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明派立派先师骆一鸣,是一个乡绅从育婴堂抱回来的养子,出生虽说不上大富大贵,可老两口也算爱若珍宝,五岁便开蒙,送入学堂里念书,入学以后,这骆一鸣不仅过目成诵,且君子六艺上,都颇有天赋,将来若是登科入仕,也是迟早的事。
偏偏这孩子主意大,听闻明镜道人招收关门弟子,说什么也要去试一试,照他的话说,男儿在世,既要修心,也要修身,若想齐家治国平天下,没有一身武艺在手,何谈安邦定国。
这骆一鸣天生的武学奇才,总算是没有埋没,在明镜道人两年的悉心教导下,骆一鸣的剑术突飞猛进,甚至坐而悟道,独创朝晖剑法,皇长子萧行虽与他师出同门,可在武学上的造诣也不能与他比肩。
也正因骆一鸣在武学上的绝佳天赋,他出师之后,选择了一条与年幼时长辈们设想中截然不同的道路,朝堂人事纷繁,要想在武学上取得更高的成就,只有远遁于江湖之中。
他的选择,有几分是出于对武学的痴狂,又有几分是出于明镜道人的教导,世人自然不得而知,只是若他入仕,以他的才情,自然又是皇太子萧行麾下一员大将,来日或许封侯拜相,前途不可限量。
可那又如何呢?以他与萧行的情谊,无论入不入仕,等待他的都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随着萧行的叛国,成为骧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人之一。
正午的日头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洒在林昭昭与程峰师徒二人的脸上,程峰躺在竹椅上,闭上了双眼:“或许吧,当年的南骧国力渐衰,越来越多的流民加入到各大门派之中,北戎在一旁虎视眈眈,如果朝廷能打破对江湖的成见,与各大门派联合,共同抵御外敌,骧国或许还有一战之力,可惜无论是萧行,还是咱们祖师爷,大概都让明镜道人失望了。”
林昭昭从旁边的瓜架上摘下一片叶子,盖在自己的眼睛上:“你说要去青羊谷,咱们什么时候动身?”
“急什么。”山里的温度低,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正好,程峰也生出了几分倦意,说话的声音也低了下去。
“不是你说,这朝晖剑是祖师爷用的剑,若是丢了,你没脸面去见各位前辈的嘛。”
程峰已在睡梦迷朦之间:“山高高不过太阳,剑再重要,也没有人重要,我进京逮你这个小兔崽子,来回大半个月的功夫,不让我好好歇几日,我这老胳膊老腿的怎么受得了,你要睡便睡,不睡便去山上拾柴,别在这里扰人清梦。”
林昭昭还要开口,只听隐隐有鼾声传来,她小声嘟囔了几句,扔下盖在脸上的破叶子,起身背上拾柴的背篓,就往山里走去。
“丁二七,你看那边那片黄色的,我管它们叫马蹄兰,除了我们五荒山,我在别处都没见过。”
“这棵树,结的果子不是桃也不是李,我也不知该叫什么,味道也不甜,我小时候无聊,就拿它过个嘴瘾,吃的时候也不知道到底有毒没毒,越吃心里越忐忑,吃完一颗后怕,吓得哇哇大哭,好在它倒没毒。”
自林昭昭八岁起,拾柴的活就是她包办,这座山不大,可有趣的东西都藏在林子里,她小时候也没什么朋友,这么一路走,一路看,山里的花草树木,乃至各种生灵,都能让她琢磨出些趣味来。
而这次进山,又与往日不同,她第一次带人走进这片林子,献宝似的把自己曾经的一切摆给他看。
“丁二七,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林昭昭手持镰刀在前面开路,走过了几个草窝子,来到林子深处,一棵一人合抱大小的树倒在林间,丁二七也不知道,这棵已经开始腐朽的木头,有什么可看的。
只见林昭昭伸手向木头的缝隙里一摘,一颗褐色伞盖的菌子捏在她的手里:“你瞧这是什么,这是我前些年在山里拾柴的时候发现的,只要下了几场大雨过后,这地方就会冒出这些菌子,你别瞧它灰溜溜的不起眼,煲汤炒菜都是一绝,要不是我师父不让我对那几只老母鸡下手,这菌子鸡汤,啧啧啧。”
林昭昭低头摘菌子,蹭了一手的泥,瞧见她珍而重之地将菌子放进随身的布袋里,所谓灵动天然,大概就是形容这样的场景。
丁二七站在一旁,看着林昭昭一棵棵地采菌,她小心地保护着菌子的根部,大概是只有这样,这些菌子才会源源不断地生长起来。
“你从小就在山里,跟着师父过活?”
“我五岁的时候跟了师父,六岁那年进了山,大部分的日子,确实是在山里度过,可师父说,山上的日子虽然快活,可我也得时不时下山沾点人气,因此每年春秋两季,师父都会将我带到临近的镇子上,白日里我上上学,师父呢就不知道忙些什么,给我们挣些银子,买冬日的棉衣和粮食。”
想来也是,若林昭昭真随着程峰在山林之间长大,怎么可能长成这一副伶牙俐齿的样子,程峰倒是真将林昭昭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看待,不仅是给她一口吃,教给她一身独立生存的本事,也没有让她真的脱离人间烟火。
“你是不是觉得,跟着我师父那样一个糙汉,我定会在山里长成一个野人?你别看我师父那个样子,我们既明派承开山祖师,骆老前辈遗风,不仅修习武艺,这琴棋书画、乃至谈史论典,样样精通,我虽然不上道,只在我师父手上学了些皮毛,但也足够看了。”
丁二七笑了笑:“我没有这个意思。”
林昭昭抬头看了丁二七一眼,又低头采她的菌子:“别扯谎,我说你有,你就是有,你虽不知道你的前尘往事,但我这些日子也看出来了,就凭你的谈吐、棋艺、剑法,你在世时,也定是一个世家公子,说不定此刻已在心里腹诽,说我一个姑娘家家的,倒像个野猴子。”
“当真没有。”丁二七飘到了林昭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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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我是一个死了百年的亡魂,见你如此,我只觉得生死之所以有别,就是因为活人像你这样,有生机,有意趣,天地万物,皆是环绕在你的身侧。”
林昭昭的布兜子采满了,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天地万物皆是环绕于我身侧。这话倒说的不错,我敬重我师父,救命之恩且不用说,还有一条,就是他从来不以世俗眼光要求于我,镇上夫子给的女四书,我师父扫了一眼,当天就做了生火的材料,他说天地广阔,我只管活我自己的。”
山林里,日光被层层的树过滤,像月光般朦胧,但丁二七眼前的林昭昭,却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如此耀眼夺目。
丁二七魂力流转,片刻间手里多了一支竹笛,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何时习得的音律,只是景色正好,人也正好,那些乐声仿佛就流转在他耳畔,一切都是这么自然而然。
笛声响起,林间一阵微风吹过,叶子在树梢舞动,发出沙沙的声响,一切似乎喧嚣,可在丁二七的笛声里,一切又显得这么安静。
林昭昭自小在这片林子里长大,可以说,林间的景象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可就在丁二七的笛声中,一切都似有不同,林间的绿色溢满整座青山,正如笛声悠扬,萦绕在整座山谷。
一曲作罢,两人对望一眼,又都低下了头,如果说,那日陆鸣筝府上,林昭昭还看不清丁二七的心意,但此曲里的情意绵绵,林昭昭倒是听懂了一二分。
就这么僵持了片刻,一阵乌云让她们头上本就稀薄的日光更暗淡了几分,林昭昭在嗅了一嗅,感受到空气里的湿意:“天要下雨了,我们抓紧回去吧。”
林昭昭不仅拾来了一背篓的柴火,还采来了不少野菌,程峰看了颇为满意,可还是拒绝了林昭昭宰了母鸡炖汤的请愿,这母鸡每天就下一个蛋,有时候心情不好了,还会交替躲懒,三只母鸡正好换岗,一只也少不得。
“小气。”
程峰虽然确实小气,可也不能让徒弟戳穿:“这不是小气,本来这菌子,就得清油爆香了味道才最美,你年纪小,只知道肉好吃,不知道越是像这样好的食材,越是要避免被肉夺去了风头,今日为师就让你尝尝,这清炒的菌子,那可是赛螃蟹的美味,区区母鸡,哪里比得上。”
程峰在一边做饭,林昭昭就蹲在一旁生火看着,江湖上的人只知道程峰剑使得好,不知道他耍起菜刀来也是一流的水准,那些菌子被他三下五除二切成薄片,在热油里一过,香飘满院。
“青羊谷白老头来信了,说你的朝晖剑就在谷里,问你的平安,大概是你结识的那个小丫头放心不下你,托他来信问问,信上还说,我们两个老家伙也有十数年没见过面,要我上谷里坐坐,还要带上你,说是白皎那丫头将你说得千好万好,那新谷主刚刚上任,还未曾婚配,老东西恐怕是起了说媒的心思,想让你做他们的谷主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