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小花
    到了下午,众人在郡主的率领下一同下了山。

    采药的百姓个个背着一箩筐草药,算得上是满载而归。今日亲眼目睹郡主杀猛虎的一幕,足够他们吹嘘一辈子的。

    蔡县令的冷汗也流了一箩筐,想劝郡主安全起见将怀中的虎崽子放回山林。不过,一见郡主笑颜如花愉悦开怀的模样,所有的话都开不了口。

    蔡县令悄悄凑到宋统领身边,低声进言:“虎崽子和猫一般大小,现在看着可爱得很。不过,这到底是虎,不是猫。郡主养这么一头虎崽子,可得格外小心,千万别被虎崽子伤了。”

    宋渊淡淡一笑:“蔡县令放心,以郡主的身手,生擒猛虎也不在话下。区区一只幼虎,能让郡主展颜开心一段时日,就由着郡主。日后幼虎长大了,再处置不迟。”

    蔡县令这才稍稍安心,用袖子擦了一把额上冷汗。

    刚到山下,留守营寨的卢舍人便领着一众亲卫迎了过来。

    “郡主今日亲自进山,辛苦了。”卢琮一边拱手行礼,一边忍不住看郡主怀中的幼兽。

    没办法,这头不足一尺的幼兽毛茸茸的,实在可爱。尤其是额上的花纹,细细端详像个王字……

    等等!王字花纹!

    卢琮脑中倏忽闪过一个念头,一张英俊儒雅的脸孔陡然白了一白,声音颤了起来:“敢问郡主,这幼兽莫非是……”

    “是一只幼虎!”姜韶华笑吟吟的接了话茬,右手顺便摸了一把虎头:“今日进山,杀了两只虎,虎窝里还剩这一只刚出生的幼虎,我便抱下山来,以后养着解闷。”

    卢琮:“……”

    养虎后面不应该是为患吗?到郡主这儿怎么成解闷了?

    卢琮喉咙有些发紧,硬是挤出一丝笑容:“郡主胆气非同寻常。”

    姜韶华嫣然一笑。一旁的陈瑾瑜看着眼馋,主动要为郡主分忧:“郡主忙起来,无暇顾及小花的时候,就交给臣。臣一定为郡主分忧。”

    姜韶华抱了一路,过足了瘾头,闻言一笑,将小花给了眼馋不已的陈舍人。

    陈瑾瑜乐滋滋的抱着小花。马耀宗多机灵啊,立刻去牵那头母山羊,两位舍人到一旁捣鼓着喂幼虎,画面十分和谐。

    卢琮再一次为自己的舍人之路忧心忡忡。

    郡主身边的两位舍人,都是年少聪慧伶俐之辈,胆子大,敢想敢做敢拼,和郡主合拍得很。倒是他,显得格外笨拙,格格不入了。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

    他要改变自己,想办法融入。

    卢琮定定心神,恭声问郡主:“郡主今晚可要回县衙?”

    “不回,”姜韶华显然早有打算:“难得来一回,在营寨里住些日子。正好趁着这段时日,清一清山中猛兽。以后百姓们进山,便能安全许多。”

    “刘统领,这件事你来安排。”

    刘恒昌精神一振,拱手领命。

    南阳郡如今太平得很,连蟊贼都不多见。亲卫们整日操练,闲得很闷得很,正好趁着此次肃清野兽练一练。

    姜韶华又笑着吩咐蔡县令:“你只管回县衙,当你的差事。等过个七八日再来。”

    蔡县令也不多话,干脆利落地应了,领着百姓衙役们回县城。

    ……

    隔日一早,天刚蒙蒙亮,三营亲卫们便已进了山。

    六百亲卫,五十人一队,一共分为十二队。每一队,又以十人为一组。如此,既灵活机变,又能保证遇到猛兽时人手充足。

    亲卫们人人都穿着软甲,带着弓箭,手中持着长枪或长刀之类的利刃。

    姜韶华今日没有上山,在营寨里坐镇。宋渊领着两百亲卫守着营寨。

    姜韶华和陈瑾瑜凑在一起,看小花喝奶打嗝在地上翻滚,一看就是小半日,轻笑声不断。

    到了下午,亲卫们陆续下了山。拖下山的血淋淋的猎物,很快堆积成了一座小山。

    山羊野鹿鸡兔之类的基本没有,多是獐子豹子一类,还有两头露着獠牙的大野猪。

    这些野物,就这么白白扔了也可惜。

    姜韶华想了想,吩咐亲卫们将野物剥下皮毛,带回去可以制成衣物,给亲卫们冬日御寒。

    肉食太多,便是有八百人一起努力吃,也吃不完。姜韶华打发亲卫送两车肉去县衙,让县衙上下打打牙祭。

    一连七日,都是如此,山林里都快听不到野兽鸣叫了。

    面色红润的蔡县令来了山下,乐呵呵地说道:“多谢郡主令亲卫营进山猎猛兽。这几日,臣跟着吃了好多肉,胖了一圈。”

    姜韶华抿唇一笑:“本郡主在郦县逗留了这么多日子,也该启程了,就不回郦县县衙了。”

    “等春耕一过,开辟药田一事,就可以开始了。”

    蔡县令正色应是。

    正说着话,孟三宝一脸兴奋地来禀报:“启禀郡主,刘统领说今日在山中有一收获,要来亲自禀报郡主。”

    说稳重也好,说有城府有心计也对,总之,刘恒昌平日行事四平八稳,很少主动来禀报事情,能用“收获”二字,就更难得了。

    姜韶华好奇之心大起,含笑道:“请刘统领进来。”

    蔡县令很有眼色,立刻起身告退。

    片刻后,刘恒昌进来了。

    身后除了黄信等亲兵,还有一个年轻的亲卫。

    姜韶华记性极佳,过目不忘。目光扫了一眼,脑海中闪过一个名字:“这是李天喜?”

    刘恒昌笑着拱手:“郡主好记性。”

    两千多亲卫,能被姜韶华记住脸孔并叫出姓名的,当然有些特别之处。这个李天喜,不是亲卫营的老人,而是三营新近招募的人。李天喜的亲娘,是刘恒昌的堂姐。

    也就是说,李天喜是刘恒昌的外甥。

    刘恒昌对自家外甥,也算照顾。此次随行,便将李天喜一并带了出来。

    “李天喜,你自己来说。”刘恒昌笑着吩咐。

    李天喜今年十八岁,个头不算高,相貌也生得寻常,胆子倒是足实,见了郡主也没畏怯。闻言上前两步,大声道:“启禀郡主,我今日寻到了一窝苍鹰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