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首次遭遇
    朴勇俊反侦察意识很强,苏默不想拖,当晚就连夜去了六合街踩点。


    如果说边陲是新月城的破落之地,那么六合街就是边陲的破落之地。


    边陲其它地方好歹还有KTV、酒吧、电玩厅之类的娱乐场所,生活设施也比较齐全,只要能忍受时不时发生的“暴徒大乱斗”,还是能找到不少乐子的。


    六合街就不一样了,这里都是废弃工厂,只有那种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者在暴力团体之间都臭名远扬、没有人要的臭鱼烂虾会在此出没。


    当然,这种烂到透顶的环境,倒也方便朴勇俊这样的人藏身。


    整整一夜,苏默都在六合街一栋烂尾楼顶观察,却并没有发现朴勇俊的身影。


    太阳升起后,他不再傻等,准备去街上找附近的人问问情况。


    现在是早晨7点,正是居民起床奔波的时间。


    但整个六合街一片空旷,连行人都看不到几个。


    偶尔有人从路边矮楼的窗户探出头,也很快缩了回去。


    这不怪他们,毕竟苏默的打扮太吓人了。


    全身为反暴作战定制的护具,手上握着粗犷的海啸系列突击步枪,战术背心上的弹夹足以屠掉整条街的人。


    但凡长了脑子,哪怕只长了半边,都不会来招惹这种人。


    他们不敢靠近苏默,苏默就主动去找他们。


    苏默走到一处石墩后面,有个骨瘦如柴的中年人躲在这里,他看到苏默吓得不轻,不停求饶:“哥!哥!别抓我,我发誓,那女的真是自愿的!”


    苏默什么都没说,拿出朴勇俊的通缉照和一张面额200的月币,在中年人面前晃了晃。


    看到那张大额月币,中年人眼睛都直了。


    但他被苏默的装备所震慑,不敢撒谎,看完照片赶紧摇了摇头。


    苏默去往下一处,找其他人继续询问。


    一直问到第13个人,才有所收获。


    一个红头发的青年对街道尽头指指点点,小声说:“哥,沿着这条路走到底,左拐,你会看到一个生锈很严重的路牌,路牌边有一条巷子,我见过照片里这人从那出来。”


    苏默将那张200月币大钞在空中晃了晃:“我先去看看,如果是真的,这钱给你。敢耍我,脑袋搬家。”


    红毛小子用力拍大腿:“哥,我好端端耍你干嘛?绝对是真的,没骗你!但他现在还在不在那,我不敢保证...”


    “行,你在这等我吧。”苏默让他躲好,独自前往朴勇俊出没过的地点。


    按照红毛小子指示的方位,苏默找到了那条小巷。


    小巷狭隘深长,空气中弥漫着垃圾的腐味,地上随处可见废纸和食品包装袋,有很明显的生活痕迹。


    苏默看着地上那些杂物,不禁皱起眉头。


    明显的...生活痕迹?


    朴勇俊那种反侦察经验高超的人,会乱扔垃圾?


    这些垃圾简直就像故意摆在那,对来者说:这里面藏着人,快进来看看吧。


    苏默沉思片刻,打开战术目镜开始扫描。


    战术目镜的光弧在视线前方来回扫动,很快锁定了地面上几根肉眼难以观察的细线。


    两行红色注释出现在战术目镜全息荧幕里:


    【警告,侦测到不明微型物体,高度疑似爆炸物引线】


    【请勿靠近】


    苏默神情变冷:“这狗O的红毛...”


    毫无征兆,一道黑影从小巷上方发起突袭。


    几乎是同时,早有准备的苏默抬枪瞄准上方。


    来袭者技艺极其娴熟,在墙面连蹬数步高速俯冲,眨眼间逼近苏默。


    他左手大拇指如手术刀般精准卡进步枪后槽,四指扣住枪身,阻止苏默开火。


    紧接着,他右手匕首划出一道圆弧,锋利的刀刃直取苏默咽喉。


    苏默抬手格挡,传来“铛”一声脆响,匕首被护具臂甲弹开。


    来袭者快速变招,精准找到护具间的缝隙,快速刺击,“噗噗”两声带起血箭。


    苏默体内虽有双重血码,这点伤势不算什么,但他并没有经受过疼痛忍耐训练,还是以前那个脚趾磕到桌角都会疼半天的普通人。


    刀伤疼得苏默冷汗直流,也激发了他的怒意,调动血码力量向前猛踹。


    来袭者察觉到这一脚的力量,不敢硬接,飞身与苏默拉开距离。


    苏默刚想追击,巷道入口突然传来枪响。


    “嘭!嘭!嘭!...”


    子弹不断打在苏默身上,虽有重型防弹衣保护,却也震得他心口发闷。


    苏默躲到一处墙角,狞着脸说:“红毛小子,脑袋痒了想搬家是吧?”


    巷道入口处,C级通缉犯朴勇俊持握匕首站在那里,刚才给苏默指路的红毛小子就在他边上,手里拿着一把冒烟的手枪。


    红毛小子一边开枪压制苏默,一边骂骂咧咧:“你*文明边陲*把老子当要饭的?200月币就想收买我?朴大哥可是一个月给我好几千,让我盯着你们这些当局走狗。”


    苏默冷笑:“有命赚钱,你有命花吗?!”


    他直接从墙角冲出来,仗着重型防弹衣硬扛子弹。


    “铛!铛!铛!...”


    手枪子弹在防弹衣表面不断溅起火花,根本无法将其击穿。


    下一秒,苏默端起海啸突击步枪猛烈还击。


    “突突突突突——”步枪枪口冒出近半米长的枪焰,疯狂倾泻的子弹延绵成一条灼目火线。


    红毛小子赶紧藏到厚重的石墩后面,


    但他失算了。


    反暴四课的装备主打一个残暴,这把海啸突击步枪配备的是高能穿甲弹,50mm厚的钢板都能打穿。


    而这种风吹日晒老化严重的石墩,阻挡小口径子弹可以,在穿甲弹面前就是纸糊的。


    霎时间,子弹落击处石块纷飞,石墩很快被狂暴的冲击力打得稀碎。


    “噗嗤噗嗤噗嗤——”子弹穿透石墩,余势不止打在红毛小子身上,留下的不是枪眼,而是拳头大的空腔。


    红毛小子瞬间血肉横飞,却阴差阳错都没伤在要害。


    “啊!!!啊——”他倒在破碎的石堆里惨叫,变成了一个血人。


    至于朴勇俊,已经见势不妙开溜了。


    苏默走过去俯瞰着支离破碎的红毛小子,冷冷地说:“我说过,敢耍我,脑袋搬家。”


    “嘭!”他一枪打爆那染着红发的脑袋。


    看着面前的尸体,苏默发现自己不知何时适应了这种场面。


    上次杀完阿罗特,他差点吐了,现在却毫无不适感。


    看来自己也在不知不觉间成长了。


    苏默换上新弹夹,向朴勇俊逃跑的方向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