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明星稀。
省城,市委大院。
易剑波坐在书房里面,眉头紧锁着。
他的面前,是那位不停抹眼泪的美貌熟妇。
原本,下午的时候,梅丽华就一直在找他。
只是市里今天有个重要会议,持续时间很长,易剑波根本走不开。
散会以后,还有不少事情要处理。
直到晚上十点多。
他处理完了手头上的工作,梅丽华也顾不上腿伤,让高凤英带着她,直接找上门来。
向这男人讲述了许白鹿的“遭遇”。
“剑波,你快想办法啊!不管怎么样,先把咱闺女给捞出来再讲!”梅丽华催促道。
易剑波有些恼火,但是语气仍旧平静:“你跟老许,平时是怎么教育孩子的?我发现她的三观很有问题!”
“跟别人有过节,哪怕你想找回场子,也得光明正大的来啊。”
“要从正面击败对手!”
“怎么净使一些下三滥的手段?”
梅丽华很不爽:“我来找你,是请你帮忙,不是听你骂人的!”
“你以为我不希望闺女好吗?”
“现在事情到了这一步,说什么都晚了,赶紧打电话托关系吧!”
“如果咱闺女有啥三长两短,我这辈子都饶不了你!”
闻言,易剑波有些头大。
这女人虽然长得漂亮,但是胡搅蛮缠,根本不讲是非对错。
看来有其母必有其女。
许白鹿就是被老妈带歪的。
不过,这姑娘好歹也是他的亲闺女,不帮忙说不过去。
“阙书记的妻弟,在鹿州市公安局任副职,我给他去个电话吧,先打听清楚情况再说。”易剑波思忖道。
“行!那你赶紧的!回头我一定好好报答你!”梅丽华说道。
阙书记是本地一把手,同时也是易剑波的“贵人”,曾经在鹤县那边任职,正是他一手提携了易剑波。否则的话,这位秘书长如今恐怕还在乡下教书。
许正茂虽然出生在省城郊区,但是籍贯也是鹤县,跟梅丽华属于老乡,所以在当年的接盘竞赛中,能够稍微领先一步。
易剑波叹了一口气,起身走到客厅,然后开始打电话。
足足四十分钟过后。
他脸色阴沉的回来了。
“怎么样?到底啥情况?”梅丽华很紧张。
“麻烦大了,”易剑波揉着太阳穴,说道,“那些假钞数量太多,在全省范围内,也没有遇到过。”
“所以,省厅很重视,立即挂牌督办。”
“要求鹿州那边限期查处,并且第一时间上报结果。”
嘶!梅丽华通体冰凉,差点当场晕倒。
这个情况对于许白鹿,那是相当的不利。
大家都是聪明人。
当然能猜得到,这件事的主谋就是许白鹿。
钱绍武只是奉命行事的一条走狗。
原因很简单。
许白鹿跟周春明结怨很深。
钱绍武以前甚至跟周春明是“兄弟”,也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
哪怕钱绍武是个天生的恶棍,横竖看周春明不顺眼,可也犯不着,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想整人嘛,手段多的是。
“怎么办?我可怜的闺女!她怎会这么想不开!”梅丽华发出哀叹。
“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呗!”易剑波摇了摇头。
他又拿出风油精,往太阳穴上涂抹。
这件事变得很棘手。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钱绍武仍旧没有改口。
没有把许白鹿给供出来。
但是,这个状况随时可能改变。
所以,许白鹿还远远没有安全。
把打听到的情况,全部说给梅丽华听,易剑波暂时也没想出啥好办法。
现在这个阶段,家属也不能探视。
没办法给她提供有力的帮助。
突然间,易剑波眉头舒展开来。
他压低了声音,说道:“明天我去一趟鹿州,把张沅退回的那笔钱花掉。”
“如果还不能成的话,只能听天由命了。”
梅丽华没办法,只能点头答应。
只要闺女能够平平安安的,她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希望老易这次能把工作做通。
商量清楚之后,易剑波搀扶着女人楼下,外边高凤英正在等着,用自行车把梅丽华给带走了。
等他转头打算回家,却看到,门口站着一个戴着眼镜,皮肤略黑的胖青年。
这人正是易斌。
也是易剑波当年从老家叔伯那里,过继的“儿子”。
易斌目光炯炯的,打量着易剑波,像是想说些什么,但是始终没开口。
实际上,从梅丽华进门的那一刻,易斌虽然呆在房间里,还故意把门给关上,其实一直在偷听外边的动静。
因为他能隐约觉察出来。
“父亲”跟那个脚上缠着石膏的美貌熟妇,关系恐怕不太一般。
易剑波平时很注意,跟女同志保持距离。
这种把人叫到家里,深夜长谈的事情,几乎不可能发生。
身为领导干部,肯定懂得避嫌。
易剑波也懒得解释,干咳了两声:“该睡觉了,早点休息。”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易斌哦了一声,又回屋去了。
仔细回想了一下,“父亲”最近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不过父子俩每天相处的时间很短,太过私密的事情,也不太好问。
反正易斌觉得,搞不好自己要有一个后妈了。
……
黎明破晓前。
周春明赶到了李岚家,帮着她搬东西。
分家的消息,他昨天深夜,就听未婚妻说了。
反正是迟早的事情,大家都有心理准备。
周春明甚至连夜去了老唐家,联系到了公社运输队的车辆,用来帮忙搬家。
本身赵永红这一家子,就是外来户。
家里的东西,几乎都属于三叔公。
所以,他们其实也没啥行李。
而且李岚之前去县城,每次都去百货商店买些日用品。再加上,新家那边早就通了电,在七十年代就有自来水,可以直接拎包入住了。
在生产队长周建强的见证下,分家很快完成。
迁户口的事情,也将在这几天内办妥。
家禽方面,留了一半给三叔公,另外几只带去县城,在院子弄个笼子养。
唯一麻烦的,就是家里养的那只猪。
以三叔公的懒惰,根本不可能每天去割猪草。这猪只会越养越瘦,最后不是饿死,就是跑出去逃难。
不过,赵永红也不打算管了。
因为按照签订的联产承包合同,每年要给国家上缴一头猪的,就让这糟老头子自己想办法。
还有那几亩责任田,三叔公爱种不种,那都随便他。
户口转到县城以后,粮食关系也跟着转过去,到时拿着粮票去粮店买粮食就是了。实在不行,还可以多加些钱,买所谓的“议价粮”。
更何况,还有个好女婿帮衬,赵永红根本不发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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