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白墙上的文字隐去,林清儿在台侧的声音流露出一丝兴奋:“甲号擂手的对手是寅号尸魃,这可是初擂的胜者。按照规则,月擂以上的尸魃都事先醒血,列位看官,敬请欣赏一场势均力敌的打擂吧……”
醒血就是尸魃见血的雅称,即尸魃受到鲜血的刺激,唤醒兽性本能。
毕竟月擂的擂手是从初擂脱颖而出的,若不增加难度,就失去了斗魃的精彩性。
鼓声再起,甲号擂手退据擂台一角,静候对手出场。
寅号尸魃从擂台中央缓缓升起,额贴黄符,身上居然换了一套新衣,这就是尸魃胜者的待遇了。
破晓观察着寅号尸魃,感觉他原本皮包骷髅的脸上似乎有了一些肉,看来尸魃吃人进补之说不假。
一声锣响,鼓声即止。
尸魃额头的黄符自焚化灰,一对血目刷地睁开。
在全场看客的鼓噪下,甲号擂手如临大敌,慢慢后退。
寅号尸魃则瞪着通红的眼睛,转向自己的对手,龇牙咧嘴,双手摆动,一副狂躁之态。
破晓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仔细观察尸魃醒血后的特点,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甲号擂手不愧是江湖高手,握着匕首围绕着尸魃快速移动,似乎绕晕对手。
尸魃在擂台中央跟随着甲号擂手原地转动,发出的低低的咆哮声。
甲号擂手猛地停住身子,尸魃立刻有了反应,双手一张,向他扑去,甲号擂手要的就是这个机会,同时错身迎了上去。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只见那把匕首在空中划出一道银色的曲线,一泼血花从尸魃的脸侧迸出,台下的看客们一片惊呼。
原来甲号擂手原本是对尸魃割喉的,却被他一个匪夷所思的原地甩头后仰,躲过了致命的杀着,饶是如此,那把匕首也划过了尸魃的脖侧,从骨瘦如柴的脸颊一直拉到了耳根,露出里面发黑的肌理和白色的骨头,其状甚怖。
破晓看得头皮发麻,下意识地偏了一下视线,正看见少女抬手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好像是在空中拨开什么东西似的。
他未及疑惑,又被擂台上的变故吸引,原来甲号擂手似乎没想到杀着落空,出现了片刻迟疑,却忘了对手乃是醒血的尸魃,攻击力和反应力大增。
高手对决,丝毫的失误就足以改变胜负,就在这一瞬间,寅号尸魃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旋转身子,一下子将甲号擂手扑倒在地,一口咬在他的颈部。
台下响起更大的惊呼声,只见尸魃仰起脖子,咽下一大块血肉,在他的身下,甲号擂手的颈骨断开,鲜血狂涌,四肢尚在颤抖,并没有立刻死去,眼睛瞪着,嘴巴张着,想要呼喊却喊不出一丝声音,场面无比惨烈。
寅号尸魃,这个在初擂上的逆袭者,再次上演反杀,虽说可能是场内赌客的众望所归,但这过程也太快了,以至于赌客们的欢呼声都没准备好。
破晓注意到前面的一个女看客发出了干呕声,然后捧起了凳下的唾壶,忽然明白了唾壶的用场了。
那清晰的呕吐声传来,听的他也有点犯恶心。
不期边上的少女也被传染了,一把抓起唾壶,打开壶盖,再掀开面巾,“哇”地吐出来。
破晓见她吐得厉害,忙帮她捧住唾壶,虽然闻到了异味,恶心之感反而消失了,这便是亲近之人的感觉吧。
“破晓,谢谢你!”少女低着头呕吐完毕,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赧颜道谢。
“不谢不谢……”破晓毫不嫌弃地盖上壶盖,顺手放回了座位底下,随即一呆,原来少女因为呕吐的缘故,竟然将整个面巾摘了下来。
虽然台下的看客都笼罩在黑暗中,破晓依然借着擂台的亮光看清了少女突然显现的侧面,那柔美细腻的面部线条,有如一盏暗夜的明灯照亮了他孤寂已久的心田……
“你咋了?”少女感觉到破晓的异样,随即明白了原因在己,忙不迭戴上面巾,正襟危坐,把视线重新投回场内。
破晓也装作没事人似地坐直身子,看到林清儿重新站在了擂台上,尸魃和擂手尸体已然不见,台面上血迹斑斑,反正尸魃都已醒血,无须清洁祛味了。
破晓心神悸动,没在意林清儿说些什么,直到乙号擂手上场,才勉强定下心神。
乙号擂手是个胖墩儿,年纪跟破晓相仿,大脸肥肥的,眼睛小小的,憨态可掬。
破晓不禁有些羡慕胖墩儿,他应该是富人子弟,否则不可能吃这么胖,可是又怎会参加这玩命的打擂?
林清儿对胖墩儿难掩喜欢:“恭喜小胖,少了一个竞争者。姐姐很看好你哦,听说你擅长使用菜刀,喜不喜欢姐姐这道菜啊……”
胖墩儿一袭宽松的武士袍,憨厚的大脸露出卑微的笑容,局促地眨着小眼睛,双手扭捏地掐在一起,笨拙地回应着林清儿的打趣,仿佛是个被人调戏的小妮子,逗得台下的看客阵阵哄笑,浑然忘了刚刚的血腥。
在林清儿的暗示下,坐席区的看客给了胖墩儿最大的支持,不仅给了他擅长的武器——菜刀,又为他挑选了看起来最弱的对手,一个初上擂台的小个子尸魃。
其中也有破晓的助力,他对胖墩儿挺有好感。
这也说明,赌客们都看好胖墩儿。
锣起鼓歇,胖墩儿一刀在手,顿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镇定自若地盯着自己的对手,颇有高手风范。
衣衫褴褛的小个子尸魃却没有看客们想的那么羸弱,黄符一去,就像只猴子似地掠起,凌空扑向猎物。
胖墩儿没想到对手先发制人,忙劈出一刀自保,哪晓得尸魃居然在空中又翻了个跟头,刚好落在胖墩儿的后面,四肢顺势挂住他的腰背,发出凄厉的尖啸,一口咬向胖墩儿的粗脖子。
台下又是一片惊呼,破晓却忍不住拿眼斜了一下少女,心想她会不会又做什么古怪动作?不过她只是安静地看着。
台上的胖墩儿临危不惧,身子一甩,手里的菜刀闪电般地切向自己的胸前,在很多看客没看清之前,挂在他背上的小个子尸魃,上身失去控制地向后一倒,被甩了出去。
身为拾荒人的破晓目力极好,看得真切,原来胖墩儿手起刀落,切菜一般地切掉了尸魃扒在他胸前的十指,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竟毫发无伤,庖丁解牛也不过如此吧。
小个子尸魃被甩在擂台的罗网上,又被弹回来,在地上一个翻滚,顺势立起,断了十指的双手血淋淋的,十指连心,换了常人早已疼得满地打滚,但尸魃却若无其事,继续张牙舞爪,伺机进攻。
破晓有所启发,尸魃毫无痛感,要害部位只在头部,因此拧断脖子、割喉和斩首是对付尸魃的三大招,不过若是去其爪牙,断其腿脚,也能减少其杀伤力。
胖墩儿一招得手,竟然不紧不慢地主动走向对手。
小个子尸魃见状,又是凌空掠起,一口咬向胖墩儿的脖子。
破晓注意到一个规律,醒血的尸魃似乎都爱攻击擂手的颈部,这是野兽的本能,因为人类的最薄弱之处就是脖颈。
然而,胖墩儿等的就是这一刻,手一扬,刀光一闪,半空中的尸魃脑袋一歪,整个身子像断线的风筝一般,栽落在地,一滩血从他的颈下流了出来。
“哎呦!小胖赢了,姐姐果然没看错你哦……”台侧的林清儿毫不吝啬地献上溢美之词,台下的看客们一片喝彩,击掌不绝,胖墩儿确实令人刮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