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章 回溯
如果说时间是一条长河, 那回溯就是逆流而上,去追寻过往发生的事。
过往之事犹如画卷,在奥斯汀眼中快速重现。奥斯汀看着发生的一幕幕, 神情专注, 想要找到不对劲之处。
“你们很幸运,”一旁的老师轻声开口,“因为你们是道格拉斯的学生,所以校长会使用这种级别的魔法。”
这个世界并不算太平, 无论是杀人还是放火, 都不算罕见。
所以,如果不是触碰到了奥斯汀的底线, 她也不会亲自动手去查明真相。
画面上,白歌行和云深从一个门吃到另一个门, 手上提的东西越来越多。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两人看上去好像还变得圆润了一点。
这也算正常现象, 毕竟很多食物都由魔法烹制, 一下子吃太多了魔力堆积,难免会显得胖一点。
“救命,”白歌行喃喃自语道,“没想到还有当吃播的一天。”
“我一生行善积德,为什么会碰到这种事。”
早知道有这么多事, 他今天就不出门了。
虽然情况紧急, 但他还是听到, 有老师已经忍不住笑起来了。
那边奥斯汀已经筛选出了几个画面, 她将这几个画面抽出来, 封印进一块石头里。
“交给警察吧,”她说, “我能做的已经做完了。”
“也辛苦几位同学了,”奥斯汀转过身,和颜悦色地对林斯他们说,“感谢你们为保护同学做出的贡献,剩下的就交给我们。”
林斯点点头,带着谢知走出了行政楼。
云深理所应当地被留在了那里,他现在太危险,出去了就很容易被吸血甚至囚禁。
云深战战兢兢地待在行政楼里,弱小无助。
“白歌行!”他恨不得涕泪俱下,“你要来看看我!”
“大哥,”白歌行快给他跪了,“你小声一点,我丢不起这个人。”
“我不管,”云深抓着白歌行的衣服,怎么都不放手,“你一定要来看我。”
“你不来看我,谁给我带西南门门口好吃的无骨鸡爪?”
白歌行:“……”
白歌行:“你就在这给我好好待着,等我有空就来看你。”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白歌行还是比较守信用的,说会来看云深,他就一定会来。
云深得了白歌行这句承诺,终于肯放他走,他依依不舍地把白歌行送到门口,再三嘱咐他别忘了无骨鸡爪。
“同学路上小心,”老师也向白歌行挥挥手,“下次少吃一点。”
白歌行闭了闭眼,点点头,转身就走。
……晦气啊。
另一边,林斯正带着谢知往门口走。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两人也没有了再逛的心情,林斯就把谢知送到学校门口,两人就此分别。
“今天很感谢你,”林斯说,“如果不是有你,事情也许会变得更糟糕。”
“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和其他人不同,谢知看上去对这件事没有丝毫在意,他依旧笑得温和,像是柔软的云。
“那位同学也是受了无妄之灾,”谢知说,“希望他可以早日摆脱危险。”
虽然他怎么说着,但那双含笑的眼睛中没有半分担忧与同情,这让它看上去如同颜色漂亮的玻璃珠,虽然好看,却透着没有感情的漠然。
林斯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在和金主甲方聊天的同时,还在想另一件事。
说实话,这个迷幻术让他回想起了一些东西。
比如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有轻微麻醉作用,能制人发笑。
林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会想起这个,毕竟更接近迷幻术的,应该是那些致幻剂。
但致幻剂比较危险,林斯还没有动它们的打算。
而笑气则不同。
作为一种辅助麻醉剂,它的镇痛作用强而麻醉作用弱,常用于牙科手术等局部麻醉。
从迷幻术身上,林斯看到了弄出笑气的希望。
两者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改一改,说不定就能行了呢?
但改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点,别真的吧致幻剂弄出来,都没办法处理。
林斯暂时记下这一点,等之后有空再研究研究。
除此之外,林斯总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
但他一时又想不起来了。
直到教务处老师给他打了电话。
“同学,”老师说,“你的黑尾鸟还在行政楼里,你看你什么时候把它带回去?”
林斯终于想起来了。
他放出来搅混水的黑色大鸟,当时被一起带到了行政楼。
现在他回来了,但大鸟还没回来。
“……很快,”林斯说,“我现在就去带它走。”
挂了电话,林斯看向一旁的谢知:“我有东西落在行政楼了,需要现在去取回来。”
“那你先去吧,”谢知非常善解人意,“不耽误你时间了。”
林斯告别谢知,匆匆往行政楼赶。
等他到的时候,黑色大鸟还待在魔法铸成的笼子里,嘎嘎直叫。
“抱歉老师,”林斯变出一条铁链,套在黑色大鸟的脖子上,“我现在就带它走。”
他拖着铁链离开行政楼的时候,还听见后面老师在感叹。
“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养个宠物都这么活泼。”
虽然被驯养过一段时间,但黑色大鸟到底是个智商不高的东西,动不动就喜欢自己瞎晃悠。
关键是它还飞不动,只能在地上跑,东跑跑西跑跑,但凡哪里有点声音都喜欢去凑热闹。
林斯拽着铁链,感觉身心俱疲。
这样下去不行,林斯想。
他果断停了下来,一手拽着铁链,一手把电话拿出来。
“沈喻时,你现在在哪儿?”林斯问。
“过来把你喂胖的黑鸟拖走。”
沈喻时来得很快。
据他自己所说,他接电话的时候就在旁边的甜品店里,正在纠结买哪一款小蛋糕。
“它不是胖,”沈喻时拽着铁链,和林斯据理力争,“它只是羽毛多,显得虚胖。”
“但它已经飞不起来了,”林斯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个事实,“你再喂它,它连走都走不动了。”
谁想到呢,林斯只是没去管沈喻时喂黑色大鸟一个月,沈喻时就把它喂成了一个球。
林斯觉得沈喻时应该去养猪。
或许是沈喻时天天给黑色大鸟吃的,导致黑色大鸟对他格外亲近,到了沈喻时手上,也不乱跑了,乖乖跟着沈喻时往回走。
林斯在旁边看着,冷笑一声。
“不要对它这么凶嘛,”沈喻时跟林斯撒娇,“它就是怕你,毕竟你天天拿它做实验。”
林斯也知道自己在黑色大鸟眼里是个什么形象,因此也没再说下去,只是揪了揪黑色大鸟的羽毛,得到了对方不满的注视。
“好傻。”林斯评价道。
黑色大鸟听不懂人话,不然又得扑上去啄林斯一顿。
两人一人轮流拖,终于把黑色大鸟拖回了它的屋里。
林斯站直身体,松了口气。
“哥哥接下来准备干什么?”沈喻时转过头,问林斯。
“准备回去睡觉。”这几天事故频发,即使是林斯,也有些疲惫。
“那我们走吧,”沈喻时笑弯了眼,开开心心拉着林斯往回走。
林斯任由他拉着,等碰到魔动车,就扫了一辆,沈喻时骑,他坐在后面。
之所以不扫两辆,是因为沈喻时说林斯太辛苦,坐在后面发呆就可以了。
虽然林斯不觉得自己连骑个魔动车的力气都没有,但他觉得沈喻时的提议不错。
于是,林斯便坐上了后座,暂时闭目养神。
轻柔的风拂过他的脸颊,带来细微的凉意。他很难得地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在单纯地放松。
这个状态只持续了两分钟。
两分钟后,林斯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吸血鬼强大的平衡感让他站稳了脚步,林斯皱了皱眉,抬眼望去。
魔动车倒在地上,底下还压了个沈喻时。
而魔动车上面,一只毛茸茸的白色生物一边摇着尾巴,一边抖着耳朵傻乐。
林斯仔细辨认了一下。
按照他上辈子的叫法,这个生物叫萨摩耶。
只不过是巨型版。
“……我们商量一下,”沈喻时虽然被压在魔动车下面,但还是非常顽强地和萨摩耶沟通,“你先下去,然后我再陪你玩。”
萨摩耶认真听着沈喻时讲话,不时还哼两声,似乎是听懂了。
沈喻时满怀期待地看着萨摩耶。
半分钟后,萨摩耶动都没动。
“……过来。”林斯终于看不下去了,他冲萨摩耶招招手,语气散漫。
但萨摩耶很兴奋。
它似乎是找到了新的目标,以魔动车为踏板,直接向林斯扑去。
林斯一把把它抱了个满怀。
白色的长毛差点将林斯埋进去,林斯制止住兴奋乱动的萨摩耶,想让它下去。
作为一只热情的大狗,萨摩耶不仅没下去,还继续往林斯身上拱。
“你已经不是一只小狗了,”林斯试图讲道理,“我抱不动你。”
萨摩耶摇着尾巴,不动如山。
沈喻时终于站了起来,他将魔动车扶起停好,然后有些好奇地摸着萨摩耶柔软的白毛。
这只萨摩耶跟谁都亲近,沈喻时愿意陪它玩,它就窝在林斯怀里,用毛茸茸的头追逐沈喻时的手。
林斯看一时半会儿挣脱不掉,干脆坐在地上,让自己轻松一点。
坐了几分钟,他突然想起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我问你,”林斯拍了拍萨摩耶的头。
“你疫苗打全了没有?”
第027章 萨摩耶
人不能指望一只萨摩耶告诉自己它的疫苗打了没有。
吸血鬼也不行。
林斯说完了, 才意识到自己问了也是白问。
林斯:“……”
最近跟兽人打交道太多,总觉得这只萨摩耶也会说话。
这只萨摩耶是在太大,站起来能到林斯的肩膀, 仅凭林斯一个人, 确实也弄不动它。
最后还是沈喻时从后面拽,才终于把萨摩耶从林斯身上扯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萨摩耶。”沈喻时摸了摸萨摩耶的头,上下打量着。
林斯快速变出一根狗链,给萨摩耶绑上。
还好这只萨摩耶看上去智商不高的样子, 它还没反应过来, 林斯已经完成了绑狗链的全部动作。
等萨摩耶终于回过神来,只能看着脖子间的黑色狗链, 委屈地哼哼两声。
然后就被林斯惩罚性地拍了下头。
萨摩耶瞬间连哼都不敢哼了,只敢用头蹭蹭林斯的黑袍, 蓬松的尾巴摇得欢快。
“还挺可爱的。”林斯评价道。
这只萨摩耶被养得很好,白色的长毛柔软而富有光泽, 眼睛乌黑发亮。它的身上虽然沾了些土, 但能看出来,它的主人平时又在好好为它做清洁。
“你的主人在哪里?”沈喻时弯下腰,握了握萨摩耶的爪子,“有没有跟在你后面?”
萨摩耶开心地看着沈喻时,一脸天真。
“站这里等一会儿吧, ”林斯对沈喻时说, “它的主人可以还在找它。”
两人站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 还把萨摩耶的照片发到了校园集市上, 除了收到一堆“耶耶姨姨亲亲”之外, 没有得到任何有用消息。
没有办法,两人只能把萨摩耶带到了学院的动物保护歇会。
“这只萨摩耶走丢了, ”林斯将狗链解开,“我们找不到它的主人,就把它送过来了。”
“好可爱的狗狗!”值班的兽人学姐一把抱住萨摩耶,揉了几下,“放心,我们会管好它的。”
林斯看没什么事了,就带着沈喻时准备离开。
他们还没走出协会的门,就看到一道白色的影子窜了过来。
后面还跟着兽人学姐担忧的声音:“狗狗你去哪里!”
林斯眼疾手快,一把抱住飞奔而来的萨摩耶。
“怎么跑过来了?”他垂下眼,低声问道,“刚刚还跟人家玩得好好的。”
萨摩耶把头使劲往林斯怀里埋,不时发出委屈的叫声,像是在控诉林斯把它丢在这里。
沈喻时有点心软。
他看向林斯,眨眨眼:“哥哥我们要不然把它带回去吧。”
“宿舍不能养宠物。”林斯提醒了沈喻时这个事实。
“那就不养在宿舍里,”沈喻时认真计划,“就养在黑尾鸟旁边,反正那里还有很大空地。”
兽人学姐也终于走了过来:“它好像不太想离开你们……你看要不先放你们那儿?”
林斯看了看还在摇尾巴的萨摩耶,又看了看沈喻时期待的眼神。
“那就养在那里,”他做出决定,“反正也不差那块地方。”
“但是,”林斯瞥了一眼兴高采烈的沈喻时,“我提供地方,你来照顾狗。”
“再给它喂成猪,你就不用回宿舍了。”
“给你在那儿安个棚子,你陪着它们减肥。”
“这次不会了,”沈喻时欢呼一声。
“哥哥最好了!”
林斯也懒得再走了,他又扫了辆魔动车,让萨摩耶蹲在前面,自己载着它走。
等到了他的那块地,林斯将一脸兴奋的萨摩耶赶下车,开始和沈喻时一起组装围栏。
“我觉得这一块是拼在这里的。”沈喻时笔画着,拿着一块围栏就像往上装。
“等等,好像颜色不对,”林斯皱了皱眉,握住沈喻时的手腕,“这两个蓝色之间应该有个过渡。”
他又在旁边的栅栏里找了找,终于找到一块颜色差不多的:“应该是这个。”
等拼上去,果然一次成功。
“哥哥好厉害。”沈喻时蹲在一旁,眼睛亮晶晶的,给林斯提供了足够的情绪价值。
两人就这么你一块我一块,终于把围栏拼好,可以把萨摩耶放进去。
“我还给你圈了块小树林在里面,”林斯抱住萨摩耶,警告它,“不要乱跑,我不一定找得到你。”
萨摩耶进入一个新环境,一点也不怕生,刚才还扒拉着林斯不放,现在直接进小树林里撒欢去了,只留下一个欢快的背影。
“哥哥,”沈喻时站在原地,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哥哥你想一个。”沈喻时兴致勃勃地拉着林斯想名字。
林斯动用他贫瘠的取名能力,认真想了一会儿。
“就叫棉花糖吧,”过了一会儿,林斯说,“都是白的,都比较蓬松。”
至少从林斯的角度看,这个名字还挺贴切的。
沈喻时也深表赞同,并在接下来的五分钟内持续性夸林斯起名有水平。
“这是一个很好的名字。”他说。
林斯差点以为自己真的很会起名字。
于是,萨摩耶便正式得名棉花糖,并在接下来的日子成为了林斯和沈喻时锻炼的动力源泉。
没办法,这狗实在是精力太旺盛了。
就算每天在小树林里瞎蹿,都消耗不了它的精力,一定要有人带着它出去玩,而且一玩就是一个小时。
林斯长时间在卷,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沈喻时带着萨摩耶出去玩。
沈喻时一度认为这是对他天天摸鱼的报复。
但偶尔林斯有空,也会跟着一起。
比如现在,他刚上完下午的课,从教学楼骑车到这里。
“糖呢?”林斯走到围栏前,问沈喻时。
棉花糖这个名字确实贴切,但时间一长,林斯就懒得喊全,直接简化成糖。
“棉花糖还在里面玩,”沈喻时给林斯指了指远处一个白色的影子,“它找到一只兔子,现在正在和兔子一起玩。”
林斯看着里面撒欢的身影,看了半天,都没看到那只兔子在哪儿。
直到棉花糖跑过来,林斯才终于看见,一只雪白的幼兔正趴在棉花糖的背上,耳朵还随着棉花糖的动作晃动着。
“慢一点,”林斯摸了摸棉花糖的头,“别把你朋友甩下去。”
他将狗项圈套到棉花糖脖子上,开始和沈喻时一起在学校外围转悠。
棉花糖很亲人,不仅不吵不闹,而且特别喜欢别人摸它,一路上,两人停了好几次,等着棉花糖和路人玩耍,然后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条商业街上好多店主都认识棉花糖,一看到它,就招呼它过去,给它点吃的,或者陪它玩一会儿。
“棉花糖过来,”一位精灵阿姨向棉花糖招手,手里还有一个小碗,里面装着狗粮,“玩累了吧?来吃点东西。”
棉花糖屁颠屁颠地拖着林斯过去了。
“走慢一点,”林斯看着棉花糖背上一晃一晃的幼兔,有点无奈,“没有不让你去。”
他也没想到,就这么半个月的功夫,棉花糖在人家那里连碗都有了。
“以后给它少喂点东西,”林斯对沈喻时说,“它在外面还有食物来源。”
沈喻时严肃地点点头,表明不把棉花糖喂成猪的决心。
他们说话的功夫,棉花糖已经吃了起来,精灵阿姨看着它,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它特别可爱,”阿姨忍不住跟他们分享起了自己对棉花糖的喜爱之情,“眼睛圆溜溜的,见人也不叫也不躲,还知道跟你撒娇。”
“确实可爱。”沈喻时赞同地点头。
比起林斯,沈喻时照顾棉花糖要更加尽心尽力,他真的很喜欢这只黏人的萨摩耶,有事没事就来找它玩。
而对林斯来说,情况有些不一样。
他确实不讨厌棉花糖,甚至说还会经常性地纵容它,但如果说到喜爱之情,他也许会比沈喻时淡很多。
对他来说,喜爱上什么,是需要花时间的。
所以说,他其实不太能理解沈喻时为什么会对棉花糖这么上心。
不过既然沈喻时喜欢,那养着就养着,也不是什么大事。
那边棉花糖已经吃完了狗粮,正在和精灵阿姨玩,它向对方展示自己背上的小兔子,并如愿得到了精灵阿姨故作夸张的赞叹。
“好可爱的小兔子,”精灵阿姨“哇”了一声,“棉花糖好棒,还知道带着小兔子出来兜风。”
棉花糖如愿以偿听到了夸奖,更开心了,恨不得绕着对方转圈圈。
“好啦好啦,”沈喻时看了一眼时间,蹲下来对着棉花糖说,“该回去了,明天再来玩。”
棉花糖默默看了一眼沈喻时,转了个方向,装作没看见对方。
沈喻时:“……”
出息了啊,都知道装看不见了。
“这样不乖哦,”沈喻时拍拍手,“快过来,再不过来就要打你了。”
虽然是这么说,但沈喻时的脸上依旧带着笑意,而那些金色纹路如同狭窄的河流,在夕阳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缓缓流淌。
棉花糖早就摸清了沈喻时的性格,只要不想,理都不带理的。
沈喻时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走过去,轻轻松松地把棉花糖抱进怀里。
“我们先回去了,”沈喻时跟精灵阿姨打招呼,“阿姨再见。”
“再见,”阿姨笑着挥挥手,“明天再带它来玩啊。”
两人一狗走出门,开始往回走。
走到一半,林斯突然开了口。
“问你个问题,”林斯说,“其实棉花糖还是挺重的,而且你也没有用魔法。”
“你为什么抱它抱得这么轻松?”
第028章 问题
沈喻时动作顿了一下。
下一刻, 他便恢复了正常,冲林斯甜甜一笑:“哥哥在关心我诶。”
他眨眨眼,语气轻快:“算是一个……不太能说的秘密?”
“哥哥能理解的吧, ”沈喻时抱着棉花糖, 手指在空中艰难地笔画,“就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
魔法世界里经常存在一些家族传承,不方便对外人透露,林斯可以理解。
所以, 他没有继续问下去, 只是点点头,换了个话题。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沈喻时悄悄松了口气。
好险,哥哥差点就要起疑心了。
在他们养狗的这一段时间, 云深依旧待在老师身旁,得到了贴身保护。
根据奥斯汀的计算, 大概一个月后, 云深的血液就会恢复正常,到时候他也就可以回去了。
白歌行也去看了云深,顺便给他带去了换洗衣物和无骨鸡爪。
“警方已经确认了几个嫌疑人,”白歌行对林斯说,“现在就等下一步继续调查了。”
嫌疑人魔法能力很强, 警察也不能轻举妄动, 所以事件推进有些缓慢。
但再怎么缓慢, 它还是在推进的。
林斯也就暂时不再管这件事, 一是他也帮不上什么忙, 二是他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困难。
前几天刮大风,他的小棚子终于不堪重负, 光荣倒塌。
由于这块地是在学校附近,又靠着一大片树林,大部分施工团队都没办法进来,所以林斯上次只能自己搭了个小棚子。
结果风一大就塌了。
而这一次,林斯痛定思痛,决定直接一步到位,建一个砖瓦房。
但问题在就在,他真的不会建房子。
术业有专攻,以林斯的水平,这个房子只要建成了,那就是危房。
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林斯决定寻求他人的帮助。
他打开手机,打开地图。
“土木与建筑学院……”,林斯辨认着方向。
在魔法世界,这两个专业名字都没变,土木还是土木,建筑还是建筑。
这也方便了林斯找到合适的人选。
外面的施工团队进不来,那么就靠亲爱的同学们了。
这个学院有点远,林斯骑着自行车,一边跟着地图左拐右拐,一边想着到底要找谁。
最终,他还是点开消息栏,向土木的学长请教。
土木学长非常热情,给他推荐了另一位据说非常厉害的学长。
此外,学长还给他推荐了一位建筑专业的学姐。
“相信我,”学长说,“土木那个我知根知底,建筑的那位学姐模型做得特别好。”
林斯选择相信学长的话。
他加上两人的好友,就站在原地等他们。
二十分钟后,两人都到了。
“是林斯同学吗?”学姐热情地冲林斯挥挥手,手里还拿着纸板。
林斯点点头:“学姐辛苦了。”
土木的学长拿着三个安全帽,给他们一人发一个:“戴好帽子,我们先去实地看看吧。”
三人骑着车,林斯给他们讲述这个项目的基本内容:“我需要建一个小房子,大概两层楼高,正常大小即可,里面要有较多的储物空间。”
“另外,”林斯想了想,继续说,“阳光不要太好,要有足够的避光区域。”
这个要求听上去有些难以理解,不过在众多奇怪甲方要求里,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
所以,两人都只是点点头,没有半分异议。
“所有的书面材料我已经全部办好,”林斯也算是有备而来,“你们可以到时候可以检查一下。”
三人说话功夫,目的地已经到了。
树林前的空地上,一小片地方养着黑色大鸟,后面一块是棉花糖的地盘,而在中央,一个小棚子凄凄惨惨地倒在地上,不时从里面滚出个玻璃瓶。
感谢魔法,林斯想,玻璃瓶也能造得这么结实。
不然现在早就是一地溶液了。
“就是这里,”林斯将地上的玻璃瓶捡起来,“有些乱,我会把它收拾干净的。”
土木学长淡定地扶了扶安全帽,上前查看。
建筑学姐看着倒塌的小棚子,神情有些悲伤。
“真是熟悉的场景,”学姐轻声说道,“当年我的模型也是这么塌了的。”
“我怎么就想不开,为了好看,就把模型建风口上了呢?”
林斯:“……”
林斯:“学姐节哀。”
虽然模型死得悲惨,但起码这一次,学姐有了挽回遗憾的机会,她重燃激情,和土木学长一起实地查看去了。
林斯对他们的工作热情非常满意。
学长学姐们开始工作,林斯也没有闲着,他走向小棚子,开始整理里面的东西。
将棚顶移开,林斯扶好架子,把地上的东西往架子上搬。
容量瓶、显微镜、玻璃棒、临时装片……
林斯的动作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就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
事实证明,只有在这种时候,一些很久没见过的东西才会奇妙地出现。
比如那瓶荧光绿色的溶液。
林斯终于想起来,当时他在课上一不小心配出了一瓶奇怪溶液。
后来他反复尝试,终于又配出了这个荧光绿。
但很可惜,从它被配出来以来,林斯就没有想到任何它能够派上用场的地方。
于是,它就被塞到柜子的角落里,瓶身都落上了一层灰。
直到今天,小棚子倒了,它也终于重见天日,被林斯找了出来。
林斯看着这瓶溶液,有些手痒。
这么好的荧光绿,很适合给棉花糖染个蝴蝶结,然后戴在它的耳朵上。
省得棉花糖一天到晚乱跑,不听话的时候找都找不到。
但考虑到溶液效用不明,不适合随意使用,林斯有些遗憾地放弃了这个想法,继续收东西。
等林斯全部收完,学长学姐也差不多完成了初步考察,并开始了长时间的争论。
一个说对方不懂艺术,一个争辩说是方案不切实际。
战况之激烈,林斯都没能插得上话。
终于,林斯找到两人争论的间隙,适时开口:“两位可以再讨论一下,我不参与整个过程,只需要最后看到符合我上面说的要求就行。”
魔法世界的房屋建造比起林斯上辈子要简便很多,时间也大大缩短,根据林斯原本的估计,他大概只需要一周就可以收到新房子。
但没想到,时间直接比他预估的要长了一倍。
“我就说她设计得不行,”学长抱怨道,“那个飘逸的弧形,根本建不出来。”
“你还好意思说,”学姐不逞多让,“这房子漏水难道不是你的问题?”
“它看上去好像有些不对劲,”林斯抱着棉花糖,冷静指出,“它的左右不一样高。”
两位都是第一次真正建房子,没什么经验,于是中途问题频出,好不容易建成了,才发现问题有点大。
房屋不仅漏水,还左右不一样高,屋顶上更是有几道诡异的弧形。
没办法,只能大改,于是又花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后,三人站在房子前,感慨万分。
“它真好看,”学姐喃喃自语道,“我要把它写进我的简历里。”
“终于建成了,”学长推了把黑框眼镜,“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
林斯看着两层楼的小房子,也生出一种“不容易”的感觉。
为了感谢林斯为两人提供的实践机会,两人还给林斯抹了个零头,满意地拿着钱走了。
林斯走进自己的新实验室。
到底是专业的,虽然过程坎坷了一点,但两人还是发挥了出色的专业水平,建造出来的房子完美符合了林斯的要求。
巨大储物空间,载物台面到处都是,还有两个房间背光。
有足够的空间来给林斯放他的瓶瓶罐罐,还能让他好好做实验。
林斯体会到了实验资金充足的快乐。
虽然魔法师塔还要依靠甲方金主,但一个普通实验室他还是建得起的。”
他操控魔法,将原本放在小棚子里的东西一一放进新实验室。
刚放到一半,沈喻时就过来了。
“哥哥的新实验室终于建好了?”沈喻时熟练地帮林斯放东西,嘴里也不闲着,叭叭地和林斯聊天。
最近天气转冷,他穿上了白色的薄毛衣,看上去乖巧又生机勃勃。
林斯“嗯”了一声,还没等他继续说话,就看见沈喻时拿着那瓶荧光绿色的溶液,好奇地晃了晃。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瓶溶液不知道为什么,瓶口的盖子有些松动,此刻差不多是摇摇欲坠。
林斯来不及思考,直接伸手想把溶液从沈喻时手上拿下来。
但已经太迟了。
林斯眼睁睁地看着溶液从瓶口倒了出来,给沈喻时的白毛衣染了个颜色。
林斯:“……”
没给棉花糖染蝴蝶结,倒是给沈喻时染了个毛衣。
他收回手,有些无奈地看着一脸茫然的沈喻时。
“把毛衣先脱了,”林斯说,“脱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碰到。”
沈喻时乖乖点头,把毛衣脱了下来。
“那哥哥,”沈喻时问林斯,“这件毛衣该怎么处理呢?”
林斯思考片刻,给出了答案。
“先用个清洁咒,”林斯说,“然后直接扔掉。”
林斯不保证里面有没有什么魔法残留,还是扔掉比较保险。
沈喻时点头,出去把毛衣丢了。
林斯则给沈喻时找了件他的黑袍,让他先穿上。
没办法,林斯的大多数衣服对沈喻时来说都有些小,只有黑袍,顶多是短了一点。
沈喻时难得穿黑色,此时垂眼整理衣袍,背脊挺直,倒也透出几分沉静来。
但林斯知道,沈喻时和这个词没有一点关系。
沈喻时黏人又爱撒娇,喜欢吃甜食,委屈了会抱着人不放手,开心了也会叭叭地说个不停。
他还很擅长照顾人,什么家务都会做,给林斯的水果知道要削皮切块,饮料会记得加三块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林斯很感谢自己能有沈喻时这样一个室友。
即使他偶尔会弄出一些小插曲,即使他好奇心过于旺盛,有时候会对林斯的实验仪器做出一些不必要的事。
等等,这个不行。
“沈喻时,把我的显微镜放下。”
“想玩?到时候我教你,现在先把它放下。”
“立刻就放。”
……果然,不要带大型犬进入实验室。
第029章 戒指
时间过得很快。
林斯已经在魔法世界待了靠近三个月, 也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期中考。
众所周知,医学生的期中考格外要命,就算换个世界也是一样的。
林斯考完期中考, 感觉命都没了一半。
最后一门是微积分, 林斯从考场上出来,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往宿舍去。
他前一天还在熬夜复习,现在难免有些困倦,反应也比之前要慢了一些。
所以, 当男孩热情洋溢将他拦住的时候, 林斯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这位同学,”男孩的声音充满活力:“我能耽误你几分钟, 采访你一下吗?”
林斯:“你说。”
“好的,”男孩翻开手中的笔记本, 有看了看林斯的脸上:“同学看上去状态不太好,是遇到了什么问题吗?”
“不是, ”林斯握着车把手, 半死不活,“刚从微积分考场上下来,睡一觉就行。”
谢知站在林斯斜后方,听到对方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来同学很热爱学习呢, ”男孩面色不变, 继续问下一个问题:“那请问同学有对象或者前任吗?”
林斯思考片刻。
“没有。”他说。
谢知的笑容淡了一些。
“那有暗恋对象吗?”男孩继续问道。
“也没有。”林斯这次倒是回答得很快。
谢知脸上的笑容彻底没了。
他打开手机, 发了条消息。
谢知:“你不行。”
两分钟后, 对方回复了他。
沈喻时:“?”
沈喻时:“等晚上记忆互通, 让我看看你抽什么风。”
那边,男孩又问了几个问题, 林斯回答后,男孩才合上笔记本:“感谢这位同学的配合,祝你学业有成!”
“谢谢。”林斯礼貌回复道。
等男孩走后,林斯再次骑上车,准备回宿舍睡觉。
“林斯,”他的身后,谢知叫住了他,“可以等一下吗?”
“谢知?”林斯有些意外,“你怎么再这里?”
虽然应付甲方金主很重要,但林斯现在很困,只想回去睡觉。
“只是耽误你两分钟,”谢知笑了笑,贴心开口,“后天你有空吗,我们可以去买订婚戒指。”
这段婚约过于没有存在感,林斯已经快忘了,他和谢知其实算未婚夫夫关系,而不是甲方乙方。
“可以,我有时间,”那天正好是周末,林斯思考片刻,给出了肯定答复,“到之前半个小时给我打电话就可以了。”
“好,”谢知也知道林斯现在很困,略微加快了语速,“那么后天下午两点,我在学校门口接你。”
林斯无所谓地点点头。
“那现在就不打扰你了,”谢知向林斯挥挥手,“后天见。”
“后天见。”林斯说。
他告别谢知,回了宿舍,直接睡了一个下午。
等下午林斯醒过来的时候,沈喻时也正好考完最后一科,刚刚打开宿舍的门。
“是我吵醒哥哥了吗?”沈喻时外套刚脱到一半,抬起头,轻声问道。
林斯摇摇头:“正好睡醒,已经睡了一下午了。”
一下午的睡眠让林斯终于从半死不活变成了还能再活两天,他有些懒散地靠在枕头上,不太想起床。
林斯虽然卷,但他并不排斥休息,如果他感觉自己需要的话,他也是会休息的。
当然了,感觉这种东西,一向不是很靠谱。
不然他上辈子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到猝死。
既然不太想起床,林斯干脆就靠在枕头上,继续看他的小说。
弱小的恶魔一朝遭到退婚,悲愤之下拼命修炼,在地下室里收获机缘……
林斯看了个开头,就知道这本小说后面要讲什么。
果然,退婚流无论在哪里都十分受欢迎。
作者文笔太差,林斯不感兴趣地关掉页面,顺便切换软件点了个外卖,让沈喻时帮忙把一瓶血液从冰箱里拿出来。
无论如何,饭还是要吃的。
林斯就这样过了一天半的休闲生活。
除了正常上课写作业,他这一天半什么都没有干。
第三天,林斯和谢知一起去挑戒指。
毕竟不是两心相悦,林斯也没有太多的打算,只要有个不算丑的就行。
但谢知似乎不是这么想的。
他提前做好了计划,准备带林斯一家家去看。
林斯看着计划纸上的十八家珠宝店,有些沉默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
十八家,也不知道谢知是怎么想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少看几家,”最终,林斯还是开了口,“戒指这种东西,长得都差不多。”
以林斯浅薄的审美,根本看不出那些工艺和宝石有什么区别。
谢知看着林斯,温柔地笑了笑。
“不行,”他说。
“我不允许丑的戒指出现在我的手上。”
林斯:“……”
行吧,忘了这是个有艺术追求的富二代。
既然谢知想认真挑选,林斯也没有意见,跟在谢知后面走进一家家珠宝店。
说实话,不是今天要来选戒指,林斯都不知道有这么多种宝石种类。
刚开始的时候,林斯还是会认真听一下,顺便给两句建议的。
但随着时间逐渐过去,他的眼睛越来越无神。
到后来,他干脆把这项工作全部交给谢知,自己只负责伸手,把戒指套到中指上。
林斯的手很漂亮,手指白皙修长,精致却依旧有力。
用一句常用夸奖话来说,这是一双很适合弹钢琴的手。
导购连夸奖都真心了些。
这个试戒指的过程大约持续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后,谢知看完了十八家珠宝店的戒指,陷入沉思。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眼睛亮亮的。
“我决定了,”谢知愉快地说。
“我们就买第一家选定的那一款吧。”
林斯第一次庆幸自己情绪还算稳定。
所以,在这一刻,他还能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
“这真是一个好主意。”
毁灭吧,真的。
等他们最终买了戒指,也差不多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了。
“一起去吃饭吧,”谢知明显心情很好,“我知道有一家很好吃的餐厅。”
林斯也没跟他客气,点点头,坐上车后不动声色地甩了甩手。
戒指试多了,手酸。
找到好吃的餐厅,是不学无术富二代的基本配置。
谢知当然也不例外。
他这次选的是一家不算有名的家常菜馆,不太符合他的人设,但符合林斯的口味。
林斯不太能吃辣,口味也比较偏清淡,但无论是哪种食物,他都可以吃。
所以大多数人即使和他吃饭,也不是很了解他的口味。
但谢知这次点的菜,却完美满足了林斯的所有要求。
林斯吃得满足,对试了两个小时戒指都没多大怨念了。
吃饭的间隙,谢知和林斯聊天。
“听说你还有个室友,”他装作不经意地问道,“我好像还没有见过。”
“他叫沈喻时,”林斯说,“也是个天使。”
面色如常地说完这句话,林斯便低下头,接着喝了口汤。
林斯对沈喻时的介绍太短,表情也没什么异样,谢知根本没办法从中推出,林斯对沈喻时到底是什么感情。
或者说,他无法判断,林斯对由他们两个共同构成的“祂”有没有好感。
谢知一时没有说话,林斯喝完汤,继续说道:“他和我关系不错。”
说完这句话后,林斯便没有再开口。
但谢知瞬间就开心起来。
他笑弯了眼,浅棕色的头发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温暖。
“再喝一碗汤吗?”他笑着问林斯。
谢知这边还在开心,林斯却对谢知的心情变化不太能理解。
自己和室友关系好,关谢知什么事?
不过人心向来是难以揣测的,林斯选择尊重。
他点点头,任由谢知把自己的碗接过去,又剩了一碗汤。
林斯很喜欢这种碗里有汤的感觉。
这样,当别人聊天的时候,他就可以慢慢喝汤,从而避免加入讨论。
谢知点的是玉米排骨汤,清爽又好喝,林斯已经喝了三碗了。
而那边,谢知其实没怎么动筷子,在大多数时候,他都在给林斯夹菜。
林斯没有注意到,他吃得开心,暂时还管不上别人。
说起来他来到这里之后,一直吃得不错,无论是谢知还是沈喻时,都很擅长找好吃的餐厅。
除了食堂。
吃完饭,谢知送林斯回学院。
时间有些晚了,谢知不能进学院里,他将林斯送到校门口,与他告别。
考虑到日常生活的不便,林斯没有把戒指戴在手上。那个谢知精心挑选两个小时的戒指被放进了戒指盒,安稳地放在林斯的口袋里。
所以,只有谢知一个人带着戒指。
“注意安全。”谢知帮林斯打开车门,轻声嘱咐道。
林斯点点头,和谢知挥手再见。
他看上去毫不留恋,黑袍随着他的脚步微微晃动,逐渐融入了黑夜之中。
谢知看着林斯的背影越来越小。
过了半分钟,黑夜中传来一声清脆的机械音。
“学院提醒您,安全骑车,遵守交通规范。”
看来林斯扫到车了。
林斯骑着自行车,思考着自己即将到期的季卡。
季卡固然优惠,但这学期只剩一个多月了。
所以林斯觉得,应该有更加优惠的购买方式。
所以该怎么买呢?
第030章 资料
等到林斯回到宿舍, 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先买张月卡,然后再买个十五天。
根据他的计算,应该刚好可以撑到放假。
林斯一边买着月卡, 一边将戒指盒从口袋里拿出来, 放在了一个抽屉里。
“哥哥,”沈喻时从上铺探出一个头,“有你的信,我放在你的桌子上了。”
林斯:“?”
虽然他们每个人确实都个信箱, 但这个年代居然还有人写信。
林斯扣心自问, 他应该是没有这个闲情雅致的。
他拆开信封,看到了寄信人的名字。
奥罗拉·英格尔斯。
林斯了然。
如果是奥罗拉的话, 那倒也不算奇怪。
奥罗拉的这封信有些长。
她首先感谢了林斯对她的关心与帮助,然后表达了自己对生物这门学科的热爱, 以及继续研究下去的计划。
当然,在最后, 奥罗拉也委婉地表明了自己的来意。
“生物是一门有些深奥的学科, 虽然林斯同学已经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但有些知识我还是无法理解。
所以,不知道林斯同学能否再给我一些帮助,让我能有更多相关资料来学习生物?如果可以的话,我将感激不尽。”
林斯懂了, 来要资料的。
虽然说学习热情高涨确实是一件好事, 但问题在于, 林斯也没办法给她变出个资料来。
没办法, 他也不是专门学生物的, 很多生物方面的文献他也不会去看。
所以,思考片刻, 林斯只能给奥罗拉发了条消息。
“抱歉,需要你自己探索。”
如果说生物学习是一场开放大世界游戏,那么林斯就像个毫不负责的指路系统。
没有箭头标识,也没有相应提示。
只有一个粗糙的地图,还没有分层。
林斯毫不心虚地关掉和奥罗拉的聊天框,突然发现瑞恩也给他发了消息。
瑞恩:“我找到傅里叶了。”
瑞恩:“明天晚上八点,你带着八十页资料来赎他。”
林斯:“……”
一个个的,怎么都这么好学。
林斯能记得的化学知识不算多,而且大多数都没有写在纸面上。
别说八十页资料了,就是八页他都拿不出来。
林斯:“算了,傅里叶就放你那了。”
林斯:“祝他好运。”
两分钟后,林斯接到了瑞恩的电话。
“堂弟!”傅里叶在电话那头鬼哭狼嚎,“你不能这么绝情!”
“想当年,我们彻夜长谈,”傅里叶开始忆往昔,“我们曾经那么默契,而如今呢,你就这么抛弃了我!”
“堂哥,”林斯离电话稍微远了一点,“我们没有彻夜长谈过。”
“这不重要,”傅里叶说得理直气壮,“总之你快来救我。”
到底是自己的堂哥,林斯叹了口气,问瑞恩:“分期付款可以吗?”
瑞恩想了一下:“有利息吗?”
“没有,别想,”林斯面无表情地说,“不要得寸进尺。”
瑞恩也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也不执着于利息,他和林斯约定:每三天,林斯要给他八页资料。
订下约定后,傅里叶终于欢天喜地地被放回去。
“你是不知道他有多可怕,”傅里叶在电话里喋喋不休,“他在公寓门口蹲我,从早上六点蹲到了傍晚五点。”
“你中间都没有出门?”林斯有些奇怪,据他了解,傅里叶不会做饭,外卖也送不到公寓门口。
一顿不吃固然饿不死傅里叶,但以他的性格,不是会让自己吃不好的人。
“是啊,”傅里叶说,“我凌晨四点才吃了烧烤,然后早上七点睡到下午四点。”
阴间的作息让他成功避开了瑞恩十一个小时。
林斯觉得自己对傅里叶还是不够了解。
拯救了傅里叶,林斯就要付出相应代价了。
八十页资料,即使用电脑打出来,也需要花很久的时间。
所以林斯直接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翻了半天魔法书,终于找到一个有用的魔法。
林斯花了五个小时,熟练掌握了这个魔法。
透明的水流在他的面前汇聚起来,逐渐形成了一只笔的样子。
“氢氧化钠,属于强碱……”林斯快速说道。
同时,水笔也在纸上悬浮着,一行行字开始出现在白纸上。
果然,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用声音操控水流,堪称魔法世界的语音输入。
当然,这样的输入也会犯很多错误,需要之后再进行修正。
不过即使这样,它也比单纯地打字要快很多。
这个魔法的限制就在于,它需要说出口,还需要驯服一段时间的输入法。
比如“氢氧”一词,不属于日常常用词,就需要提前设置。
还有,它对环境的要求也很高。
不能有噪音,不能移动纸张位置,空气湿度不能过低。
所以,这个魔法的普适性不强。
但对要写八十页资料的林斯来说,它已经很有用了。
感谢魔法版语音输入,林斯成功在一个半小时里写完了十五张资料。
当然,林斯刻意调大了字体大小。
林斯非常庆幸,和给了奥罗拉一大本笔记不同,他只给了瑞恩一张元素周期表,还有少量的相关知识。
不然八十页,他都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按照现在的速度,林斯甚至可以先睡一觉,然后再花一个早上弄完所有资料。
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林斯选择先睡觉。
沈喻时早就睡得不省人事,他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着玩偶,将脸颊压在玩偶上,会压出一个小小的弧度。
林斯放轻了动作,爬上上铺睡觉。
他闭上眼,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一只小香猪和一只狮子狗在林斯的实验室里吵架,吵得不可开交,差点就要打起来。
林斯想上去劝架,结果被猪踹了一觉,还被狗咬了一口。
“愚蠢的人类,”狮子狗冷笑道,“你必须要献上八十页资料来补偿我。”
下一刻,林斯就醒了。
梦境还未从他的记忆里褪去,他还能清楚地记得狮子狗飞扬跋扈的神色。
果然,瑞恩是真的狗。
今天是星期天,不需要上课,林斯也就没设闹钟,他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早上十一点。
他偏头看了一眼对面床铺,发现沈喻时还在睡觉。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沈喻时昨天晚上十一点半就睡觉了。
所以他半夜到底干了什么,这会儿都没醒。
林斯有些不放心,他下了床,站在沈喻时床铺前面。
“十一点了,”他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脸颊,“醒一醒。”
沈喻时下意识将脸颊在林斯手上蹭了蹭。
“早上好,”沈喻时还有些迷糊,露出一个困倦的笑意,“昨天过得很开心,下次我们还可以一起去那家餐厅。”
林斯的手顿住了。
“沈喻时,醒一醒,”他摸了下沈喻时的额头,“没有发烧。”
没有发烧,怎么都开始说胡话了。
沈喻时缓慢地眨了眨眼,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哥哥早安,”他坐起身,伸了个懒腰,“这一觉睡了好久。”
“我做了一个梦,”沈喻时软声说,“梦见我和哥哥一起去吃饭。”
“是好梦还是噩梦?”林斯看沈喻时状态不错,也就放下心来,他走到自己的书桌旁,准备拿杯子洗漱。
“是好梦。”沈喻时语调欢快。
“那就好。”林斯拿着杯子,先去洗漱。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沈喻时的笑容淡了下来,脸上露出几分无奈的神色。
刚刚互通完记忆,祂有那么一刻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自己是谢知。
沈喻时在床上又坐了一会儿,直到林斯洗漱完,才下床做事。
林斯已经坐在书桌前继续写资料了。
“哥哥午饭想吃些什么?”沈喻时打字问林斯,“我马上要出去,给哥哥把午饭带回来。”
“随意。”林斯暂时分不出神,只能简略地回沈喻时。
反正沈喻时对他的口味很了解,怎么买都不会出错。
沈喻时:“小猫咪比心心.jpg”
门被轻轻带上,林斯再次回过神,接着写资料。
即使瑞恩不主动要,林斯也早晚会把这些资料给他,只是时间问题。
不过,为了防止瑞恩太过沉迷学习,林斯还是选择慢慢给他,一次就给八张,一张都不多给。
当天下午,瑞恩便收到了林斯给他的资料。
不知道是不是林斯不想见到他,对方甚至都没有亲自给他,而是用了“校园飞鸽”系统,让专门培养的信鸽给他送了过来。
瑞恩心情非常愉快地接过资料,并拿出手机,无情地取消了下午的三场约会。
或许是怕中途出现损耗,林斯还特地用了文件夹,将这八张纸包好。
出于种族原因,瑞恩住的是单人间,他洗手焚香,在书桌前坐好,虔诚地打开了文件夹。
资料的第一页只有两句话。
“越弱越水解,越热越水解。”
“酸去羟基醇去氢。”
虽然瑞恩没有看懂,但能被林斯用这么大字写在封面上的,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怀着这样的心情,瑞恩翻开了第二页。
“第一章:物质的性质”
他全身心投入了化学的学习之中。
而另一边,沈喻时看着资料的复印件,有些好奇:“哥哥为什么要把这两句话写得这么大,还独占一页?”
“因为顺口,”林斯在写作业,头都没抬。
“而且,它们看上去很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