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东宫。
身披黑色长袄的太子殿下正坐在书房内拿着本书看,他面色略苍白,眉毛修长,神情平静,鼻梁下是一张浅浅的薄唇,唇色发白,看起来大病初愈。
一个侍卫迈着急匆匆的步子走到书房门口:“太子殿下!叶云有要事禀报!”
“进来。”
叶云走进书房,行礼后禀道:“殿下,平城不夜巷那边传来消息,广平侯现下在他们那里。”
李鸿煊放下书册,抬起头看向叶云,急切问道:“人怎么样?落在谁的手里?”
“说是四肢俱全,还活着。至于落在谁手里,他们没说。”
不夜巷能存活多年,信誉是立身之本,曾经有过商户欺瞒客人,结果那个商户被不夜巷内部人追杀,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故而不夜巷的人一个个都有信誉的很,因此无人怀疑此事真假。
李鸿煊沉思片刻,说道:“那必是不夜巷中地位极高的人了,我所知道的那几位都在京都……恐怕与那个钱八方……平城果然有问题,拿纸笔,咳,拿纸笔来,我修书一封。”
“殿下,何须如此?”叶云惊讶,“不过就是江湖中人,何须您亲自动笔?”
“阿洵的安危最要紧。这个消息应是同时传给孤与鸿祺的,鸿祺能给的,孤未必给的了。这世上最重的是人情,别说是一位储君的人情,更何况……”李鸿煊已开始落笔,一边写一边解释:“阿洵出事应当不是那位钱先生干的,想必是鸿祺,或其他记恨阿洵的人在平城对阿洵下的手,阿洵或许是被救了?”说到这里,李鸿煊笑着摇了摇头,好像说了什么可笑的话。
叶云不解:“殿下,属下愚钝,为何不是那个钱先生抓的侯爷?”
“得罪孤,再故意向孤耀武扬威吗?咳咳,太高调了,这不是不夜巷的作风,更不是那个韬光养晦了三年多的钱先生的作风。救阿洵到底不会与鸿祺撕破脸,可若是对阿洵下手,孤是无论如何不会放过这个钱先生的。”
李鸿煊落笔极快,很快写好了信,等墨晾干把信交给叶云:“把信交出去,越快越好,旁的不必多说。”
“是。”叶云接过信迅速离开。
叶云离开后,李鸿煊静静地坐在原位,也不看书,不知在想些什么。
同一时间,晋王府,演武场。
“真是放肆,江湖草寇抓了朝廷位高权重的侯爵,竟还敢与本朝皇子做交易,我大梁的朝廷都快成了不夜巷的后花园了!我不发兵去踏平平城,他们还敢威胁本王,如何?他们还真敢杀了盛洵不成?”
李鸿祺身着白色常服,身材修长,线条分明,不是十分壮硕,却是英武不凡。他手拿着一张铁杉木狼牙长弓,从箭篓里拿了一支无羽箭,搭在弦上,指尖稳健有力,正拉了满月弓,盯着远处的靶子,神情倒未见怒意。
“父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那沽名钓誉的好二哥也默不作声,他不是最喜欢兴变革吗,怎么不先将这毒瘤先给拔除了?待来日本王继承大统,我定不容那等见不得光的东西继续搅和我大梁朝堂!!”
说着,无羽箭离弦飞去,“砰”,箭中靶心。
侍卫凌丰看向自家王爷,低声道:“殿下,小心隔墙有耳!”
李鸿祺冷笑:“怕什么?人人都知晋王李鸿祺野心勃勃,我那个父皇啊,听到了他才更安心呢。”
凌丰不再多言,只好问道:“那广平侯那边,怎么办?”
广平侯手握兵权,而他更是彻彻底底的太子党,与晋王结仇多年,若是真被那不夜巷所杀,那倒是替晋王除掉了一个心腹大患。
李鸿祺又搭起一支箭,嗤笑道:“他们敢杀盛洵?或者你放心活着的盛洵被他们送到京都?本王与盛洵打那么多年交道,他有多难对付本王还不知道?别说平城离京都少说半月路程,过几日盛洵还在不在他们手里还不好说呢。若真杀了他,被平阳军盯上,被储君记恨,在我这里也得不到什么好,不夜巷虽是乌合之众但又不是傻子。”
凌丰明白了:“那咱们不管,任太子那边唱独角戏?”
又一次命中靶心,李鸿祺放下长弓,离开演武场:“哼,李鸿煊又不傻……还是回一下吧,做样子也行。说不准那人真是不要命的疯子呢,哈,万一他就喜爱黄白之物呢,哈哈哈哈……准备一下,今日该进宫看望母妃了……”
其实还真让晋王殿下猜对了,林知予就是个不要命的疯子,还是个只爱黄白之物的大俗人。
只争朝夕的大俗人林知予嫌晋王的一千两白银太少,对太子的信也不甚上心,用林大小姐的话就是,“谁需要人情啊”,转而向太子勒索了三千两黄金。
太子那边答应得极快,很快将这笔钱送到京都不夜巷处后,林知予喜笑颜开地解除了对盛洵的软禁,又让王梨给他换好药,遭了几日冷落的盛洵受宠若惊,只得了个“你家人替你还了钱”的传话,茫然不解其意。
直到再过几日盛洵的亲卫姗姗来到平城,几方打听后找到盛洵并将太子的传信交予盛洵后,才恍然大悟。一边恼怒,一边暗叹得来全不费工夫,同时心里又有诸多疑问。
在盛洵亲卫来到镖局后没多久,邢老三就找到林知予,将事情告诉了她。
林知予正在平城北边的春日宴酒楼品尝思念了一年的腌笃鲜,那是一道以春笋、五花肉、咸肉为主料,辅以荠菜、青豆、萝卜等副菜,加上酒楼独家配方,再以春日宴厨子精妙的厨艺烹煮出来的。她舀起一勺汤汁,浓郁的汤汁融合了春笋的清香与肉质的鲜香,一勺下肚食指大动,连带着其他相对寻常的菜式也美味了起来。
她一边吃一边说道:“没关系,知道就知道了呗,他不就是要查我吗,我又与那劳什子粉毒没任何关系,他要浪费这个功夫就让他浪费呗,我堂堂正正的,怕什么。”说完又喝了一口鲜汤,咬了一口烤香酥鸭腿,看起来浑不在意。
邢老三无言,他实在不知道大小姐是怎么说出自己“堂堂正正”这四个字的。
他试探着开口:“小姐...咱们,好像不是什么很清白的人啊。”
见林知予仍在吃喝,又吞吐说道:“三个月前,我们烧了徐州守备的宅院,去年,我们杀了唐家的子侄,再前几年,您灭了北边镖局陈家的口……”声音越说越小。
林知予刚刚吞下一个糯米芝麻汤圆,双手一摆,语气轻松:“那和粉毒也没什么关系啊,再说了,他能不能查出来都不一定,就算查出来了又能怎样,沙场之外的广平侯就是拔了牙的虎,这些年大梁无战,这个盛洵也只会剿剿匪、练练兵,他若真能查出来,恩……大不了,让他有来无回呗。”
“噢,对了,既然他的亲卫都来了,就把他赶出去,赖在我家像什么话!”扭头看到邢老三还在原地,面露为难,声音便稍稍抬了些,“还在这站着干什么啊,回去把他赶走啊!”
把邢老三赶回去后,林知予开开心心地吃完了剩下的菜肴,随后去零食铺子里买了足足一大盒零嘴,又去了知春里的翠珠斋采购了一大堆新上的首饰衣裳,拎着大包小包慢悠悠地回去了。
不要脸是人类的天性,人是通过读书习字才逐渐要脸的。<
(function () {var id = "2377029035902478992-21409";document.write('<ins style="display:none!important" id="' + id + '"></ins>');(window.adbyunion = window.adbyunion || []).push(id);})();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p>
回到家的林知予看到赖着不走的广平侯和哭丧着脸的邢老三,这么想着。
反正打开大门的时候就看见两拨人在大院中间,剑拔弩张,那盛洵身体还没好全呢,斜斜靠在柱子上,脸上噙着假笑,任邢老三多大的胆也不敢动武。
“这么热闹呢,怎么你们还不打起来呀?”
一道清脆欢快的声音响起,妥妥的看热闹不嫌事大。
林知予在所有人看过来后,摇了摇手上的东西,笑哈哈道:“我零嘴都买好了就等着看戏了,怎么回事呢,拖拖拉拉的?”
邢老三心中一紧,就在他准备喊伙计们动手,又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响起:“差点还以为林姑娘在隔岸观火呢,抬头一看,这镖局不还是姓林吗?”
盛洵看向看起来很开心的林知予,扬唇,眼神却不带笑意:“林姑娘怎么出了趟门买了这么多东西,看来最近是赚了大钱了,阔绰了不少。想必也应该是不差我们这十几号人吃住几日的。”
盛洵在镖局等了整整一下午,本来还担心林知予要跑,可看到活蹦乱跳还不忘挑火的林知予,心中漫起浓浓的荒唐感和被挑衅了的怒意,差点都忘了林知予救了他的命。一想到林知予或者说她背后的钱先生讹了太子殿下三千两黄金,他就想要不要直接抓了林知予审问,先逼她背后的钱先生出来。
林知予笑了笑,笑得有些为难:“这你也能看出来,我近日是赚了钱,可这宅子来不及修也来不及扩啊,实在是难接待你们这么多京都来的贵人们的。”
盛洵作谦逊状:“林姑娘可真是太高看我们了,我这几个手下没什么别的本事,就会吃苦,况且他们本来就是做粗事的下人,哪里是什么贵人,只须个地方能遮风挡雨便足够了。”
不待林知予回话,又说道:“我知钱是好东西,念在姑娘救过我,提醒姑娘一句,再大的买卖也得适可而止,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三千两黄金不是个小数目,若是三千两白银便也罢了,三千两黄金意味着李鸿煊能在朝中多笼络几个臣子,意味着蔡欣正能多一些变革的空间,意味着平阳军能多些好马,意味着将士们能吃的更好些,能给与将士家人更好的日子。一想到这些,盛洵便实在心疼。
林知予并未生气,她还是那副表情:“害,盛公子不知道,那桩买卖,虽说我赚得多,可我卖的东西也贵重啊,称得上是举世无双,这样的买卖就是卖多少钱我也不心虚的!”
然后盛洵就看到林知予的眼神变得露骨,她上下打量自己,不怀好意地笑道:“也不知道有人愿不愿意给我机会,让我再做几笔这样的买卖呢。”
说着林知予把手上的食盒甩了过去,继续挑衅道:“这不是赚了钱嘛,我这还牵挂着盛公子,想着盛公子现在还伤着,便给你带了些吃的。记得吃了,身体养好些,这才能赚更多钱嘛。”
盛洵面上的笑有些绷不住了。
广平侯能屈能伸。
他感到自己的内力还未完全恢复,又对林知予的势力未摸清楚,语气便软下来:“林姑娘,今日天色渐晚,不如林姑娘再给我们落脚一日,明日我便搬去客栈养伤。”
不等林知予说话,又柔声说道:“今日二小姐还来看我了,我如今还带着伤,若是这么晚了还露宿在外,这夜凉得很,二小姐想必是要不安心的。”
林知予的脸一下就变了,然后开口,语气轻飘飘的,像是冬日的寒风:“盛洵,离我家人远一点,若是你敢伤害她们,我一定把老侯爷和老夫人的墓给挖了,把他们的尸骨挂起来,当众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