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来得太突然,温若有点不敢相信。
“可是……”,温若有点犹豫,她不知道该不该说。
“咋了?”刘杏花问。
温若想了想还是决定说,朋友之间如果有问题,就是要尽早说出来的,她见周围没人,小声忐忑道:“你不是喜欢林森嘛,那你会不会讨厌我?”
刘杏花惊讶:“谁说我喜欢他的?”她往周围看了看,“这里说话不方便,我带你们去个好地方。”
她走了几步,又停下来问李大妞:“大妞你能去吗?不能你就先回家吧,等明天我们再去找你。”
李大妞笑笑:“没事,他今晚不在家,回我爷奶家了。”她麻木痛苦的眼睛里,闪着点点微光。不用赶回去做饭,能和她们在一起聊天,真好。
刘杏花对此感到很高兴,兴致勃勃在前面带路:“那真是太好了,我们3个可以好好聊会儿天。”
——
后山小山坡上,她们三个齐齐躺在草地上,看着眼前的山村美景。
刘杏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用布巾包好的大白馒头,把它分成3等份,三个人一人一份。
温若捧着馒头差点落下泪来,来得这些天来,每天吃的都是红薯、土豆之类的杂粮,再加一点点米,熬成的稀粥,这样纯正的大馒头,可真香啊!
“阿花你真好!感谢投喂!”温若说完又很端水地转向李大妞说:“阿妞你也好,你们两我都好喜欢。”
“阿花,阿妞,你这样叫还挺好听的,以后我们就叫你阿若了!”刘杏花捏捏温若的脸说。
李大妞听了,红着脸附和点头,眼睛里都是笑意。
三个人一边慢慢啃着馒头,一边聊天。
“这地方,是我和我娘去山上采蘑菇发现的,是不是很漂亮。”刘杏花说完想起了什么,神情变得有点沉重。
温若点头:“嗯嗯,漂亮的像画一样,我来这里以后,每天就是上工下工,都没好好看过这里,我连你俩家在哪都不知道。”
“我们村不大的,我们带你走一次你就知道了。”李大妞声音轻轻地。
温若刚刚就发现了,阿妞的声音很好听,听起来就像春风吹在脸上,温柔又舒服。
她没忍住开口:“阿妞,你的声音真好听,温温柔柔的。
李大妞脸又红了:“真,真的吗?”她说话声音更小声了,“谢谢你阿若,你声音也很好听。”
这边两人正互相夸奖着,刘杏花突然说:“发现这里那天,我问我娘觉得林森怎么样,她说挺好的,长得好又礼貌,干活也利索,你爹也觉得他不错。”
“所以回家后我就和我爹说了,让他问问林森有没有结婚的打算。”
温若和李大妞都把头扭向她,在一旁静静听着。
“她们是不是说我喜欢林森,想嫁给他?”她看向温若问。
温若点头。
“其实我不喜欢林森,也不是想嫁给他。”刘杏花抬头看天,眼里有着与她平常表现不符的深沉,“我是想让他入赘。”
“什么?入赘?”温若惊讶地直接坐了起来,满眼震惊地看着刘杏花。
女主不喜欢男主???而且还想让男主当赘婿??这本书的剧情到底是哪样?难道是大女主小说?
“你这么惊讶?你看阿妞多淡定。”
温若又把头转向李大妞。
“我知道杏花不喜欢林森,因为他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刘杏花见她头转来转去,怕她把脖子扭了,轻轻拉起李大妞,一起坐在了温若对面。
“我考虑和他结婚是因为我爹娘都觉得他不错,不是因为喜欢,现在他已经有你了,我就更不会考虑他了,所以我根本就没有理由讨厌你。”
她用手指在草地上圈了四个圈,从上到下,她指着最后一个圈,“我家,我爸以上,三代单传,我爸这一代,我奶生了我爸和我叔。”
她往后再画了一个圈,“我这一代,我爸只生了我一个,还是个女的。”
“我娘生我的时候难产受伤了,以后都不能生了,所以我从小就听我奶为此骂她,顺便也骂我,骂我娘丧门星,骂我赔钱货。我叔家生小弟弟后,我娘的日子更不好过,我奶经常带着我婶逼我娘喝闻起来超级臭的土药。说喝了必生男,结果也没生。”
“但有一点是幸运的,我爹很爱我和我娘,当然,我也很爱他们。”
“所以,我想找个男的入赘,这样我们家就有后了,我娘也不用老被她们骂了,我就想她笑着,最近几年她笑得越发少了。”
李大妞低头沉默不语,而温若一副眼睛红红要哭不哭的样子,刘杏花知道自己把气氛弄沉重了,忙转移话题。
她问温若:“你知道我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吗?”
温若努力忍住眼泪说:“不知道。”
“你猜猜,你们知青点有典型的。”
“王浩?”温若想她应该会喜欢能干活,体力强的。
“不是。”
“孙磊?”那就是成熟稳重型的。
“不是。”刘杏花继续否认。
一直安静的李大妞开口说:“是张平。”
刘杏花双手一拍,“对的,还是大妞了解我。”
张平?
温若印象里瘦瘦弱弱,个子不高,话很少,存在感很低的知青。
“为什么啊?你喜欢瘦瘦弱弱的?”女主不喜欢男主,温若就已经很惊讶了,没想到她的审美那么不同,一般女生不都喜欢高高大大帅帅的吗?
“我喜欢瘦弱,看起来软弱型的男人,因为瘦弱的男人想打我也打不过,而他越软弱就越能被我控制,可以好好为我刘家做事。”
——
回到知青宿舍后,温若的脑子里,一直重复着刚刚她们说的话。
这里重男轻女的现象比她原来的世界严重多了。
无论是穿书前还是穿书后,她的父母,她的亲人,都很爱她,而她新交的2个好朋友却都深受其害。
她们都是很好很好的女生,不比任何男生差,那些人眼瞎,心盲,才会骂她们,欺负她们。
温若不想袖手旁观,她的力量太小,没办法改变这个年代重男轻女的思想,但至少她要为她的朋友们做些什么。
第二天上午上完工,温若和林森就搭车去了附近的县城。
到县城后第一站,直奔国营饭店,温若此时饥肠辘辘,光是站在门口闻到里面飘出来的肉香味,就已经口水直流了。
他两一人要了一大碗香菇猪肉的饺子,吃饱后就直接去了供销社。
温若拿出昨晚列好的单子,挨个报给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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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吃的,她还买了三个雪花膏,虽然有点贵,但好在不用票。
还买了2包社员推荐的干菌菇,闻起来就很香,说是这里最有名的特产。
一包给温爸温妈,一包给欧立元。最后去了邮局,和信一起,分别寄给他们。
等两人回到知青点的时候,其他人还在上工没回来。
林森拎着肉直接去了厨房,温若则把糖,糕点这些东西,放进箱子锁好,等她出来的时候,林森已经开始切肉了。
“说好我给你做的,林森你放下吧,我来切。”温若说。
林森摇摇头:“肉太多了,我先帮你切好,若若你先去菜园里摘辣椒。”
温若见他切肉的手法虽然不熟练,但也比她好多了,就没有再拒绝。
毕竟有3斤肉,她自己切,估计切到他们下工都没切完。
等菜都备好,温若开始炒菜,林森坐在灶前帮她烧火。
林森看着眼前跳动的火苗,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你昨天下午那么晚才回知青点,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吗?”
他下工的时候,顺路去找她,没看见人,还以为她先回知青点了,结果知青点也不见人,一直等到晚上吃饭的时候她才回来,而且明显有心事,吃饭的时候一直在走神。
温若边翻勺边说:“刘杏花和李大妞来找我了,阿花给我带了馒头,阿妞给我做了一个非常漂亮实用的竹包。”
温若边说边感叹,还好知青点的厨房四面通风,不然现在肯定很呛。
“竹包?你上午背的那个?”林森起身把盘子准备好。
“对啊,我可喜欢了。”
“李大妞是靠近村口,李三根家的女儿?”
“应该是的,阿妞她爹叫啥我忘了,但是昨天她带我去过她家,的确是在村口那边。”
“你们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我这个未婚夫都不知道。”林森微笑着调侃她。
“就这几天啊,女生的友谊你不懂,我们只要看对眼了,马上关系就能变得很好。”
林森盯着火焰的眼神变了变,昨天才知道那两人的行踪,温若就马上和他们扯上了关系,真有这么巧吗?
“林森你能再帮我拿两个饭碗来吗?”辣椒炒肉炒好了,温若准备装盘。
她的声音打断了林森的思绪,他收回一切怀疑和阴冷,又变回那个温和无害的林森,他把碗拿来放她眼前问:“这2个可以吗?”
正装盘的温若,往前一瞟,笑着说:“可以可以,谢谢你。”
见温若把菜装成4份,林森问:“怎么分这么多碗?”
温若一一给他解答:“这个大碗的,是给知青点大家吃的,这个中碗,是我们两吃的,这两个小碗是给阿花和阿妞的。”
昨天下午,回知青点的时候,阿花和阿妞带她认了认村里的路,温若和她们说好了,要让她们尝尝她的手艺。
林森一眼看过去,大碗肉少菜多,中碗肉菜适中,两个小碗虽然分量不多,但明显肉多菜少。
“你要出门给她们送?”见温若一副收拾好要出门的样子,林森问。
“对啊,下工铃已经响了,等孙磊他们回来,我就出去,等到她们家的时候,她们应该也到家了。”
林森想了想说:“那我陪你去吧,你路应该还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