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案件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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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第三天。

    杨霄从毛安平手里拿过笔记本,翻到一张空白页,在中间的位置写上:

    “……十一月五日,中央公园碎尸……”

    然后在靠上的位置写:

    “……国庆前,蓝光电缆厂发现二十吨电缆被盗……

    ……十月十日上午,蓝光厂保卫科到刘宗保家……十月十日中午,刘宗保妻子李芳把孩子送回娘家,十一日后被杀……”

    杨霄在李芳的名字下画了一条横线,然后拉了一个箭头,指向“碎尸”两个字。

    然后又写下:

    “……十月七日,刘宗保托朋友带口信要去蓉城,随后失踪……”

    最后在正中间写下“包军”两字,同样在名字下画了一条横线,箭头指向“二十吨被盗电缆”。

    然后拉了一条线,把“二十吨被盗电缆”与“刘宗保”的名字链接起来。

    在“包军”和“刘宗保”之间也有一条线,只不过上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有线索都集中在了这张纸上。

    童然和毛安平把脑袋凑过来,看着杨霄在纸上写写画画,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因为杨霄正皱着眉头思考,他们不敢打扰杨霄的思路。

    根据纸上所呈现的内容,这起碎尸案的脉络清晰地呈现在办案人员的面前。

    碎尸被发现的初期,办案人员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具有报复性质的情杀,随着李芳社会关系复杂,长期与多名男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况被查明,李芳的丈夫刘宗保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特别是案发后刘宗保下落不明,很符合畏罪潜逃的特征。

    现在看来也许并不是那么回事。

    杨霄在童然和毛安平面前勾勒出另外一种可能:

    九月末源台省光华市某建筑公司给蓝光电缆厂发来传真,要求就购买的二十吨电缆出具发票。

    蓝光厂核实情况,发现并没有与该公司交易的记录,立刻自检自查,确认封存在仓库的二十吨存在质量问题的电缆被盗。

    厂保卫科展开调查,发现把二十吨电缆送到源台省光华市的人是刘宗保。

    这个时候第一个关键人物出现了。

    十月七日,刘宗保托朋友给家里带回来口信,要拉一车货到蓉城。

    他这个时候或许已经得知蓝光厂保卫科在调查电缆被盗的事,不敢回明州市,想要在外面避避风头。

    十月十日上午,蓝光厂保卫科干事找到刘宗保家,向其妻子李芳打听刘宗保的下落。

    当天中午,也就是蓝光厂保卫科干事离开后,李芳连孩子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洗,就把孩子送到娘家,然后独自出门。

    她很有可能知道刘宗保盗卖电缆的事。

    这个时候出门可能是去找刘宗保,也可能是去找偷盗电缆的同伙。

    这个时候第二个关键人物出现了,他就是包军。

    蓝光厂保卫科干事怀疑销售经理包军是刘宗保的幕后主使。

    十月十一日后李芳被杀害。

    十一月五日她被分割的尸体出现在中央公园。

    现在只要找到包军、刘宗保和李芳三人之间的联系,就可以动手抓人了!

    外围调查的侦查员传来消息。

    首先是前往源台省光华市调查刘宗保行踪的第六大队刑警潘阳,他找到与刘宗保交易二十吨电缆的建筑公司,得到包括交易合同、质检报告在内的全套手续,同时从建筑公司某员工口中得知,刘宗保曾亲口告诉他,他的大哥是蓝光电缆厂销售经理包军,以后再想购买电缆跟他联系,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一成。

    其次副大队长曲星明也有发现。

    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市区内所有监控设备都有统一的数据保存时间,普通小区是保存七天数据,娱乐场所保存时间为十五天,重点行业监控保存时间为三十天,银行的监控保存三个月到半年的数据。

    蓝光厂是国有大厂。

    属于明州市的重点企业。

    因此厂区内的监控必须保存三十天内的数据。

    曲星明根据杨霄的命令,组织人手查看厂里的所有监控录像,重点是十月七日到十月十七日,这十天内的监控录像。

    杨霄这样做的目的本来是想摸清包军在厂里的活动规律,看看他是否有异常的行为,没想到有了意外的收获。

    十月十日下午两点二十三分,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