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不值得同情!(求月票!)
    因为取稿费的时候除了汇款单,还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所以魏明需要本人持相关证件把钱取出来,然后再通过邮政寄回老家,让老魏再取一次。

    麻烦是麻烦,可这时候也没别的选择。

    工作人员看了好一阵,确定了《儿童文学》编辑部的汇款单是真的,又确定了魏明的户口页也是真的,这才开始办手续,态度明显不一样了。

    等待的时候魏明无聊地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就看到了眯着眼睛冲自己笑的刘振云。

    “哎呀,振云兄,又见面了,好巧啊!”

    “小魏同学,你好你好。”刘振云颇为正式地跟魏明握了握手,这可是能赚稿费的文人的手啊!

    “你来是寄信的?”魏明问。

    “取钱,”刘振云特意补充了一句,“不过不是稿费,是家里寄来的生活费。”

    虽然他每个月有22块5毛的甲级助学金,平时也节俭,应付吃喝之余还能有一些富裕,不过燕京大,居不易,买书交际也需要用钱,所以父母从牙缝里省出钱,每个学期还要给他和弟弟每人50块钱。

    他弟弟和他一样都是78年考上大学的,在西南政法读书,未来的大法官。

    因为50块钱也不是小数目,父母怕他路上遭贼,所以选择了汇款。

    两人聊了两句,魏明的钱已经取出来了,他又掏出一个已经写好相关信息,里面放着照片、信和汇款单复印件的信封:“再汇个款,寄封信。”

    见刘振云投来疑惑的目光,魏明解释道:“我手上的钱够用了,赚了稿费就想着寄回去改善一下家里。”

    刘振云羞的无地自容,他比魏明虚长三岁,还需要靠家里供给,而人家都已经可以反哺父母了,这是何等巨大的差距啊!

    现在对于魏明随便挑选专业这件事,刘振云再也没有多余的想法了,他值得!

    刘振云对魏明竖起大拇指:“小魏同学真是令人汗颜啊,就是不知道你这么优秀,到底进了哪个系。”

    听他这么问,魏明笑了:“什么哪个系,我根本就不是北大的学生啊。”

    “啊,你不是?可我魏叔他不是说,说……”

    见他支支吾吾,魏明笑得更欢了:“他说让领导帮忙安排了是吧。”

    “对啊。”

    “对啊,但不是安排进哪个系,而是安排进北大哪个部门,”魏明正式介绍道,“我现在是北大临时工保卫员,在北大南门站岗。”

    “啊!”

    刘振云脑袋瞬间宕机,完全不能相信这个答案。

    “别逗了~”缓了一阵,他笑着摆摆手,这绝对是个玩笑。

    魏明:“骗你干啥,以后你多走走南门就能看到我了,到时候别假装不认识就行。”

    刘振云:难道是真的?难道他只是一个保卫员?一个能给《收获》投稿并赚稿费的保卫员!?

    刘振云真想跟着魏明回他宿舍确认一下,不过自己还没取钱,而魏明已经要走了。

    他们宿舍四人约定今天中午在长征食堂聚餐的。

    这家店虽然叫食堂,但并不是学校食堂,而是国营饭馆,这年头还没有私人经营的餐馆呢,第一家还要等到明年的悦宾餐馆。

    不过因为临近北大,北大人亲切地称这里为“第五食堂”。

    原路返回后,乔枫已经到了,今天虽然是给魏明庆功,不过请客的是他这个大队长。

    “已经寄回去了吧稿费?”

    “嗯,”魏明坐下后道,“顺便把第二篇稿子也投出去了,半个月内过不过应该就有信儿了。”

    “要这么久啊?”

    “是啊,毕竟魔都,离着太远,早知道就不受梅文化的激了,我投《当代》《十月》多好啊,可以直接去他们编辑部问过没过,没过我也好赶紧投别家。”

    乔枫宽慰他道:“不差那一时半会儿的,如果真过了,就像梅文化说的,天下谁人不识君了你可就!”

    魏明心里其实没有把握,他觉得成功概率不足五成。

    虽然原版小说就是在《收获》发表的,不过那是二十年多年后了,文脉凋敝,文坛整体水准下降。

    而且自己是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再改回的小说,语言风格在当下算是非常另类新奇的,类似成熟期的王硕。

    就是不知道现在的《收获》能否接受这种有些痞味的风格。

    不一会儿功夫,赵德彪和梅文化一起过来了,大家先把粮票凑齐,虽然是枫哥请客,不过粮票得大家出。

    四个人点了四个菜,炒尖肝、溜肥肠、木须肉,最贵的一道菜叫滑溜里脊,八毛两分钱。

    北大食堂最贵的菜才两毛钱!

    现阶段北大食堂的菜谈不上多好吃,也就是能吃,这里就不一样了,大师傅手艺相当了得,调味料丰富,油水足,分量也大。

    虽然四道菜和米饭已经价格不菲了,不过赵德彪还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柜台后面的啤酒。

    乔枫哪能不知道彪子想什么,他则想到了《天龙八部》里乔峰三兄弟一起在少林寺喝酒的桥段,顿觉豪迈异常,也想着效仿。

    于是枫哥道:“酒可以喝,不过下午当班的不可喝。”

    恰好就是魏明当班,他笑道:“那你们喝吧,我本来也不太能喝酒。”

    于是三人开了三瓶五星啤酒,直接对瓶吹了起来,一个字“爽”!

    价格也很爽,三瓶啤酒作价一块二,直接把这顿饭的规格抬到了五元级别。

    堪称盛宴!

    一顿饭下来,感觉大家的感情又上了一个台阶,赵德彪和梅文化都改口叫“枫哥”了。

    赵德彪眉飞色舞道:“枫哥你啥时候请嫂子过来坐坐啊,我们还没见过嫂子呢。”

    梅文化拍着胸脯道:“就是就是,到时候你一句话,我们保证全部消失,一天内都不回宿舍。”

    魏明装纯道:“为什么不回宿舍啊?不回宿舍咱们去哪儿啊?”

    赵德彪梅文化对视一眼,随即“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他们心里已经把魏明认定为啥也不懂的“单纯大男孩”了。

    实际上魏明现在这具身体确实很单纯,唯一的性生活就是梦交。

    十八岁,燥的厉害啊。

    ~

    酒足饭饱后,魏明回宿舍洗了把脸,换上制服就上岗了。

    站在门岗上,他开始思考接下来写啥。

    已经写过驴了,要不接下来写牛?

    会有这种想法,一是因为牛和驴是他在农村接触最多的动物,他对这些牲口的习性远超一般作家。

    还有就是,前阵子他让舍友给他讲知青故事,枫哥兴致来了,也讲了一段他老家沂蒙山里,一个农民和一头牛的故事,据说流传甚广。

    后来这个故事被拍成了电影,魏明还挺喜欢的。

    不过写这个故事的话,自己得跟枫哥学山东方言。

    农村题材,还是加点方言元素才更有生命力。

    想着想着,天就快黑了。

    还有半个小时下班,这时几个学生从学校里走出来。

    中文系78级的同学们都在埋怨刘振云,东门那么近不走,偏要走南门。

    他们是听说清华今天有舞会,所以一个个打扮的光鲜亮丽准备去以舞会友。

    而去清华,出了东门就是,走南门确实绕远了。

    不过刘振云长了一张巧嘴:“我这不是想着路上再熟悉一下舞步吗,我可不想给北大丢脸。”

    刚走到南门,刘振云就看到了一个瘦高的背影,走近一些,已能目睹对方的侧脸。

    直到他走出去,面向门外的魏明才看到他,并笑着对他打了声招呼:“出去啊。”

    刘振云忙回礼:“嗯,去隔壁玩,你忙。”

    这一刻,刘振云内心翻云覆雨:他竟真的是保卫员!

    为什么自己会有一种“卿本佳人,奈何看大门”的遗憾感呢?

    刘振云正为一表人才的魏明可惜,他旁边的同班女生们就围了过来。

    “刘振云,你认识他!”

    “他叫什么名字啊?”

    “你们怎么认识的啊?”

    刘振云诧异:“你们问这么多干嘛?”

    众女回答:“他好帅啊!”

    刘振云内心的遗憾和惋惜立即烟消云散,他,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