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淮临不认。
这种事情若是认了,顾时南会不余遗力送他去监狱。
他手上有宋青山的把柄,大不了将宋青山推出去坐几年大牢。
为了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宋青山会心甘情愿地去蹲大牢。
思及此,李淮临便说:“我听说,宋青山已经投案自首了。他这么做,是想要报复顾家。”
顾时南冷笑:“你不要以为,找个替罪羔羊,你就能逍遥法外……”
李淮临抬手,不紧不慢地整理被弄得有些褶皱的衬衫领口,狭长的凤眸一瞬不瞬地望着顾时南的眼睛,
“顾总,咱们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一家人,我还等着认祖归宗,做回顾家长房长孙呢。”
顾时南声音骤冷:“你做梦!”
李淮临朝顾时南靠近一步,声音不紧不慢地说:
“顾长永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上头拘押,一旦被落实了罪名,树倒猢狲散,顾家摘了官帽,距离衰败还会远吗?你大伯纵横官场长达三十年,他究竟得罪了多少人,恐怕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一旦他被扣上了罪名,
其他的罪名还会远吗?随便一个贪污受贿的案子,都有可能判他几十年……不过,谁叫他是我的亲生父亲呢?只要顾家让我认祖归宗,我就会让他洗清嫌疑,保他清誉,也保顾家的名誉,如何?”
顾时南目光冷冷地看着他:
“你想挂在我那个人渣父亲顾长久的名下?由此,你可以对外宣称,你是他的儿子以此来洗清我大伯的嫌疑?”
李淮临勾唇:“顾总,是聪明人,我等顾总消息。”
顾时南对此,只面无表情地回道:“我说了,你休想!”
李淮临不紧不慢地说:“怎么?顾总这是打算放弃了对自己有栽培之恩的大伯了吗?”
顾时南:“我拿李长岭换!”
李淮临眯深了眼睛,“我说顾总怎么如此淡定,原来是在这等着我呢。”
雨停了,风也熄了。
李淮临收了伞,抖了抖伞上的雨水。
他仰头看着天空,乌云渐渐散退,阳光从云缝里倾泻而下,落在墓碑温九龄那张遗像上。
明媚的阳光,似乎驱散了她眼底暗藏的忧郁。
这一刻,她这张黑白分明的遗像似乎也跟着明媚了几分。
李淮临目光从温九龄的遗像上撤回,抬眸落在了顾时南的脸上,“成交。”
李淮临离开。
顾时南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叫来江直:“派人暗中跟着他。”
温九龄去世,李淮临来祭拜,眼底只有对顾家的算计,却对温九龄的死毫无情绪起伏,这不太正常。
然而,当天晚上,江直带来李淮临对着温九龄遗像在家中自残的消息传入顾时南的耳中时,顾时南燃起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顾总,李淮临对着温小姐的遗像,用美工刀划伤自己的手臂,用血祭奠她……”
江直欲言又止,“他看起来……好像痛不欲生,所以……我想,温小姐真的……不幸遇难了吧?”
容颜逆在光晕下的男人,脸色冷峻。
被他夹在指间的香烟烫到了手指,他也没有觉得痛。
他好像平静,又好像沉浸在另一种极大的情绪漩涡里无法从中抽离出来,烟头的火光烫红了他的皮肤,将他手指皮肤浅浅覆上了一层烟熏色。
江直见状,急忙从他手上将烟头抢走,“顾总,节哀吧!”顿了顿,“时间可以冲淡一切。”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
所有的伤痛,都会伴随时间的流逝而长出新肉并慢慢结痂最终愈合。
可有些伤痛,就像是长在血肉里的暗疾,经年流转以后,流血流脓化成腐肉,药石无医。
温九龄就像是长在顾时南心口上的顽疾,终年反反复复的流血流脓,无法治愈。
温九龄衣冠冢下葬的那天,顾时南在她墓碑前坐了整整一夜。
从天暮色,一直到翌日清晨第一缕阳光打落在她的墓碑上。
他倚靠着她冰冷到没有温度的墓碑,抽完了烟盒里最后一根烟。
他熬红的眼睛迎着朝阳升起的方向,缓缓闭上。
一夜过去了,他总是无法接受那个怀有他孩子的女人离开了他,也离开了人世。
他总是试图记起过往跟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记忆中的每一个瞬间都是她痛不欲生的画面。
每一段记忆里,她总是在跟他闹,她总是说要离开。
离开有他的世界,再也不回来!
终于,一语成戳,她得偿所愿了。
她离开了!
连一片衣角都不曾留下,彻底灰飞烟灭。
顾时南总是不禁想,温九龄在被炸成碎片前,她在想什么?
是绝望多,还是对他痛恨得多?
亦或者是向死而生,从容而又淡定?
无论是哪一种,她都带着无尽的痛苦、怨恨和绝望,离开了他。
而余生,他将要活在这样漫长的悔恨中,久久无法解脱。
所以,顾时南又不禁想,他对温九龄这个女人到了如今这一步,是爱多一点还是恨多一点呢?
她即便是死了,也要让他余生都受到良心的谴责,日日夜夜都不得安生。
她可真狠!
她让他在接下来的漫长岁月里,只要稍稍想起她这个人来,就寝食难安,痛不欲生。
后来,顾时南得了很严重的偏头痛。
一旦发作,就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像是病入膏方,药石无医。
再后来,他总是做一些关于温九龄的梦,不同的梦境里的女人,所有的结果都一样,她在他的眼前化成了一滩血水,而后悄悄流逝。
再再后来,他即便是做梦,也记不清她的样子了。
他潜意识地屏蔽这个女人的任何消息,是她生前的影像也好,还是她留下来的遗物也罢,所有关于她用过的一切都被他用一把火给烧成了灰烬。
最后,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
可是越是这样时刻屏蔽关于她的一切,大脑越是清醒地记住曾经跟她做过的每一件事情。
只是,伴随他偏头痛越来越严重以后,他无法再记起她的样子罢了,但她仍然如同融入他的骨血里一般,如影随形。
……
*
五年后,某天一个极其平常的傍晚,顾时南结束为期半个月的行程,在一行黑衣保镖的簇拥下从机场VIP通道口阔步走了出来。
他步伐极大,跟随在身后的保镖需要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这时,不知道从哪跑出来一个粉嫩嫩的小团子,挡住了他们老板的去路。
“伯伯,我走丢了,你可不可以给我麻麻打个电话?”
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声音奶声奶气。
她穿着粉色泡泡公主裙,头上扎着粉色蝴蝶结,脚上是一双粉色圆头皮鞋,就连肉嘟嘟的小嘴唇都是娇艳欲滴的桃粉色。
她眼瞳极黑,眼型似桃花眼又似弧度饱满的凤眼,是顾时南见过所有孩子里眼睛生的最好看的。
她睫毛长长的,可怜兮兮望着他时一眨一眨的像个漂亮的睫毛精。
顾时南不喜欢孩子!
这些年,他身边同辈的公子哥基本上都结婚生子了,他们生的小朋友即便很乖巧,他也懒得花一分钟时间在他们身上。
哪怕是谢荡的孩子,哭着喊他这个舅爷爷抱,他都没有一丝耐性。
这是第一次,他因为一个孩子而停下自己的脚步。
不为别的,只因为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唤起了他记忆中那个快要被他忘却模样的女人。
“伯伯……”
小女孩伸出了白白胖胖的小手,轻轻地拽了拽他的裤腿,声音怯怯的,“我麻麻的手机号码是181……”
她黑溜溜的大眼睛,眼瞳漆黑如同难以寻觅的黑宝石,熠熠发光发亮。
顾时南在她面前蹲下,望着她,声音是难得的温柔,“你叫什么名字?”
“伯伯,我小名叫七七,大名叫温佳期,今年四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