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头的气色好多了,热症也退了,这道关口看来已经闯过来了。”
“队头真是命大,伤寒症本就凶险,在这荒郊野地就更是九死一生。”
“小乙,你还有脸说,王队要不是为了帮你,又怎么会落水?要不是落水,他又怎么会感染伤寒症?”
一阵低低的说话声将王成从昏睡中吵醒。
这是一种王成从来没听过的语言,听着却很有韵味。
不过稀奇的是,王成竟然能听懂,可他根本没学过这种新奇的语言。
王成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沉重得像是灌了铅,怎么也睁不开。
不过听觉和嗅觉却变得异乎寻常的敏锐,不仅能够听到细微的声音,甚至还从空气中嗅到一股很微弱的腥膻味。
“你们都给我闭嘴,别把吐蕃狗给招来。”
又有一个声音响起,刚才的说话声戛然而止。
等等,吐蕃狗?吐蕃?这是个历史名词好吧?
下一刻,无数的记忆碎片就像潮水般灌进王成的脑海。
剧痛之下,王成张嘴发出一声惨叫,然后猛的坐起身。
淡淡的月色下,王成发现自己居然躺坐在一张软榻上。
好吧,说是软榻,其实就是搭在两匹马中间的一块帆布。
“队头你醒了?”一个面目稚嫩的年轻人走到王成身边。
年轻人顶多二十,戴着黑色幞头,穿着黑色圆领袍,不高而且看着挺瘦。
紧接着,更多的年轻人围了过来,其他年轻人大多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其中的一个更是长得跟铁塔似的,至少有两米出头。
王成怔怔的看着围过来的年轻人,一脸懵逼。
他正在努力消化刚刚涌入脑海中的记忆碎片,属于这具躯壳原主的记忆。
王臣?太原王家子弟?盛唐名将王忠嗣庶孙?三岁丧父,六岁丧母,不讨祖母喜爱,打小受尽家中兄弟姐妹欺负。
十八岁时投了安西军。
两年过去,现在已经当上安西军的骑兵队头。
大历三年,吐蕃发兵十万大举进攻安西四镇。
安西四镇留后郭昕派三队人马前往长安求援。
其中一队人马走河西,一队人马走漠北草原。
而王臣所率领的这一队骑兵走的是河湟谷地。
但是这三路人马最后好像都没能到达长安城?
因为安西四镇与朝廷再次取得联络已经是十八年之后,皇帝都换成了唐德宗,得知安西四镇依然还在,君臣皆恸哭失声。
即便如此,大唐也无兵可派。
安西军靠着几千残兵,又苦苦坚持了三十年。
直到青丝变白发,青葱少年变垂暮老朽,安西四镇才终于陷入吐蕃之手,此后近千年再不复为中原王朝所有。
满城尽白发,死不丢陌刀。
独抗五十载,怎敢忘大唐!
所以我成了安西白发兵的一员?
可是,我明明在祁连山中徒步,途中遭遇了一头黑熊,眼看着就要葬身熊吻……
是了,问题肯定出在那道闪电,当黑熊向他发起进攻,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然后他就彻底丧失意识,等到再次醒转就已经变成了现在的王臣。
好家伙,所以我是被一道闪电劈回到了大唐?而且还成了安西军的骑兵队头?
“队头?队头你咋了?”最先说话的那个年轻人伸手在王臣面前晃了晃,脸上的神情已经从惊喜变成担忧,队头不会被热症烧坏脑子了吧?
“嗯?小乙你说什么?”王臣的思绪回到现实。
既来之则安之,从现在起他就是安西军骑兵队头王臣。
可惜,麾下五十精骑已经只剩十八骑,战马更是只剩两匹。
郑乙松了口气,笑道“队头还认得我?那就没什么大碍。”
“屁话,你就是化成灰……”王臣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脸色忽然就变了,因为空气中那股若有若无的腥膻味似乎比刚才浓了些。
这股腥膻味来自东南方,属于是上风口。
根据这股气味的浓烈度,王臣的大脑几乎是本能的做出了一个大概估算味源距离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大概有十里。
诶等等,我竟然可以闻到这么远的气味?
而且能判断距离?这特么也太离谱了吧?
这是穿越者的福利?嗅觉的灵敏度暴增?
“队头,你又怎么了?”郑乙再次关切的问道。
王臣没理会郑乙,只是连续的嗅吸了几口空气。
那股若有若无的腥膻味顿时变得更加清晰,王臣甚至分辨出这股腥膻味中混合了牦牛的腥味、藏羊的颤味还有长期不洗澡形成的馊味。
吐蕃人!一个名词瞬间从王臣的脑海中跳出。
身为一名安西军,王臣非常熟悉吐蕃人的气味。
当下王臣低喝道“有吐蕃狗过来,离这大概十里!
”
“啥?”郑乙等十八骑愣在了原地,队头你是在跟我们说笑吗?
“快,抓紧披甲!”王臣没有解释,紧接着就下达了一道命令。
军令如山,郑乙等十八骑赶紧从两匹战马的马背上卸下乌锤甲。
乌锤甲只剩十九具,为了减轻负重,多余的甲胄已经被埋藏在半路。
先是身甲,再是裙甲,再是扞腰,再是披膊吊腿,最后拿起带有顿项的兜鍪重重的扣在自己的脑袋上,再把翻起的顿项拉下。
片刻之间,就互相帮衬着披挂完毕。
王臣再一挥手,所有人迅速隐入山道两侧。
两匹战马也被牵到道侧,在郑乙的安抚下侧躺了下来。
又过了大概半刻钟左右,东南方向传来隐隐的马嘶声。
紧接着,十几支火把就从东南方向的一道山梁后面突兀的冒出来。
火光中,只见数十骑正沿着山道向着这边急进,从他们头上戴着的毡帽以及身上穿的裘袍可以断定,真就是吐蕃军!
郑乙等十八骑忍不住又看向王臣。
队头居然真能发现五里外的追兵!居然是真的!
不片刻,那数十骑已经来到近前,王臣粗略的数了数,不到五十!
还算好,兵力相差并不是很悬殊,如果数量超过五十骑就很麻烦,因为这时候吐蕃军队的装备已经不比唐军差,双方战斗力已经很接近。
只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王臣并不想发动攻击。
因为他们的首要任务还是前往长安向朝廷求援。
然而现实却很残酷,并不是他想怎样就能怎样。
行进中,领头的那个吐蕃武将忽然间扬起右手。
跟进的四十余骑便纷纷收住战马,拢成了一堆。
其中一个吐蕃兵翻身下马,牵着两条獒犬在地上到处乱嗅。
这下王臣就知道不能够再等下去,因为这些吐蕃獒犬明显已经发现了他们。
“放箭!”王臣当即大喝一声从藏身处站起身,同时挽开事先备好的角弓,对着领头那个吐蕃武将的面门就是一箭!
两下里相距不到五十米,所以这一箭射得极准。
只听噗的一声,三棱箭簇瞬间就将吐蕃武将的脑袋连同毡帽射了一个对穿。
一箭射穿吐蕃武将面门,王臣内心却毫无波澜,他的前世虽然没有杀过人,但是今生却真堪称是杀人如麻,要不然也不可能当上骑兵队头。
几乎同一时间,除郑乙外的十七骑也相继射出了一支重箭,因为距离够近,再加上又是暗打明,所以命中率非常高。
十几个吐蕃骑兵应声摔落马下。
“有汉狗!快,灭火把!下马!”吐蕃兵反应很快。
就这片刻工夫,安西军又向吐蕃兵射出了第二波箭。
只不过,第二波箭的杀伤效果就远远不及第一波箭。
因为剩下的吐蕃兵已经下马,并且将战马拢成一圈结成了防御阵。
“突击!”王臣果断下达了第二道命令,然后弃弓抄起长矛率先发起冲锋。
身为一名户外运动的资深爱好者,王臣比谁都清楚,刚才打着火把赶路的吐蕃骑兵短时间内很难适应黑暗,会暂时性的失明。
摸黑赶路的安西军则不会受影响。
更重要的是,不能给吐蕃兵披甲的时间。
安西军的进攻恰到好处,吐蕃兵毫无还手之力。
只片刻,阵中的二十多个吐蕃兵还有獒犬就全部被捅死。
王臣和麾下参与冲锋的骑兵则毫发无伤,乌锤甲的防御足够强悍。
“给吐蕃狗挨个补刀,不要漏了!”王臣随即下达了第三道命令。
十七人将长矛倒插在地上,拔出横刀给吐蕃骑兵挨个补刀,躲在路边的郑乙也牵着两匹战马前来汇合。
就在这时,之前中箭倒地的一个吐蕃骑兵突然间纵身跃起,先是一脚踹翻郑乙,再伸手夺过一匹战马,飞身上马就跑。
“赶紧追,不要让他跑了!”
“拿弓箭,小乙快去拿弓箭!”
正在补刀的十七骑大呼小叫,顿时间乱成一团。
王臣却一伸手拔出一支长矛,先助跑几步再将长矛向前奋力掷出。
四米长的长矛瞬间撕裂夜空,像一条噬人的毒蛇一下洞穿了吐蕃骑兵的背心,吐蕃兵的身躯晃了晃,然后颓然摔下马背。
“彩!”众人齐声喝彩,包括刚起身的郑乙。
“继续毁尸灭迹。”王臣叮嘱了一句,独自走向落马的吐蕃骑兵。
那个吐蕃骑兵虽然被长矛洞穿,却还没咽气,挣扎着从地上坐起,甚至还试图将长矛从体内拔出来,这种行为当然是徒劳。
看到王臣走过来,吐蕃兵立即破口大骂起来。
“逃奴!汉狗!你们就算偷了铠甲也活不成。”
“慕容堡帅派来的大军很快就能够杀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