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一脸茫然,“这是何意?”
“花粉就是让你起风团的原因,所以你不想总是浑身起风团的话,一定要避免接触花粉。”
这是小哥从未听过的说法。
而且,这小小的花朵竟然能让人长出这么大一片风团?
时暮再次提醒,“而且不止是花朵,梧桐、杨柳的飞絮都会引起你的症状,要注意避免接触,不然可能还会有更严重的症状出现,比如呼吸困难、头晕眼花、四肢麻木,乃至丧失意识。”
毕竟从过敏源检测的数值来看,小哥对花粉的过敏程度是重度。
时大夫的话让包子小哥瞬间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
他十岁时,有一次在一片杨柳下玩耍,一阵风吹过,突然就晕倒了。
后来,家里的父母说,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幸好命大。
不止这件事,细细回想从小到大遇到的种种,都在这位大夫的提醒下 ,一一对应上了。
“原来正是那些花粉和飘絮!”从小一直存在心中的疑惑得到解释,包子小哥有种豁然开朗的舒爽,“大夫,你真神了!”
时暮理解他,很多病人因为身体上的症状,苦苦寻找答案,不管能不能治,总想知道自己的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谢谢你,时大夫!”
小公子轻巧勾唇,“我是大夫,诊断治疗,那不是本份么?”
一整天,琉璃巷乃至所在的平安坊的领里街坊,络绎不绝,时暮整整赚了三钱银子。
刻意去置办了一些被褥,才回到家里。
睡了这么久的干草堆,真是风湿骨痛都快睡出来了。
刚开门就看到江小兰正蹲在墙角,呜咽着,把脑袋不断砸向墙面。
时暮知道她头风又犯了,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娘!”
江小兰泪眼婆娑地看过来,“小暮,你回来了?”
“头疼发作么?怎么不吃止疼药?”
江小兰怔了怔,才委屈巴巴地回答:“我忘记了。”
时暮:……
哎,我滴个亲娘嘞。
把人扶到床上,又拿了只疼药给她吃上,慢慢地江小兰缓了过来。
她这个头风发作起来确实疼得很厉害,长期吃止疼药对肝肾也不好。
务必要找出病因才行。
江小兰头风发作了一次,睡眠不太好,时暮陪在她床边,又是讲笑话,又是唱催眠曲,好不容易才把人哄睡着。
铺好自己的新被褥,往里一卷。
舒服了。
可没想到,时暮刚躺到床上,又感觉自己口干舌燥,浑身发烫,恨不得喘上几口凉气。
依旧体温血象都正常。
可这次连吃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都没有明显作用了,起身到院中井边,连喝带浇,把自己弄得湿淋淋的,才稍稍压下去一些。
时暮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原身记忆里也没有。
虽然到了白天无事发生,可是这症状一连持续三天。
直到第四天才彻底消失,终于睡了个好觉。
虽然只是一个走方游医,诊金收得也便宜,但架不住琉璃巷的大家都知道这有个哥儿大夫,纷纷带着自己的陈年顽疾找了过来。
有皮肤真菌感染,十年不愈的,有鼻炎老患者,每日疯狂打喷嚏的,还有慢性盆腔炎,遭了不少罪的。
正忙着,突然听到周围的人群连连发出嫌弃的语声。
“咦——什么味?”
“臭死了!”
“怎么这么臭?”
不少人掩鼻,往旁边避让。
时暮抬起头,看到大家避让的对象是一位衣着破烂的七八十岁的老伯。
他远远地站在人群最外面,神情局促又难堪,出声询问:“大夫,治腿需要多少诊金?”
时暮视线往下,看到他小腿处扎着一条沾满污渍以至于都看不出颜色的布条。
显然这伤有段时间了。
“老伯,我先替你看。”
时暮走向老伯,尽管戴了口罩,还是能闻到一股混杂着排泄物和蛋白质腐烂的臭味。
立刻想到伤口的状况恐怕不好。
时暮先让老伯坐下,才蹲下身,替他卷起裤腿,一点点揭开已经粘在伤口上的破布条,露出完整伤处时,周围人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伤口一大片虽然表面有些结痂,但下面都已经化脓,甚至还有细小的白色蛆虫在蠕动。
看起来十分触目惊心。
这伤口感染得非常严重。
现在的人对抗生素已经习以为常,但在抗生素被发现之前,感染是非常严重的疾病,无数人因此而丧生。
围观的人讨论起来。
“溃烂得这么厉害的伤口要怎么治啊?”
回答的人无奈摇头,“这也太可怕了,怎么治?没治!我认识一位在炭桥药市搬运的小哥,就是腿受伤,然后一直不好,溃烂严重,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
“发热昏迷,差点命都没了,最后只能把整条腿都给切了,才活下来。”
“啊?如此可怕?”
“可不是。”
这些话让老伯瞬间慌了神,干枯的手指不断捏着裤腿,“大夫,可不可以不要把我的腿给切掉?”
时暮安抚地一笑,“老伯别紧张,有我呢。”
时暮先拿双氧水把伤口冲洗干净,然后用镊子细致去除伤口上的结痂和脓液,整整弄了大半个时辰彻底清创后,才敷上消炎止痛的药膏,用纱布包扎起来。
最后又拿了抗生素,交待老伯每日口服。
老伯拿着药瓶,看着自己腿上整整齐齐的包扎,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
他三个月前来到沂都,就住在琉璃巷一处已经荒废的小庙中。
因为身无分文,这段时间一直靠给人倒夜香生活。
一个月前小腿被划伤,伤口几乎深及骨骼。
受点伤对穷苦人家就是家常便饭,老伯也没钱去看诊,缠了点麻布止血,想着伤口迟早会好。
没成想一个月下来,不但没有复原,而且越烂越深,化脓腐烂。
若不是听到这哥儿大夫诊金极低,他还不敢来治呢。
自己烂命一条,治不治又如何?
不过是心中还牵挂着那五年未见的儿子,苟延残喘罢了。
老伯颤颤巍巍地从衣襟最里面摸出钱袋子,心里又是一阵难堪,“谢谢大夫,也不知道我的钱够不够诊金?”
还没把铜子掏出来,就被对方按住。
“不用给了,老伯。”
老伯抬起浑浊的眼眸,难以置信地看来,“不用了?”
时暮眉眼弯如月牙,“出去记得跟人说,这有个特别厉害的大夫就行。”
老伯霎时流下泪来。
好似他自己的亲儿子都不曾对自己有过这一分半点的温情,哆哆嗦嗦地重复着,“谢谢,谢谢,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谢谢老伯,你也会长命百岁的,明天记得按时来换药!”
送走老伯,收回视线,时暮看到街坊都在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好似还带着愧色的眼神注视自己。
“怎么了?”这话一问出口,街坊们立刻散开来,像每日那样,开始自己的既定行动轨迹。
其间,时不时传来一些叹息的议论。
“这样的小公子都是品行不端么?”
“哎,这世道,我们好似看不懂了。”
中午休息的时候,已经换了位置摆摊的包小计给时暮塞来两只肉包子,还有一个小纸包。
“这是……”
包小计笑眯眯地说:“给时大夫你的。”
时暮露出笑脸,“谢谢包哥。”
小纸包里包着一块圆形的糕饼,层层叠叠的造型宛如花瓣,上面还点缀着红色的花心,不禁问:“这是什么?”
小哥笑眯眯地回答:“这是福缘斋的海棠酥,味道极好,我每个月才舍得买一块,而且是给我媳妇儿买。因为她怀孕了,别的不想吃,就喜欢福源斋的糕点,今天刚好买了,送给时大夫尝尝,感谢你替我治好风团!”
福缘斋是西市一家高档的点心铺。
这个名字对原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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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还带着某种特殊的意义。
原身是时家的庶子,自小就不被父亲时献所喜爱,又遭嫡母的欺负。
嫡子有的他从来没有,嫡子吃得上的他从来吃不上。
不但要干下人的活,还被嫡母的两个孩子欺负,不给饭吃,竹枝抽腿,凉水泼身简直是家常便饭。
两个嫡子就常吃福缘斋的糕饼,原身看着堆在两人面前那些花花绿绿、精致香甜的糕饼,想吃得口水直流。
却又知道,那些东西永远没有自己的份。
包小计看时大夫出神地想着,催促,“发什么呆,快尝尝啊。”
时暮捏起宛如花朵的糕饼,放在嘴巴里。
和现代蛋糕那种工业制作的过分丰富口感截然不同,就是单纯的清甜酥香,但每种滋味都恰到好处。
和原身想象中一样好吃。
傍晚,给所有病人诊治完,时暮没着急回家,摸着口袋里沉甸甸的银子,先给江小兰买了一身裙子,然后直接往福缘斋去。
福缘斋的店面虽然不大,但在西市位置很好的朱雀大街上。
果然和东市不一样,西市住的都是些官宦人家、王公贵族,人来人往,满眼都是锦衣华服,玉玦珠翠。
倒是时暮一身旧衣服走在其中,如此格格不入。
不少路人向这小哥儿投来疑惑乃至嫌弃的目光,他却丝毫不以为意,挺胸抬头,不见半分羞怯,脚步轻快、连跑带跳地进了福缘斋。
一踏进福缘斋,空气里,糕饼的香甜气味袭来,时暮真口水都出来了。
久违了,我的奶油蛋糕,香草可颂,黑糖蛋挞!
时暮看了看盘子里各种糕饼的价钱。
西市的消费水平,果然很高,一份海棠酥五十文,一盒云片糕六十五文。
但时暮现在有钱。
那可是一贯,整整一千文。
福缘斋的老板热情询问,“小公子,想吃点什么啊?”
“看起来都很好吃的样子。”
老板笑容可掬,“那要不都来一份?”
时暮正研究着江小兰会喜欢吃什么,毕竟这个女人嫁给时献二十年,也没怎么吃过好东西。
又有客人走进来,“徐老板,今日有糯米凉糕么?”
另一个人兴奋地说:“我要吃藕粉糕,最甜那种!”
两道声音都十分熟悉。
时暮抬头,看到是时家嫡母林燕的两个儿子,时镜和时仲。
时镜也是个哥儿,他今日穿着一件翠色的云锦长袍,手腕上还戴着刻满花纹的银手镯。
时仲自小好吃,尤嗜甜食,长得腰粗傍圆,满脸横肉。
看到时暮,两人俱是一脸迷惑。
时仲诧异地开口问:“你个臭老鼠怎么会在这里?”
相比时镜是哥儿,多少要维持着自己温婉的形象,时仲对原身想骂就骂,想打就打。
有一次,只因为原身把他的石蜜弄撒了几滴,他便往原身的饭菜里尿尿,让原身饿了一整天的肚子。
时暮此刻看到这两人也是满心的不爽,站起身,直视时仲那双被肥肉挤在一起的小眼睛,冷淡地问:“老板喜迎八方来客,广接九州财源,我怎么不能在这里?”
时仲一怔之后露出讥诮笑意,“怎么?你别告诉我你是来买糕饼的?”
时镜也掩唇,故意问:“弟弟离开时府后,有吃饭么?”
从小到大,两人都把讥讽侮辱时暮当成某种日常的娱乐活动,虽然两个月没见,但此刻见到,照样熟门熟路。
时仲得意洋洋地看向糕饼铺的老板,“这位是不守规矩,被我们家赶出去的庶子,徐老板你也把他赶出去就行。”
两个人说着,不再看时暮,得意洋洋地开始安排老板拿糕点。
时暮淡淡提醒,“我先来的。”
时仲没想到这庶子居然都敢和自己说话了,转身回来,诧异地打量了几眼,讥笑道:“你浑身上下拿得出半个铜子么?还想吃糕点?”
时暮清亮的眸子压了丝丝凉意,“奇也怪也,你说我没钱我就没钱?你不会以为自己这张臭嘴开过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