣大总兵。

    严嵩的妹妹严娇嫁给了尤敬武,是常青云的义婶。

    赵文华身为严嵩的义子,跟常青云可不就是平辈干亲?

    林十三的顶头上司常青云就是这样一个身份高贵且复杂的人。他既是陆炳的义弟;又是严嵩的姻侄;还是先皇的伴读;妻子更是中山王徐达之后......

    赵文华又道:“驯象所姓林的校尉.......可是以数为名那个?”

    胡宗宪答:“正是。名叫林十三。”

    赵文华道:“哦!原来是那个传话筒啊。此人是罗龙文的斗虫师父。你放心,他善于寻宠,定能帮你找回那只鸽子。”

    说完赵文华站起身:“那只鸽子一定要尽速寻回。它是你讨得阁老欢心,步步高升的敲门砖!”

    南城,钓蚌胡同,花鸟鱼虫市。

    这里是京城耍家们的聚集地。什么卖狗的、卖猫的、卖虫的、卖王八的、卖赏鱼的,各种售宠铺子鳞次栉比。

    林十三是这里的常客。平日里他来这儿要么买宠,要么寻宠。

    林十三师徒刚进了钓蚌街,迎面竟撞见了顺天府的暗捕洪爷。

    洪爷的脸上多了一道新疤。

    林十三惊讶:“洪爷,你也来买宠?”

    洪爷答:“哪儿啊,府里推官老爷把我从高丽街调到钓蚌街了。”

    林十三笑道:“钓蚌街的油水可比高丽街多得多。您老这是高升了。噫?您脸上这道疤?”

    洪爷本来想脱口骂一句:这疤还不是拜你这小王八蛋所赐?

    话到嘴边他又咽了下去。

    洪爷背地里是徐党大理寺左寺的耳目。两个月前林十三到髫髻山寻掖乌龙的事,便是他偷偷给左寺那边报的信。害得林十三差点死于非命。

    后来赵贞吉命大理寺暗查“内鬼”。洪爷被关了整整一个月,饱受折磨。

    最终大理寺查明,洪爷并非内鬼。便让他来了油水多多的钓蚌街,算是一种补偿。

    洪爷问:“你小子来钓蚌街又是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