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云两人随侍卫领了三十两银子,并由沈天写下这个方子。
为什么沈凌云不自己写呢,因为她现在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文盲,不会写字,更不会毛笔字。
等领完赏赐回去的路上,沈凌云将其中的二十两递给了沈天。
“姑,得亏有你,不然我都没机会将这紫苏饮献给林校尉,更别说还能见到她。”
沈凌云一把抱住沈天,“姑,还好有你在,我都怕死了,有你在我才能勉强镇定下来。这二十两您就收下,堂姐不还得娶夫郎吗,我还等着吃喜酒呢。”
沈天一副拿你没办法的样子,收下了这二十两银子。
紧接着说:“你下午就好好休息,明早再干活,你今天也算‘立功’了,大家不会说什么的。回去好好休息吧。”
沈凌云点了点头,便与沈天分开,独自回了住处。
让一个有点权势的人稍微感到满意,这便称得上立功了。
现在也算是还清了沈天的恩情了,还了她为沈三疏通关系的那十几两的情谊,也帮她稳固了奇兵队后厨总管的地位。
既然使用这具身体,就把这具身体最后的羁绊彻底了结。
从今往后,这个世界只有是沈凌云的沈三。
也有意外之喜,这林校尉也真够大方的,一下子就赏了三十两。
不过这方子送给林校尉也算卖个好,再说了这本来就是劳动人民的智慧成果。
上辈子古代北宋年间的热门饮品,就是这紫苏饮。专业的人一下子就能知道里面的门道,也就用不着藏着掖着。
再就是,市井里的消息还挺有可信度的,林校尉与其父亲果然感情极深。她年幼丧母,是其父亲含辛茹苦将她养大。
但还没等她功成名就,就积劳成疾离世了,这辈子就没享过什么福。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算是林校尉内心最大的伤痛。
而前日听说便是其父亲的忌日,沈凌云原本并不打算说刚才那番话,怕引起林校尉的反感,这样反而会弄巧成拙。
但因为受到她头上亮的惊人的橙光干扰,惊愕之下就将之前打好的草稿说了出来,万幸没有翻车。
不过林校尉头上的光很奇怪,貌似反应的是其心理状态。
进门时气氛欢快,为橙色;自己没回答她的问话时,她有些不高兴,橙中带些红。但很淡,可能是那时她对自己还有几分耐心。
等出门时,或许是想到故去的父亲,情绪低落,呈现的则是蓝色。
但令沈凌云困惑的是,为何来到这已经三个多月,从来没在其他人头上看到这种光。
如果是穿越金手指,这也太鸡肋了。
这光只有特定人群才能有?难得只有像林校尉这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才配被别人察觉情绪,进而被讨好?
那自己岂不是天赐的“狗腿子圣体”。
算了,就算现在自己想破脑袋也整不明白,之后再看看能不能遇见其他头顶散发光芒的人吧。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已经有点小钱了,买启蒙书的事可以提上日程了。
沈凌云原本想着就租书,价格便宜些,可是在这不方便进出,也就只能老老实实买书了。
还有得买件柔软的里衣,这粗布穿在身上总感觉浑身刺挠。在这种天气,又特别爱流汗,难受的紧。
回到营帐,沈凌云就将银子分成好几份,分别藏进包袱里的衣服裤子。
这些衣物里面都有些隐蔽的小口袋,沈凌云得分散些风险。
财不外露,这句话不管什么时候都适用。
又过了几日,沈凌云总算找到机会和沈天一起出去买菜了。
出了军营,沈凌云和沈天走了十几分钟终于进入了营州城。
营州城对于沈凌云这种每天呆在军营里的人来说,可谓是热闹非凡,大街上叫卖的小贩,这一切都让沈凌云感到很新奇。
“姑姑,我想去买些月事带。之前那个也不知道去哪了,怎么找都找不到。”沈凌云祭出自己早就想好的借口,一脸期待的望向沈天。
沈天看了看她,一脸了然。
“你年纪还小,对这营州城好奇也是正常。这次就算了,下次与别人一同来,不可像今天这样。军营里规矩多,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杀身之祸。你且去吧,大约未正时来城门这寻我。”
说完拍了拍沈凌云的头顶,就去租了辆牛车。
下午两点钟左右到城门这,那现在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沈凌云抓紧时间往书坊去,因为第一次在营州城里逛,路都不认识,得费些时间。
前几次出来,都是按照既定路线行事,现在的沈凌云像是脱离设定的npc,觉得世界原来这么奇妙。
在书坊买了几本书,诸如《三字经》《弟子规》。沈凌云还特地买了本晋朝版《地图志》,这几本书就花掉了沈凌云二两银子。
再加上一根普通毛笔,沈凌云心里已经痛的在滴血,怪不得这么多人读不起书呢。
她也发现了这个朝代的书倒是和上辈子古代的书基本吻合,这朝代似乎和唐朝很相似。
接着沈凌云就找到了一家成衣店,她一进门就被小二迎了进去。
这个眉清目秀的女人,一脸笑意问道:“客官,你要买些什么,我们云衫坊应有尽有。”
这地方服务态度这么好,她还以为自己穿着粗布麻衣,进来会遭白眼呢。
“就两身里衣,布料柔一些就好。再拿一双八寸的布鞋。”沈凌云快速的将自己的需求说出,想着速战速决。
接着又补充道:“里衣就按照我的身量,差不多就行。”
小二应了声,就去找衣服了。
这时门口传来一阵喧哗声,“都让开,我看谁敢挡道。”
几个看着一米六几的小厮在拨开挡道的人。门口还站着几个身材高大,手拿大刀的女人。
一时间大堂中间形成了一条道,五个穿着精致的年轻男子被簇拥着上了二楼。
沈凌云的视线紧紧跟随着这帮年轻男子,不为别的,这五个男的其中就有两个头顶上有光啊。
打头的看着地位最高,他旁边那个娃娃脸看着活泼可爱的男子,头顶上亮着橙光。
落在队伍最后的是看着只有十一二岁的瘦小男子,他穿着一身暗紫色罗裙,原本清疏的面容被衬的暗淡无光。
但是他的头顶散发出纯白的光,就像是圣母玛利亚,带着圣光。但配上这衣服,无端让沈凌云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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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云目前看到过三个头顶有光的,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白光。
真奇特,不知这人现在在想些什么。
沈凌云收回目光,脸上挂着疑惑,朝找完衣服回来的小二问道:“在下刚来营州城,这几个男子排场为何这般大?”
“客官您有所不知,这几个是我们营州城的贵公子。前头那位就是肖大将军的嫡子,最后那位是肖大将军的庶子,其余的约莫是一些副将、校尉家的公子。”
小二将里衣递过来,“不过都是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高攀不起的人物。你试试看合不合身?”
沈凌云点头,接过衣服就去到里面试穿。这布料虽然很普通,但是还挺舒服,就是大了点。
但这刚刚好,反正自己在长身体,刚好合身没准穿不了多久。穿上后,沈凌云就没再脱下,直接套上了自己的粗布衣服。
“这刚好合身,我就穿着了。将剩下这件和这双鞋子包起来,再拿三条月事带。”
“好嘞,客官。你稍等,我这就帮你包好。”小二迅速将沈凌云的东西打包好。
沈凌云付完钱,随意逛了逛,就往城门走。说来也奇怪,女人当家、生孩子,这又如何区分嫡子、庶子。
还有就是这两个头顶有光的人,地位是挺高的。但是地位最高的不是肖大将军的嫡子吗,为何他头上没有光?这明显说不通啊。
怀着满腔疑惑,沈凌云就走到了沈天指定的地方等她。没一会沈天就坐着牛车上回来了,食材都放满了。
她吆喝沈凌云坐上来,并将沈凌云的东西塞进了一个小隔板,就准备回军营了。
到军营大门时,守卫例行检查,像这种私人用品是不允许带进去的。所以一般都会藏在车上的暗板里,如果被士兵发现了,也不用太惊慌。
因为东西只要不危险,有钱就能安稳通过。这都是人情世故,毕竟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牛车驶入军营,到半道沈天就让沈凌云下车,“先把你这东西拿回去收好,别让人瞧见了。”
沈凌云只能拿着东西赶快回到住处,不巧陈二这时就在营帐里。
“沈三,你和沈姨回来了啊。不去伙房帮忙,怎么回这了?”看到沈凌云走进来,陈二问道。
“咦,你手里拿的什么啊?”看着沈凌云手上拿着包袱,陈二更为疑惑。
“去买了些月事带,原先那条不知道去哪了。”沈凌云将包袱放到床上,取出了买的那双鞋。
“之前得了点赏赐,你知道的,我素来爱吃,钱也花的差不多了。想着我来到营州,除了姑姑就数你对我最为照顾。
我就买了这双鞋,当是对你的谢礼。”沈凌云笑嘻嘻的将鞋子递给陈二。
“沈姨对我很是照顾,而且我本就比你大,照顾你也是应该的。我怎么好意思收你的礼。”
陈二挠了挠头,看着有些羞涩。
“我不能因为这就认为你的照顾是理所当然的啊。你知道的,我没有姐姐,哥哥还下落不明。在我心中就已经把你当作我的亲姐姐了,你就收下,就当认我当妹妹,可好?”
说完就把鞋子塞给了陈二。
陈二明显被说服了,也就收下了。
“以后我陈二就把你沈三当作亲妹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