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不到一个月就被两车主告上法院
    两个星期后,四方市市政道路旁车位的收费系统全面升级完成。公司后天电脑系统显示,全部新系统投入使用,第一天全天收入60.7万元,第二天63.85万,第三天65.58万.....

    每天能够收到的停车费都在增加。而之前每天收大概45-50万之间,新收费系统强大功能,进而提升收费率促使公司的营收每天都稳步增加。

    验收通过后,我没有丝毫犹豫,还是按照合同规定,给羊城的这家 帮忙升级收费系统设备的公司支付了剩余货款1000万元整。

    新系统全部测试成功后一个星期,我们这个新的停车位管理公司每天的营收已经超过70万元了!平均每个车位每天的营收在20元左右,扣除8元左右的抵扣租金,每个车位每天能够盈利12元左右,总体说来,还是很不错的,只是一想到自己可是支付了16.8亿才拿下这经营权,想想要回本的时间非常漫长,再也没有得意之感了。

    以前一直以为停车场经营能够暴富,之前自己经营的湘省芙蓉古镇酒店后面的商业停车场,也的确是日入万金。但是现在接受了这个市政道路边的公共车位后,我才深刻体会到,原来经营这些市政公共停车位上限很低,下限却很深。

    之所以说经营这市政公共车位上限很低,是因为新系统上线后,后台显示车位闲置率低于5%,自动缴费率也已经接近97%, 所有3.64万个停车位,每天营收70多万,已经基本属于上限了,很难再突破,除非收费政策做修改。

    而下限则很深,是因为我们正式经营才不到一个月时间,我们公司竟然被两位车主告到法院上去了,投诉的电话更是不计其数,这让魏蔚来很是头疼。

    公司刚成立,就要去应付两个官司。一个是一位车主将车停在我们路边的公共车位上,车上放了不少高档礼品,停放好车后,就到旁边饭店吃饭。一个多小吃完饭走出饭店,发现自己的的车被砸了,而放在车内的高档礼品被人偷走,损失了十几万元。车主报警后,因为小偷是开着一辆无牌的摩托车过来砸车窗偷盗的,虽然报警了,但是警察通过摄像头,还是无法锁定罪犯。

    车主一怒之下,就将我们车位管理公司告到法院上去了,告我们的理由是:我们管理公司既然收了停车费,就要承担起照看保管和照看车辆的责任,确保车辆不会遭受到人为的破坏。

    另外一个被告上法院的案件是因为我们的车位在一个商铺对出的路面上,店主刀法院起诉我们管理公司,要求撤销在他们店铺门口的路边划收费性质的公共停车位。理由是这些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不应该随便画两条线就圈起公共的空间来收费获取不当的利润。

    当魏蔚来收到法院送过的两个上诉文书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他妈的世界上还有讲理的地方吗?停车在路边收费车位上,被人砸窗偷了东西,不怪自己把贵重物品带走,反而责怪我们车位经营公司没有尽责确保车辆的安全不受人非法侵害。

    另外一个告我们更加没有道理。我们经营的车位,都是路政局和城管局共同规划和划线的,而且这些车位都是通过政府公开拍卖,被粤省龙海车位管理公司拿下的,现在粤省龙海车位管理公司经营不善,被我们抢拍下这经营权,本质上也是政府将这经营权拍卖出售的,和我们经营公司有毛线关系?

    奈何这些车主店主都不立即,都把我们公司给告到法院去了。

    而每天的投诉电话更是纷繁复杂,既有停车在车位里,被人倒车碰撞剐蹭擦坏车漆找不到负责车主的,也有停车舱车位上,被旁边树枝掉下来砸坏车要求我们赔偿的,还有停车在车位上被附近店铺人放地毯到车上晾晒,也投诉我们经营公司......

    当我在车位管理公司的办公室里,听到魏蔚来向我汇报这段时间公司遇到的问题的时候,把我都整的目瞪口呆了。难道我花16.8亿,买来一个烫手山芋?接手经营没有一个月,被两人告到法院去,大几十人投诉各种的问题。

    本来以为经营停车位很轻松,不需要直接和扔打交道,没有什么纠纷的,应该比经营酒店更简单的。没有想到经营一个月不到,就发生这么多事情,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这和我之前经营的所有的停车场都不一样,这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我将现在公司遇到的两个被人告到法院的案件,简单的告诉了魏金晶。

    她仔细想了一下道:

    “放心吧,问题不大!即使上到法院,我们公司输掉这个官司的概率不到。”

    “第一个车被砸丢失十多万的案件,虽然我们公司收了停车费,但是我们公司从来没有收车主的任何看管保管车辆的费用,我们收的停车费用,是对方车辆占用地面空间的使用费用,因此即使上到法院,法院判我们承担责任的概率都极低。对方财物被盗,应该联系警方,尽快将案犯捉捕归案,减少损失,而不是想着高我们索赔,降低损失."

    "至于第二个案件,被店主告到法院去那也没有道理的,因为这些停车位已经存在两三年了,甚至更长时间了。如果店主觉得画的这些停车位不合理,影响了他们店铺的经营,应该第一时间在划线的时候和城管局、路政局反应,而不是在几年后,来找我们经营车位公司的麻烦。”

    “更何况我们这车位的经营权也是政府卖出来的,即使我们没有直接从政府手中拍下来经营权,但是我们从法院法拍中抢拍下这经营权,其实也相当于向政府购买的经营权,如果对方认为不合理,理应去找政府相关部门,而不是我们经营公司,因此这案件我们输的概率也非常低!”

    有了魏金晶这个专业的律师的解答,我心里顿时轻松不少。

    而魏 蔚来愁眉苦脸的神情也终于得到放松了一下。

    谁都没有想到,原来经营市政道路停车位,竟然也有这么多麻烦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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