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澄州不像别的地方,给你反应喘息的时间,让你准备从夏转秋。常常只有一场秋雨,一道秋声,热气就一夜之间四散奔逃,被替换成明晃晃的凉。
连冬也是这样,一夜北风刮过去,就剩遍地寒霜。我趴在二楼窗户前看着被吹得来回摇摆的小树,感叹一句,风可真大,树都要被吹断腰了。
我妈往头上给我套上一个针织帽,让我护着点耳朵,最后说,你爸过两天就回来了,到时候咱俩一起去接他。我冲着我妈毫不留情地做鬼脸,算了吧,就您那开车技术,我爸非得等到黄花菜都凉了。
但我也确实不明白我妈这个驾照到底是怎么拿到手的,她开车很费劲,转个弯都要犹豫磨蹭半天,马路上总是小心翼翼。其实我也已经会开车,只不过年纪太小,还没到考驾照的时候。
记得我爸第一次带我上路,我打方向盘在澄州城里的小道上穿梭,没有学两天,就已经游刃有余。我似乎总有这样的天赋。他坐在副驾驶,笑着说等我高考完拿了驾照,就奖励我一辆某某牌的车。
具体是什么牌子我已经忘记了,大约也是很好的,左不过宝马,奔驰,奥迪,或者凯迪拉克之类。那时候我家的生活条件已经十分富足,房子越换越大,我爸甚至上了澄州报纸,说是什么杰出企业家。
我这张脸有一半基因来自于他,同学们在看到报纸上的我爸时,一面说他多么帅气,一面又看向我,说你们俩挺像,说不定你以后也走上这条路了。
我告诉同学,那是我亲爸,能不像吗。
她睁大了眼,惊讶出口,随后抱住我的胳膊夸张地说,以后可得抱紧你的大腿。我拿笔戳了戳她,对她说,你抱成大胳膊了。
那时我记得我也有过几个挺好的朋友,毕竟群体社会,谁都不可能踽踽独行。我们一块吃饭一块打球,下课时也会聚在一起吐槽某一个老师又拖堂。那些朋友说我不像是天才,太亲民了。
其实不用太去细想,刨除加诸在我身上的那些光环,我也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常人。甚至在某些方面,连常人都不如。电视或书里的天才大都不太一样,他们不爱说话,不和别人交流,他们的世界别人理解不了。于是他们孤独又寂寞。
可是我不一样。上天把这些光环给我,却不用我付出任何代价。我就像是平白捡到了从天而降的馅饼,让我的人生之旅比他人都要顺畅。
那时我还为自己的拥有沾沾自喜,洋洋自得。殊不知,多年之后再回首这段旅程,在不知不觉中,我早已走上了灭亡的道路。
语文老师曾在课上讲起祢衡和贾谊,说年少成名者,路途太顺,没有风波摧残,没有坎坷磨砺,太志得意满,往往会登高跌重,不得好报。
我自大的在心中嘲讽他们太狂太傻,看不清时势,若是我,一定不会这样。这句话太讽刺,成了往后我的判词。
若是说起天才,澄州一中除我之外还有一个,是个姑娘。还是个小姑娘。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记得依稀听班主任说起过,连跳了两级上的高中,比我们都要小两岁。
高中的八卦往往和所谓幼稚的爱情脱不开关系,某某和某某在一起了,某某和某某分开了,某某又出轨了某某。但我们都还有点良心在,这么小的小姑娘没有人会把她当做“恋爱发展对象”,于是她很自然的被排除在八卦风云之外。
没有多少人晓得她的名字。
但高一时我们毕竟比邻在隔壁班,也听那几个狐朋狗友说起过,说她比我更有“天才”的派头。
不怎么交朋友,不太爱说话。在群体里显得特立独行。
这样不安全。我深知道,这一群人究竟是有怎样的劣根性,仿佛天生就要排斥太独特的人。我们都竭力追求与众不同,又更加竭力杀死与众不同。
无论何时,随波逐流都是最好的选择。
关于我的那些朋友,我不否认,在某些方面我对他们心存鄙夷,他们身上有一种让人了无生趣的平凡。我想她也一定是不屑的,可她用一种更尖锐和锋利的方式。
如我所料,这位妹妹确实惹人不顺,在某一次临上课时,我匆匆从水房赶来,余光瞥见有个小个子被人拉到了楼梯口,然后被一片阴影笼罩。
大概是出于所谓“天才”之间的惺惺相惜,我心一横,决定伸出援助之手。上课铃结束,门外已经没什么人,我往前大步迈过去,到楼梯口,看见下面拐角处几个男生把她围在中间质问,不就是让你传个答案,有那么难吗,就那么轴?
有人扯着她的头发附和,说这群学习好的就是没情商,以后也就是给别人打工的份儿。我觉得连我也骂进去了,加上他们不要脸到对一个比他们都小两岁的女孩儿动手,正义感在我心中涌现,脑海里不自觉放起陈小春的《乱世巨星》。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咤风云我决不需往后看……
热血上头,我三步并两步,从楼梯上跳下去,一个飞踢踹在离我最近的那个人身上。他一时不查,被我踹的倒了下去,我也没站稳,跟在倒在了地上。
但气势不能输。我很快站起来,挡在那姑娘前头,问前面那些人,自己考不好欺负人姑娘算怎么回事?
地上那人也被人扶了起来,骂了一句什么,几个人眼看着就要过来,被教导主任一声怒喝给吓一激灵,我们几个齐齐往下看去,看见一个油亮亮的大脑门正极速前进。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跑,我也下意识地撒丫子跑了起来。结果上面也有个老师给堵住了我们的去路。
大脑门教导主任三两步到了我们面前,看了看那妹妹,又看了看我,再扫过那几个凶神恶煞的男生,让我们都滚去教导处罚站。
后来他看了监控,又问了我们几个,这才放我和那妹妹离开,临走前慈眉善目地对我说,知道你是见义勇为,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嘛。我点头应和,一转头,他又开始吐沫横飞骂那几个男生,让他们写两千字检讨。
我大概知道原因,我和这小个儿一个第一一个第二,都是清北苗子,那就是他的宝贝金疙瘩,怎么能不供着,还差点让人给揍了。
出了办公室的门,我正要往教室走的时候,后面就传来了一道声音,小个儿对我说,谢谢你,谢琅。
我笑两声,也无暇顾及她是怎么晓得我的名字的,刚才摔那一下给我左屁股快摔八瓣,在心里嗷嗷直叫,疼死你爹了,疼死你爹了。
2.
从警察局走出去,警察告诉周寅,两边都有谅解书,那个叫高远的司机也快出来了,就这两三天的事。周寅似乎心情挺好,说话时的尾音轻扬,问她去哪儿,他送她。
宋别报了父母家的地址,一只手百无聊赖的扒拉着手机,最近一个次贷危机搞得整个美利坚国土上下人心惶惶,金门大桥上一茬一茬地往下跳人,连华尔街都要疯了。
如果不是这次危机,她现在或许已经是一个合法的北美公民了。没有绿卡,在那里生活就要付出多一些的代价,这些代价她当然出得起,可是完全没有必要。这次危机给了她一个警示,论稳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比得上中国。
她看那些虚虚实实的消息看得有些头疼,一会儿又是美联储加息了,一会儿又是准备向哪个国家输送国债。她的东家上面有大人物压着,没被影响多少,还岿然不动,她也才争取到这次外派回国的机会。
关上手机,宋别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很快又收回目光,往嘴里填了一根烟,拿打火机点燃,等吸上才问他:“周寅,有女朋友吗?”
周寅觉得她连抽烟都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他身边的女孩大多都抽烟,然后把嘴里的烟雾团成团儿似的吐到男人身上,又妖又媚,哪怕只是静静站在那儿,也都是满身风情。这位不一样,不是说没风情,只是她的风情跟别人有点差别。抽起烟来,像是陈年的老烟鬼。
不妖不媚,反而又彪又悍,又痞又匪,好像下一刻就能从嘴里吐出一句脏话。
“没有。”他回答她道,“我这样的人,谁跟我。”
她衔着烟笑:“你什么样的人?”
“没钱。”周寅说,“问这做什么?”
宋别依旧半躺在座椅上,一条腿自然下垂,另一条弯曲起,踩在座椅上。尼古丁的快感让她的双眼有些迷离,整个人被笼罩在云山雾海里,像极了一个…瘾君子。
“你猜。”她放纵一笑,牙齿出奇的洁白,实在惑人心扉。
周寅不再看了,有些狼狈地收回目光。这女人好像是故意的,可是为什么。
这么多年的经历让他不得不养成警惕的性格,忍不住去探究起她的目的。可接下来宋别也没有再说话了,一根烟抽完,手指捻灭还亮着火星的烟头,一伸手给甩到了窗外。
她悠悠哉哉躺在座椅上,这辆车隐隐透着些机油的味道,没有任何反常。她隔着一段距离,从背后看向前面开车的周寅,他身材高大,肩膀很宽,却又不是那种天天喝蛋白粉锻炼出的大块头肌肉。
像是日日夜夜里风吹雨打给磨出来的。
谢琅怎么会做这样的工作呢?她实在疑惑,想不透。他可是那样的骄傲的人。
有个念头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或许,眼前这个人真的只是周寅,和他没有半分钱关系。
她不自觉地吞咽了一下口水,焦灼的心中浮现一丝渺茫。大约已经将近十年没见,十年前她离开校园起就再没和谁有过联系,更不用说本就不怎么熟的谢琅。
十年里就连她自己都变了挺多,更遑论旁人。或许不是说变了,只是身上的某一个欲望被无线滋养放大,遍地耸动着唯利是图的血液里,谢琅是唯一不计得失的澄澈。
宋别闭上眼,忘记这是澄州,正值盛夏,阳光毫不留情地炙烤着土地,铺陈在她脸上,把医院带来的最后一丝寒气都驱散。她试图去想谢琅,去想十年前的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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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底是失败的,这些年的时间把她给填满,那些记忆久远到都生出霉斑,本来面目究竟是什么样的,再也无从考究。
留给她的,只有一个死气沉沉的形容词。
天之骄子。
她掀了一下眼皮,看向周寅。天之骄子,他吗?
廉价的衣物,破旧的桑塔纳,还沾染着机油的手,以及被岁月侵犯的身躯。
车子很快到了宋别家楼下,那是个独栋,是很多小康家庭的首选。周寅从后备箱里给她搬下来从警察局领走的箱子,然后礼貌道别,“走了,宋别。”
叫她的名字时,周寅忽然有了一种错觉,好像他们已经是熟稔多年的老友。
宋别朝他微扬下巴,神色张扬,“等再见的吧。”
他没有接话,径自上了车。那时候周寅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跟这样的女人再扯不上什么关系了。
宋别也不在乎他怎么想的,散了散自己身上的烟味,拖着箱子走到门前敲了敲门。开门的是她的继姐,林康安。
两姐妹从宋别初中时候就在一块了,彼此勉强还能算是一块长大的情谊,不过自大学起就分道扬镳了。这几年一直维持着联系,但各有各的工作,彼此都忙,也鲜少见面。
林康安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开玩笑地嘲讽:“哟,大忙人舍得从美利坚合众国回来了?”
宋别被热得出了点汗,急忙钻进屋子里,从冰箱里拿起一瓶啤酒咬开,然后跟她掰扯:“咱俩都在美洲,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林康安大学学的是新闻专业,和她这个满身铜臭味一心往钱眼儿里钻的恶臭资本家走狗不一样,她的理想说得上伟大,而且基本实现了。
现在在拉美地区做驻外记者,大概也和这次差点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有关,那边和中国境内暂缓协议,她这才被召回来回来休假。
“现在只剩环球台的记者还在那边。”林康安在简讯里跟她说,“估计影响挺大的,那些人很可能趁着这个机会有大动作,可惜了。”
她口中的那些人是毒贩。
林康安这些年在那边一直专做毒品的调查,世界三大毒窟,一个是由缅甸,老挝,泰国三国交界形成的金三角,一个是巴基斯坦地区的金新月。另一个,则处在另一端的拉美地区,号称银三角。金三角主种鸦片,金新月则是鸦片和□□,至于银三角,主要就是大麻,□□和古柯叶。
林康安一开始是在金三角地区,曾经还采访过一个那地方的毒枭,出乎意料的,他是中国人的后代,国民党战败后逃亡那里,靠着武装力量开始做起了贩毒生意,那里的人都称呼他为将军。
本以为金银有序,可去了美洲之后才发现,银三角并不比金三角的形式更温和。
“要我说啊,你回来是对的,北美那地方有什么好,我去过费城一次,遍地都是大麻的味道。”林康安把纸巾递给她擦汗,“这次回来待多长时间?”
宋别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里面的万宝路已经所剩无几,她熟练的点燃,咬进嘴里吸上一口,才慢悠悠地回答她:“估计挺长的,看这边的发展情况,还有大东家的决策。我这儿只是一个试点,发展好的话,会考虑把手伸到亚太地区的。”
林康安看她抽烟的样子,忍不住皱了皱眉,她十八岁就去了北美,那时候可还没这个坏毛病。但随即,林康安立马想到了什么,掰着她的脸面对向自己,冷肃地问她:“宋别,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也碰那东西了?!”
她有点不明所以:“什么东西?”
“毒品。”林康安吐出这两个字,觉得牙齿都有些打颤。在那个五分之一人口都是瘾君子的放纵国度,难保宋别不会沾染。
宋别挑眉看她,略带欣赏玩味的意味看她这种紧张的神情,又抽了一口烟问她:“说真的?”
“宋别,你不会真……”
“没。”她轻笑一声:“林康安,我可是中国人,不会不明白这东西是什么。”
林康安还是不放心,拉过她的手臂检查,没二两重的皮肉挺光滑,没什么针孔之类的东西。她这才舒了一口气,冷着脸教训她:“宋别,你在北美这么多年,做别的什么我不管你,可有一点,你要是碰它,你这辈子可就完了。”
“我当然晓得。”宋别把烟按灭在烟灰缸里,往嘴里灌了一口冰啤酒,转头对林康安说:“只是我守得住,就怕那边自由民主的北美国快要守不住了。”
“你什么意思?”
“我那边一个朋友,家族里的人很多是政客,他告诉我,已经有人递交了大麻合法化的提案,说不定过几年还真让这个法案给通过了。”宋别把嘴角上残存的酒渍舔进嘴里,叹口气:“这个国家还真是跟要疯了一样,不过没关系,总归不是中国,隔着条太平洋,影响不到我们。”
林康安还震惊在那条法案的消息上,听见她后一句,幽幽答道:“不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