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色锦
    三个人,三匹马,从破庙启程,朝附近清水县出发。

    这两处相去不远,大概只需要一炷香的功夫,一路上能看到大片大片的荒地,还有一些因为无人居住而显得格外破败的农舍。

    “这里的农户都去了哪里?怎么都无人耕种?”祝余有些诧异,按理说此时已是初夏,正地里庄稼生长的好时候,可是周围看起来却十分荒凉。

    “很多人都去了南境。”陆卿端坐马背环顾四周,徐徐答道,“锦国南境与澜国相邻,澜国三面环水,除了生产白脂玉石外,以捕鱼和纺织最为擅长,这天底下出名的绸缎绫罗,十有八九出自澜国。

    但因他们不善耕种,又以水路居多,用以制作染料的矿石、花草便都是向锦国来买。

    大约两年前,澜国向圣上进贡了一批锦缎,名曰十色锦,听说是用了特别的技艺,让那布料的色彩随移动而斑斓多变,瑰丽异常。

    圣上将那锦缎赐予宫中近年来最受宠爱的端妃,端妃命尚衣库用十色锦裁制曳地八幅裙,在元日宴上为圣上献舞。

    那裙角流光溢彩,令端妃恍若足下生莲,天外飞仙,惹得圣上龙颜大悦。

    之后此事传出宫外,京城中的命妇贵女们便趋之若鹜,其他富户家眷也纷纷有样学样,以至于十色锦千金难求寸尺。

    于是便有澜国客商到锦国来重金求购染十色锦的染料,那染料种植的人少,自然价格高昂。”

    陆卿说到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又道:“朝廷对种粮的农户要征米粮税,而种植用作染料用途的那一类花草却因为先前少有人为之,因而并无额外加收税钱的先例,于是许多农户为了逐利,纷纷放弃种粮,开始种植染料花草。

    无奈京城一带冬春寒冷,十色锦所需的染料长不出,便有人干脆跑去南边,或种植花草,或开采矿石,皆是十色锦所需原料。

    后来尽管朝廷开始对那些花草、矿石也加征税款,也还是比种粮更加利润丰厚。

    你瞧见的这是京城一带,还算好些,锦国北边,这样荒废的农田庄户更是不在少数。”

    祝余听得直皱眉。

    种植制作染料的花草牟利的事情她虽然没有见识过,但若是把花草换成种桑,那么她倒是熟得很。

    不过她并没有吭声。

    虽然成亲不过几日的功夫,祝余不敢说有多了解陆卿,但可以肯定的是,此人绝非外界口口相传的那个只识丝竹之乐的逍遥王。

    那么今日他与自己说这些,应该也不是随口一说而已。

    没过多久,三个人就来到了清水县城门外。

    和方才路上看到的萧条景象不同,这会儿太阳还没有升得多高,这县城的城门口就已经聚了不少人,他们大多推着车、挑着担,在城门外排起长队,等着查验过后好进城贩货。

    祝余的视线落在了前头一个猎户模样的黑瘦汉子身上。

    那猎户一身旧衣服,肩头挑着一根长木棍,木棍一端吊着一串野兔,那野兔看起来倒是肥硕得很,皮毛也油亮。

    想到前一天夜里那两个烧香求神的人提到的猛兽伤人,祝余跳下马背,若无其事朝那猎户跟前走了几步,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挑着的那些野兔。

    符箓想要跟过去,被已经下了马的陆卿用手中折扇点在腰间,便没有动。

    猎户感觉有人凑过来瞧自己的猎物,扭头一看来人是一个白白净净的少年公子,模样生得颇有几分俊俏,瞧着像是个殷实人家才能够供养出来的,连忙开口对祝余说:“小郎君可是想买几只兔子回去?

    这兔子又肥又嫩,买回去剥了皮,烤着吃,煮着吃,味儿好着呢,补得很!”

    祝余但笑不语,只是伸手摸了摸兔子的皮毛。

    猎户见状忙又说:“小郎君可是看中了兔子的皮毛?这些兔子都是我用陷阱套来的,一丁点儿皮毛都没有伤到,在别人那里可不一定能买到这么完好的皮子了。

    别看现在刚刚入夏,现在买回去,把皮剥下来鞣制好,制成大氅,差不多天也就凉了,刚好能穿!”

    “我确实想要添件大氅,”祝余点点头,“不过……这兔子的毛细软又容易掉得到处都是,我却不大喜欢。

    这位壮士,你可是这一带的猎户?

    不如我许你些定钱,你帮我猎头豹子,我想要件豹裘。

    你放心,只要你能帮我猎到豹子,银子绝对少不了。”

    猎户一听这话,脸上多了几分不悦,像看傻子一样地把祝余打量了一遍:“你这小郎君,瞧着也是个体体面面的斯文书生样,怎个平白无故拿我这猎户戏耍起来了!

    清水县这一带何时有过豹子!

    我打小就在这一带长大,牙还没长齐就开始跟着我爹进山打猎,到现在也有三十载了,莫说是豹子,就算是豹子尾巴上的毛,我都没见过一根!”

    祝余闻言也有些失望,似乎有些不甘心,又改口:“要不,我给你银子,你帮我打几只狐狸,我做个狐裘也好啊!”

    “狐狸也不曾见过!”那猎户有些不耐烦起来,“谁不知狐裘比兔裘金贵!若是打得到狐狸,我何苦一天到晚到处抓兔子!

    你这小郎君,若是没那诚意买我的兔子,就不要拿我解闷儿了!”

    陆卿不知何时也跟了上来,看猎户被祝余惹急了,便对他笑了笑:“舍弟性子顽劣了些,壮士莫要与他一般见识,帮我挑两只肥嫩的兔子,我买回去添个菜。”

    猎户本也只是听那小郎君开口就是豹裘狐裘,以为对方是故意拿自己寻开心,所以才老大不乐意,这会儿一见小郎君的家人过来,不光仪表堂堂,还开口要买两只兔子,价都不讲一句,顿时心头的火气烟消云散,喜滋滋地帮陆卿解了两只肥兔子下来。

    祝余也不再吭声,做乖巧状,跟在陆卿身后。

    没人比猎户更知道这一带都有些什么飞禽走兽,既然这猎户说这一带别说豺狼虎豹,便是狐狸都没有半只,那荒野破庙里面有猛兽伤人当然纯属无稽之谈。

    那么“鬼仙庙”的香客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是被猛兽叼了去的这个说法,到底是求财者为了给自己壮胆而编出来的,还是在庙里布置竹筒放迷香的歹人故意传扬出去,好让人放下戒心,这还真不好说。

    毕竟人的心思最难琢磨。

    同样都是“万一”,在遇到好事的时候,就总觉着“万一”那个狗屎运就砸自己脑袋上了呢?

    等到面对坏事时,又会想,都已经是“万一”的事了,哪会那么巧就被自己遇见。

    主仆三人牵马进城,县城里已经很热闹了,本就在城内的小贩在路边摆起了摊子,街边的商铺也大都开门迎客,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还真不少。

    祝余有些惊讶,东张西望,眼睛都有些不够用了。

    陆卿比她高了一个头还多,跟着她的步调走,就多了几分闲庭信步的感觉。

    “这县城从外面看并不起眼,没想到里面竟然这么热闹繁华!”祝余感叹。

    “这一带方圆百里内,就只有这么一座县城,自然数这里最热闹。”陆卿回答。

    祝余挑眉看他,低声问:“所以祭扫之后,我们实际上是朝着远离京城的方向又走了百余里?”

    陆卿一脸坦然地回她一笑,不置可否,朝前面看了看,一指不远处一间食肆:“走吧,到那儿去,叫那边的厨子把这两只兔子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