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说。朝云,我向皇上提了三个条件……”周绣把那三个条件说了,最后道:“第一个条件是让公主下嫁,我算不得入赘皇家,这样我就可以施展我的抱负了。”
“呵呵,与我何益?”
“以后你和公主同府居住,就不必怕她。”
“呵呵,周大人有心了。”
“第三个条件,我是专门为你求的,你如果有任何的需求,都可向皇上求,他都会满足你的。”
“呵呵,我问皇上求和离呢?”
“朝云,你就不能为了我忍受一下吗?只要我疼惜你,正妻和妾室有那么重要吗?”
“呵呵,等你是女人时再说。桃红,走,我累了,需要休息个十天八天的。”
朝云说着向客厅后走去,再过去二进院子,就是她的绣楼暗香阁了,十年没住了,不知道还能不能住。
周绣碰了一鼻子灰,望着朝云曼妙的背影,始终没敢说出其实他是向皇上求的,如果她不想做妾怎么办。
他怕他一松口,她便会瞬间飞离,片爪只鸿不见。
“走吧,周大人!”秦禄阴阳怪气地撵他。
公主府里张灯结彩,后角门处三间房子里,总算挤进去了主人们。但下人只能在院子里搭起棚子暂避风雨。
看着三间房子里人挨人,周王氏气的想骂人,但出气筒朝云回娘家了,她无处发火。
她的娘家也是在京城的,她的父亲是老礼部侍郎。父亲已经病故好几年了,几个哥哥弟弟不争气,没有混到一官半职,只能在京城里做些生意维持生计。
她有心想让全家人先上哥哥弟弟那边暂住,但一想到她是娶儿媳的,而且娶的还是皇亲长公主,怎能在人家家里张罗亲事呢?再说她也恨着家里人,那时候老父亲榜下捉婿,却捉到这么个不能升迁的玩意儿。
她随着周大用在乡下生活那么多年,娘家人竟然没有一个踏进她家门的。
好歹,皇上知道要面子,为了公主的婚事,第二日又给他们赐了一座荒废许久的宅子,是他之前的潜邸翰墨苑。
周王氏指挥众家仆忙不迭的欢天喜地的搬了,她这儿媳妇虽是下嫁,但人家毕竟是长公主,才刚来就给他们一个下马威,是得罪不得的,既然不能亲近,那就不如远离。
周王氏有个座右铭,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九月十五日,全京城张灯结彩。
翰墨苑里,周王氏让周绣亲自去请朝云回府。
“明天就是长公主下嫁的日子了,你把朝云接来吧,她作为妾室,得给公主敬茶呢,可不能失了礼数。”
“母亲,我怕是请不动她,她那样的个性您是知道的。”
周王氏沉下脸来,“可她已经过了门了,就是咱们家的人了,来也得来,不来就把她绑了来!”
“母亲,等完成了我和公主的婚礼,过几天我再去劝劝她,让她回来侍奉您。”
“这个家是我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啊?还没娶公主呢就这么不孝了?你这是要活活气死我吗?在小细节上失了礼数,以后你在公主面前便有了错处,你懂吗儿子?”
“好吧,您别生气,我这就去试试。”周绣卑躬屈膝答。
没办法,他天生孝顺,不舍得让疼他养他的母亲生气。
朝云回府后,这几天就没闲着。她从禄伯伯那里了解到,他开了两家酒庄,卖的都是自酿的酒,也就搭些粮食和酒曲的成本,利润很高的。但就是连年征战,又加上旱涝天灾的,能饮起酒的人家不多了。
她的大师姐向美曾经说过:钱是好东西,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夫君有还得张张口。因此,女子想自立于天地间,就要紧抓钱在手。
所以她那个师姐夫房小二便被师姐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朝云去库房看了一下,空空如也。她记得之前里面有些桌子椅子大屏风等大物件的,但十年过去了,早不知被什么人给搬空了。
如今她虽是将军府的主子,但她吃的用的,全部来自于秦禄,这和寄人篱下没有什么区别。
自从回府后,她天天琢磨发财的路子。除了正经的做生意和种田外,目前只看到秦禄酿酒的致富路子可以效仿。
她今天打算和桃红一起出去看看,寻找一下还有什么商机可干。她们还没出门呢,便被周绣堵在了家里。
按说周绣今天很忙的,需要去接新娘子进门。自从他娘让他来接朝云后,夜里便睡不着了,直到今天早晨才下定决心来碰碰运气,万一朝云跟他回去了呢?
周绣道:“如今我们常住翰墨苑了,今天公主进门,需要你给她敬茶。”
听着周绣波澜不惊的叙述,见自家小姐沉吟不语,桃红的犟脾气上来了。
“我家小姐进门早,凭啥给公主敬茶?公主既然是下嫁,那就得先给我们家小姐敬茶!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你们说小姐是妾就是妾了?当初你和我家小姐定亲时,可是请了三媒六聘在官府公正过的,你说是娶妾,你问问我家大将军和少将军愿意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被丫鬟诘问,周绣羞得无地自容。
是啊,要是说娶妾,朝云就算一辈子不嫁,也不会当个妾室的。
“好了桃红。周大人,你走吧,你回复他们,就说我病了,不能把病气过给公主。”
“那你哪天回?”周绣心虚道。
“我家小姐想哪天回就哪天回,用得着跟你报备吗?”
桃红攥紧了拳头,气得想揍周绣一顿。别管打过打不过的,先揍了再说。
“桃红,不得无礼,收拾一下,咱们走吧。”
周绣自讨没趣,灰溜溜地回去接亲去了。
朝云和桃红穿上从老家带来的小厮衣服,改装成男子的模样大模大样的出门了。
她们今天第一站:秦家第一酒庄。
她们走在大路上,看到很多人有往大长公主府去的,有往翰墨苑去的。
今天是大长公主出嫁的日子,听说准备了三十抬筐铜子,是要一路撒到翰墨苑的。
最近几年边关不稳,生意也不好做,京城看着外表繁华,实则已经空了。
如今能有白得钱的机会,家里闲着的甚至正在做着生意的人,都找个大长公主婚车经过的地方提前占着位子,以期今天能抢到很多铜子。
听说,有的人三天前就在占位了,可想而知那几个铜子的重要性。
简直到了万街空巷独挤在此街的地步。
秦禄很有做生意的天赋,他的第一酒庄就选在公主府和翰墨苑的中间位置。这里居住的都是达官贵人,他们整天声色犬马的,当然少不了酒助兴。尽管这几年艰难,但养活一家人还是可以的。
一出将军府朝云就后悔了,今天没看黄历啊,倒霉啊,外面人山人海的,别说用轻功了,就算是挤都挤不动。总不能大白天的,踩着他们的头皮飞过去。
忽然,几骑黑马疾驰而来,为首那人高喊:“紧急军情!大家速速闪开!”
一听是军情,吓得众人急忙躲开!
那人一身玄氅,被疾驰的劲风吹起,露出里面的宽肩窄腰。一脸风霜雕刻出的冷峻五官上,一双坚毅的目光直视前方。
这人皮肤虽然黑了点儿,但丝毫不能掩饰他的俊美。
“好帅啊!”朝云轻呼。
那人似乎听到了,俊美无俦的脸看向朝云。
朝云顿时石化,这人咋这么眼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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