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四章 侠客行
    寂静。


    无比的寂静。


    本来还热闹非凡的诗会,此时却没有一丝声音。


    人们震惊的望着房赢,心中仿佛被一道雷电劈中,那股麻酥的震撼,瞬间充溢了四肢百骸。


    “天地间……竟还有如此诗句!”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满堂的花香,熏醉了无数宾客,一把利剑,仿佛可以冲出长安,横扫了天下十四州!”


    “这是何等恢弘,何等豪迈!”


    嘭!


    魏王李泰,猛地从原地站了起来,肥胖的身躯,直接掀翻了身前的矮几。


    他却犹不自知,双目赤红的低吼:


    “遗爱贤弟,真乃大才也!”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所有的皇子中,李泰的文学造诣最高,所以最能体会到这诗的含金量。


    现如今,大唐初立,不过二十余载!


    垄断诗词圈的,大多是从陈朝和隋朝遗留下来的旧臣,或者是功成名就的元勋……


    这些高贵的士族,哪里体会过人间疾苦?


    于是,“唐兴,诗人承陈隋风流,银靡相矜。”


    整个初唐的文学界,都弥漫着一股绮靡诗风,流传来下的诗,也大多轻浮无力。


    此时。


    房赢的这首咏剑诗,横空出世!


    无异于开天辟地,一扫靡靡之音,为盛世大唐开启了一扇全新的大门。


    “二郎他……竟还会作诗?”


    永嘉公主痴痴的望着房赢,目光盈盈,红唇翕动,丰腴的娇躯都在微微颤抖。


    不远处。


    高阳公主小嘴微张。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长剑,心想房赢也太夸张了,居然说本宫一剑霜寒十四州……本宫的剑,哪有那么厉害……


    邻桌的长孙冲。


    面色却是一片苍白。


    他满脸震惊,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房二傻子,竟然真的吟出了一首诗,而且这诗的水平之高,意境之远,简直超乎想象!彡彡訁凊


    “长孙公子……”


    房赢打破了现场的寂静,笑道:“我的诗,已经作完了,下面该你了,请吧!”


    说着,他笑眯眯的对长孙冲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一时间。


    所有的人的目光,全都看向了长孙冲。


    “这个……本公子……”


    长孙冲脸色更白了,一时间变得口吃起来。


    有房赢明珠在前,他那首事先准备好的咏剑诗,简直就是一坨屎,拿出来只会丢人现眼。


    “我知道了!长孙公子,你肯定是看不上我这首诗!”


    房赢装作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摇头道:“罢了罢了,我就再作一首,请在座的各位品鉴……”


    说着。


    他又是一拍桌子,大吼一声:“酒来!!”


    还有?!


    众人的灵魂皆是一振,双眼冒光,炙热的望着房赢,一脸的渴望之色。


    永嘉公主赶紧抱来一罐酒。


    她吃力的搬起酒坛,正要往酒瓶里倒,房赢一伸大手,直接从她怀里取走。


    “嘤——”


    房赢的手背,不经意碰到了那团柔腻,惹得永嘉公主娇哼一声,身子一软,险些化作一滩春水。


    搭讪教科书第二步:


    在不引起对方反感的前提下,进入对方半米范围内,并适当的做出肢体接触……


    房赢默念口诀,抱起酒坛。


    “咕咚咕咚……”


    这一口气,龙吸虎吞了半坛下去。


    嘭!


    酒坛放下。


    他的眼中,已经有了些醉意,举手投足之间,却更见豪迈,狂傲的嗓音也随之响起。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诗会再次陷入沉寂。


    人们的眼中,仿佛出现了一名女侠,她系着胡缨,手中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


    下一刻,她跨上白马,配银鞍,像流星一样飞驰。


    她剑术高超,无人能敌,事后却云淡风轻,将名讳深藏,轻拂衣袖而去……


    寥寥几句诗。


    一个侠客的形象跃然清晰!


    此时此刻,剑,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兵器,而是一种精神,潇洒豪迈的侠义精神……


    简直太震撼了!


    咏剑诗,居然还能这么玩?


    足足半盏茶的时间。


    轰!!


    仿佛惊天一个霹雳,现场直接炸开了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