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凌奚打听来的消息,这位柳长风现在艺名玉柳公子,乃是洛阳城榜上有名的花魁。
传闻他貌若好女风度翩翩,一只玉笛可引来百鸟朝凤,一眼就能惹得明月落泪,据说就连公主都对他念念不忘,曾三次请他入府,只可惜都给拒绝了。
公主惜美人,也没再逼迫。
这么一件风月美事只一个月就传遍了洛阳城,这位卖艺不卖身的玉柳公子也成了不知多少闺中少女的春日美梦,只是他极少见客,有时候花上几百两银子也只得他一杯热茶作罢。
但现在不同了。
据说这公子不知怎的欠了许多钱,实在还不起,只好挑个良辰吉日把这梳拢宴办了。
没有上限,价高者得。
来这儿的大多都是洛阳城中的官家小姐太太。本朝虽没有女子不得逛青楼的规定,但太太们要脸,所以都戴着面纱,一个两个的看不清脸,只能看到鼻梁以上。
入楼随俗,余清欢也挑了两个面纱给他们挂上。
凌奚不会戴,余清欢只好帮他。
凑近的时候她才注意到其实师兄的睫毛不仅长而且翘,又细又密的,小刷子一样地再她指腹上扫过,有些痒。
他不说话垂着眼的时候娴静又淡雅,真就像是个出身书香门第的江南闺秀,乖乖巧巧的,坐在椅子上等着妹妹给“她”梳妆。
余清欢右手勾在面纱上,漫无边际地想,其实师兄不适合穿大袖衫,听说长安的女郎会穿西域舞服跳胡旋舞,露个小蛮腰一扭一扭的,凌奚要乐意扭,明天这怜春楼的花魁就能让他来做。
“好了么?”
意识到自己险些被带偏,余清欢脸上一阵臊,赶紧松手:“哦!好了!你好端端穿什么女装!以后不许穿!”
“啊?”
见他一脸懵懂,她越发害臊得厉害,脸一阵红一阵白,赶忙搬起小凳子挪远一些。
堂屋中烛光昏暗,暂时没人注意到她的小动作。余清欢也不想被人注意到,于是保持着屁股黏在凳子上的姿势,双手扶着凳子边缘往旁边挪。
她向螃蟹一样往左边挪了两步,以为无人察觉,没想到一抬头就见凌奚在盯着她。
“你怎么突然.....”
“我怎么了!我没有一点问题啊!”
“是不是因为.....”
“不是因为你!和你没关系!”
“那你要坐在.....”
“就这里!这里视野好!我喜欢!!”
凌奚抬头看看台上,又凑到她那边瞧瞧,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他若有所思一点头,也挪过来了。
而且还用是和她一样的姿势。
余清欢不知道怎么想的,也捏着旁边挪。
他俩就这样围着圆桌转圈圈。
邻桌的贵女听到响动,于是侧目看了过来,余清欢一惊,手一松一屁股跌回原位,檀香木椅砸在地摊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前后左右几桌都同时看向他们。
余清欢内心哇哇滴血,恨不得原地找个缝钻进去。
“这位置确实不错。”
见她终于停下,凌奚也跟着停下。两张椅子靠在一起,影子也贴在一起,他撩起眼皮看了余清欢头顶一眼,然后悄悄摸摸地往她手里塞了一把瓜子。他还趁机往她手里塞了一把瓜子。
瓜子是剥好的瓜子仁,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什么时候弄的。
余清欢抬起头疑惑看他。
凌奚眨眨眼,做了个手势,变戏法似地又从包裹里掏出许多。
糖饼花生瓜子仁,都是她爱吃的零嘴。
她将脸别到一边,心想她哪里是那么好哄的,这家伙穿女装戏弄她的事还没完呢,怎么可能就这样原谅他。
小姑娘脸颊鼓鼓,粉嫩柔弱,寻常男子兴许会觉得像她小松鼠般可爱,可凌奚的想法却格外不同。
他上下扫她一眼,目光定格在她莹白的侧脸上。
“你长胖了吧。我都说让你悠着点了,不爱听,每次都是一口气闷三碗大米饭外加俩小菜的,现在怕了,不敢吃零嘴了?”
“我呸!谁胖了!”她明明瘦的很,小肚子都没有!
余清欢狠瞪他一眼,毫不客气地夺过他手里的瓜子仁,猛地往嘴里塞一大口。
同时再心中第不知多少次发誓暗骂:她以后再给他好脸子她就是狗。
***
在鼓乐声中,玉柳公子也在一众美人的簇拥下缓缓登上了看台。
烛火摇曳,俊俏公子们坐在台上吹奏玉箫。
都说红花配绿叶,想要将衬托出某个人鹤立鸡群,并不需要他本身多么好看,只要身边的人够丑就行了。
衬托衬托,有衬才有托嘛。
可台上这位不同。
和他一起上台的还有五位郎君,皆是高挑挺拔的个子,虽瞧着面纱看不清脸,但想来也不会太难看。
明明穿的都是白衣,可站在最中间的玉柳公子却最为惹眼。好看,却并不显得女气,一双眉眼包含春水,轻飘飘移到余清欢脸上,倏地一笑。
余清欢身子骨顿时麻了一半。
她下意识往身边看去,就见凌奚翘着二郎腿毫无女郎形象,手里拿着个橘子正在剥。头上的珠钗一晃一晃,他的腿也在裙下一晃一晃。
身子歪发髻也歪,还有闲心哼曲儿。
看看台上又看看台下,她心中气不打一处来,在他晃悠晃悠的腿上重重一拍。
凌奚被忽然被打,唉一声,看她:“你干嘛?”
“人都快下去了,你还在这玩儿呢。”她杏眸瞪圆,对他龇牙,“还不快出价,再不出就要被买走了!”
“怕什么啊。”少年打着哈欠把腿放下来,随手把橘子塞进余清欢叭叭个不停的嘴里,“吃你的。”
这里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冲着玉柳公子来的,至于其他不过是附带。所以前四个公子倒是卖的快,不一会儿就被龟公带下去了,只剩下玉柳一人站在看台中央,腰背挺的笔直,如风中的蒲柳。
细风卷起他的面纱,露出俏郎君半张下巴,若有若无的,更惹的人心尖发痒。
余清欢咬着橘子暗暗想,怪不得颜胥几百年了都对他念念不忘呢,她要是谈过这样的,别说是两百年,两千年过去都得念着。
玉柳公子在看台中央站定,对着台下遥遥一拜。
龟公知道现在时候到了,于是咚咚敲响铜锣:“二百两起拍!开始!”
整儿梳拢宴的氛围也达到顶端。
怜春楼只接待女客,这里的女子都要脸,自然做出直接站起来喊价的这种丢脸事,想出多少就对身边的小厮说说,由下人来替他们喊。
余清欢紧张地左看右看,猛扯师兄袖子,凑过去和他说小话:“师兄,待会儿我们谁喊啊。”
说完她又觉得不对,师兄现在是女装,捏着嗓子说话的时候还能勉强看出来,他要是站起来喊价,这一嗓子嚎的,可不得直接暴露了。
《云丹门大弟子女装逛青楼,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标题她都想好了,只要凌奚敢喊,元灵境论坛上明天就会贴出他的身高体重。
让她来喊么,但是,但是.....她不好意思啊!
余清欢没有帕子,只要咬橘子皮纠结。
价格已经炒到七百两银子了,坐在他们左侧的女郎微微昂起下巴,对他们打了个不出声的响指。
余清欢强迫自己无视掉她的贴脸嘲讽,猛拽凌奚衣袖:
“你不喊?那我喊!”
见凌奚就要站起来,余清急了,生怕事情暴露,想也不想地就按着对方的肩膀站起来,对着负责记账的龟公喊道:
“三千两!”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三千两是什么概念。
在洛阳城,可以买下五间大铺子,还是挨着大街的那种。若是不买铺子,买个三进三出的大宅子都绰绰有余。
用来买个戏子,就一晚上,前后不到六个时辰,疯了?
龟公也没想到这连个丫鬟都没有的小丫头竟然能拿出那么大一笔钱,不敢置信道:“姑娘,您确定?”
周围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看过来。
余清欢面子薄,被这么一盯整张脸都红透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干嘛呀,别看她啊,跟着出价啊,这不是传说中的洛阳城第一公子吗,你们这帮长安来的大小姐怎么不跟着出了,别沉默,快说话啊!
她求助似地看向凌奚,希望他能帮自己解围。
凌奚果然不负众望地转过来,在余清欢期盼的眼神中握住她的手。
余清欢激动回握:“唉!”
她心中涌起一阵久违的暖流,师兄这趟和她下山这么久,可算是干一件人事了——
“其实你不用喊价的,我本来就没打算参加拍卖,我兜里就二百两。
我是想着等待会儿结束了我们混进去把人直接绑走。”
余清欢:?
余清欢:???
不是,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不和她说,现在喊都喊了,说出来的话难不成让她吞回去吗。
她嘴唇蠕动,想骂脏话,憋了半天又吐不出来,脑子里来来回回只有四个字:
竖子坑她!
凌奚一脸坦荡,还好心肠地鼓励:“不过姐姐相信你哦,一定圆过去的。”
“姐姐是吧。”
她皮笑肉不笑地抽出手,看向一脸殷切的龟公。
“这位大哥,我姐姐说他出五千两。”
这回轮到凌奚眼睛瞪大。
此言一出,众人先是哗然,后又倒吸一口凉气。
既然君不仁那就不能怪她不义,余清欢这次“出卖”的毫无心理负担,淡淡瞥他一眼,优哉游哉地补上两个字:“黄金。”
见凌奚一脸惊愕,她心里一阵暗爽,大有扳回一局的快感。
全然忘了在其他人看来他们就是一起的,不论是凌奚叫价还是余清欢叫价都区别不大。
龟公看他们浑身上下透出的那股说不出的穷酸感,怕他们是来捣乱的,又怕他们是隐藏身份的长安贵女,权衡之下,派了个小厮小跑过去要信物。
“信物?”余清欢往后一退,理所应当的把凌奚推出来,娇声道,“出门在外的,银钱珠宝都是姐姐管的,我这做妹妹的,哪有这些东西。”
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声音本就又娇又软,眯起眼睛撒一撒娇,小厮的脸都红了大半。
“姑娘,这是我们这里的规定。”
“你说的是这个么?”凌奚掏出颜胥给他的玉佩,他刚一拿出来,玉柳公子脸色瞬间就变了。
他眼眸微眯,刚要开口,就见有一个穿着白衣的青年小跑过来。
来者穿戴比先前同他们问话那小厮好上不少,应当是玉柳公子的亲信,他手捧一香囊,施施然走到余清欢二人面前,躬身一拜。
坐在他们左边的那个贵女看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余清欢不解其意,于是偷偷后退两步,偷听他们说话。
“玉柳公子这是什么意思,竟然把香囊给了那两个村姑?也不怕身上的泥巴味儿熏到他。”
“就是啊,我还想看她们出丑呢。这下公子主动邀请,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哪里臭了,顶多有点香菜味。
她举起手臂嗅嗅,同时暗暗瞪她们一眼。
“公子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白衣青年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周身气质和他的主子一般温婉,“特来送上香囊,邀姑娘共度良宵。”
余清欢忙伸手去接:“那个,你们家公子也太客气了,所以我们的三千两黄金你看还需要付吗——”
这手还没摸上去就抓了个空,她手尴尬地停在半空,眼睁睁地看着小厮一脸谄媚地把香囊送到凌奚手里。
“银钱的事情问题不大,只要姑娘愿意,我家公子愿分文不取。”
三言两语之间身份颠倒,先前是他们求着玉柳公子,先前竟是他亲自撞上来了。
余清欢刚想再多问两句玉柳公子为何如此这般,一抬头,就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家师兄看。
负责传话的小厮瞥见公子的视线,适时开口:“我家公子说,他对你一见钟情。”
“愿与姑娘,共赴此夜巫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