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 10 章
    1.

    圣诞夜前夕的平安夜,澄州下起来了九六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那天的雪从到学校以后才开始下的,一开始还只是零零散散的几粒,到最后就演变成了鹅毛大雪。

    这在这样一个北方城市并不算多稀奇,可稀奇就稀奇在,这雪是在平安夜下的,尽管学校里已经三令五申不准过洋节,但那时无知的孩子又怎能顾得了这些,十五六岁情窦初开,都只觉得这是好时机。

    我去个厕所回来的空当,还没到位置上,就看上桌上堆起来的三五个精致包装的苹果,还有一个毛绒小熊,估计都不是那么便宜。

    我当时在想什么,好像是,女生的钱真是好赚。

    走到课桌前,身边的人开始起哄,熟悉我的人开始开我的玩笑,说我桃花朵朵开。

    我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盒,还有一些被丝带绑住的巧克力,把我的书和试卷全都压在下面,已经没什么空隙。我不太嗜甜,尤其是巧克力这种甜腻的东西,于是随手塞进了狗友的手里,至于苹果,平安夜吃苹果也不错,但那么多也不太能吃的完,只留了一个,拆开啃起来,剩下的也都分走。

    狐朋不太好意思地说,这上面还明晃晃写着送给谢琅呢,我们就这么吃了不太好吧。我边啃边说,是送给我的,那是不是就是我的东西了,怎么处置是不是也该随我。

    于是他们在我的劝说下也开始放下了良心,和我一样啃苹果。那时我确实不懂那种惊天动地要死要活的爱情究竟是什么感觉,在这方面我太迟钝,也从不过分追求。

    以至于我这一生,好似都在辜负中度过。

    不过我的报应很快就来了,放学之后,一个穿着白色棉服,裹在毛绒帽子里的脸冻得通红的女生在自行车棚那里把我堵住,咬着牙问我为什么把她送的巧克力和苹果都送给别人。

    她说三个字,然后抽一下鼻涕,天上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地上有个林妹妹泫然欲泣,我对女孩子没什么办法,随便扯了个慌说,我上辈子是二郎神的哮天犬,一吃巧克力就会死。

    她没有哭,也没有笑,而是大喊了一声哥,然后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几个人,真像是天上来的天兵天将来捉我回去看家护院的。

    我看着他们凶神恶煞的样子,又看了看那要哭不哭的女同学,好像是我欺负了她一样。我往后大撤一步,跟她拉开距离,无奈地说,姐姐,你讲点道理。

    那个凶神恶煞的大哥也上前一步,指着她问我,我妹儿哪里不好,配你八个来回带拐弯的都不够!

    真要论配不配的话,我看向不远处的那个女同学,本来还算小家碧玉,一哭起来,脸都皱在一起,不好看,特别丑。真的配不上。

    我朝那个女同学走过去,问她,你期中考试多少分?

    女同学说考了六百多分还是七百多分来着,我忘记了,反正挺低的。于是我词严厉色地劝她,你连一千分都没有考到,我不喜欢成绩差的同学,好好努力吧少年!不要辜负老师的教导,不要辜负家长的期盼,不要辜负自己的青春!

    我趁她被我教育得开始反思自己时,抬脚就跨上了我的崔克蝴蝶,往前一别,把她扯到一边,而后蹬车赶紧离开。路上的雪还有的没被清理干净,我骑出学校,转弯的时候摔了个四脚朝天,不过好在没有被人看见。

    揉了揉发疼的小腿,我推着车到一边,忽然慢下来,注意到这天的大雪,没来得及清理的雪被过往的车反复碾压成了一条雪道,天上落下一大片雪花在我的鼻尖,很冰,很凉,一瞬间就化开了。

    我的脑海里不知道怎么就浮现了那个女同学皱皱巴巴的脸和要哭不哭的表情,心中开始又涌起一种迟钝的,浅薄的愧疚。

    还有由她引渡而来的一缕伤情。

    我不是什么阆苑仙葩,也不是美玉无瑕,即便我不屑去理解,即便我习惯于了高高在上,然而我终究还是常人,她的眼泪砸下来,再小,也还是翻起了涟漪。

    只可惜愧疚很小,更多的,是我的疑惑。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情感,会让人泪如雨下,会让人如浴春风。

    我推着自行车在雪地里慢慢前行,雪花落到我的鼻尖,我的额角,还有我的脸颊,停留两秒又很快消散。我知道,我也开始踏步向我的青春了。

    在这一程里,我晓得,我也注定孤独。

    我依稀记得我那时候是从没有什么多愁善感的,多愁不必说,我想要都已得到,还有什么值得我来惆怅。伤春悲秋更不用再提,我的人生一片坦途,我的前路没有任何坎坷。

    至于我的这些狐朋,这些狗友,我从一开始也就明白,我们并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大概是因为早已有了这个认知,所以我也早盼别离,他们对于我而言,不过是同行过路,到了分岔路口,我去我的天南,他走他的地北。

    可是为什么,当我再回首这段时光的时候,这样细小的,不值一提的情绪,在时间的浇筑下竟然开始兴风作浪,将我淹没。我在这片河海里沉浮,那些浪花和碎石灌进我的喉咙,侵袭我每一寸血肉,然后任我坠落。

    我揉着刚才被摔疼的手腕,脑子里满是一些胡思乱想,过年了,我爸就快回来了,到时候我妈肯定会做一堆好吃的,不过应该只有那一天,剩下的几天大概就是我爸做饭,想想就害怕。

    他做的饭不能说是难吃,只能说是勉强下咽。毕竟有我妈珠玉在前,再吃我爸的饭就会像吃糠咽菜。我原先一直以为自己的厨艺是遗传我爸的,曾经煮最简单的方便面都差点把厨房给点着,这方面的天赋实在是欠佳。

    直到后来,没了他们遮风挡雨的庇佑,我一个人踏上那条路,有些事情就不得不会了,做得好吃还是难吃我已经无暇顾及,我只想要活下去。

    再后来,我遇见了宋别,她很爱吃我做的鱼。

    2.

    警察找上宋别时她并不那么意外,估计他们也是顾念着林钊的存在,于是直接找到了公司。

    他们去到那里的时候,从头到尾只有清洁阿姨看了让他们一眼,其余人都在各忙各的,没有一点闲暇,办公室的宋别更是如此,打开那扇门,就听见她用英文打着电话,比中文说得还要流利。

    两个人等了十多分钟,她才终于挂断电话,转头看过来,请他们坐下:“真不好意思啊,让您等我这么久,两位警官尽管问,我一定知无不言。”

    “我们这次来,是想问问周寅和高远的事。”警察说道,另一个警察已经开始记录,“六月十三号那天晚上,你和他在一起吗?”

    宋别点点头:“是,那天我们一起吃饭,我喝了点酒,就睡过去了。”

    “他一直和你在一起吗?”

    “至少醒的时候是这样的。”宋别眼睛微眯,看着他们问:“警官,高远死的事,你们怀疑他吗?”

    “高远是自己吸毒过量,这点毋庸置疑,已经结案了。”

    到这里她就晓得了,这不是在找凶手,是在找毒源。只可惜,她身上也实在没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警察又问了几句,也意识到了这点,然后就握手离开。

    他们走后,宋别忍不住点了一根烟,想了想,还是给林康安打去电话。林康安现在没在外跑新闻,电话一打就通,问她:“怎么想起你姐来了?”

    “想问问你,高远的事你都查出来什么东西了?”

    林康安觉得有些奇怪:“宋别,你以前可是无利不起早的人,关心他的事干什么。”

    “这不是向你看齐,担当担当社会责任。警察刚才找我来了,说他的事已经结案,是自己吸毒过量而死。”宋别顿了顿,才接着开口:“你也这么想吗?”

    “不是。”谈到这件事,林康安的声音都有些肃穆了起来,“宋别,不会这么巧,我刚打通他这一关,他就吸毒过量死了。”

    “你的意思是说,是有人知道你们在联系,所以杀了他,那你自己岂不是也很危险?”宋别的眉头蹙了起来,“林康安,你搞什么鬼,回国了还不安生。”

    “你说得对,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很可能对我下手,这样或许会有点线索……”

    “你脑子进水了是吗,妈的命都要没了还想着线索,回头让爸拿副手铐给你锁家里得了。”宋别对着电话破口大骂,气得把衬衫都往下扯了扯,解开两只扣子继续骂,“你他妈找死的话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抹脖子!”

    林康安早已经习惯她的脾气,小时候的宋别还远没有现在这么暴躁,那时候被学校教育地很文明,骂人也不带脏字,是到了太平洋那边之后,深刻发现太文明不是什么好事,还是这么骂来的畅快。

    “你急什么,我会小心的,这两天他儿子不是回来吗,应该能找到点有用的信息。”

    宋别冷笑一声,讽刺道:“林康安,我是该说你热血呢还是该说你冷血,人家爹死了你还想着你的新闻呢?甭查了,高远和他儿子高晨的账户我都查过,没什么问题,他儿子在北京的学费是一个公司出的,那家公司从很在就开始做公益慈善项目,他儿子就是被资助对象。”

    她抽了口烟,接着说:“你说他是贩,可是钱呢,那些警察不会没查过他的家,还有我说的这些账目,这么快结案,大概率就是什么疑点都没查出来,您这当太监的就别操皇上的心了。”

    林康安是个犟种,撂下一句:“你不用管。”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宋别拿她真的没办法,她是什么人,不为五斗米折腰,金钱名利放在眼前瞅都不带瞅一眼的,看见新闻和毒品,就像狗进了茅坑。

    看着手机上电话被挂断的显示,约莫是真的害怕林康安闷头往前闯,宋别的心底有些不安,思量着,给林钊发了个消息报备。可那股感觉还是没有消解,香烟燃尽,她蓦地想起烟雾背后的那双眼,周寅的身影就这样从她脑海里一闪而过,太过突兀,所以开始卷土重来。

    宋别想,她得见他一面,就算没有理由。

    她拿起手机,给那个号码拨了过去,那边很快接通,属于男性特有的低沉声音从听筒里传来,他开口,叫她的名字:“宋别。”

    “你在哪里?”宋别问他。

    “修车呢,怎么了?”

    她思索着理由,然后告诉他:“警察来找我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们见一面,我去找你。”

    他顿了一秒,而后说:“好。”又补充了一句,“我等你。”

    宋别挂断电话,捏着手机,最后把贺普叫进来交接了一下工作重点,一身轻松地上了车。

    到光明修车行的时候,他确实是在修车,正看着电脑检测仪上的信息,一边坐着一个人,约莫是车主。她没在意,走进店里,倚靠在柱子上慢慢等他处理好。

    反倒是那个车主,眼神一直在她身上游移,她正回头看过去时,就听见他有些惊讶地问她:“宋别,你是宋别?你回国了!”

    宋别回望过去,是张不太熟悉的脸,戴着眼镜,颧骨很高,有些干瘦。

    她想不起来是谁,可好在他身上戴着的工牌提醒了她,高中同学刘杨。

    澄州的教育资源不算太过充沛,九几年的时候,补课也不太成规模,基本上都是实打实的成绩,她的高中同学里,只有这个刘杨和她上了同一所大学。

    不过刘杨入学要比她晚一年,她不是高考去的,是自主招生。她在高中没朋友,年轻时比现在要锐利很多,不愿和庸人为伍,她的世界他们也理解不了。

    所以走的那天也格外安静,每个同学都低着头刷自己的题,有一两个同学抬头看,但没有道别,他们也仿佛知道,她生来就是和他们不同的人。

    直到后来,上大学以后为了劳动课时,她不得已去参加迎新,被刘杨认出了,要了联系方式。但也没有说过几句话,主要是不到两年,她就又被公派到太平洋的另一端留学,和谁都没了交集。

    宋别不是不擅长社交,她只是太功利,只是习惯了用价值来衡量一切。

    就比如,她很好的结识了陈斯年,这个深扎在西雅图和纽约土地上的家族的最小公子。他的母亲是他父亲费尔南迪的第二任妻子,小了他父亲十多岁,两个人的结合当时被媒体猜测是为了他母亲的华裔身份,可以帮助在大选中为他所处的党派赢得更多华人选票。

    事实证明这也确实是个正确的选择。

    在这种家庭下出生的陈斯年,或许应该叫艾德里安·布尔曼,也是一位天生的政客,商人。他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论调,在资本主义的国家,生意做的好的人,也一定很会搞政治。

    宋别这些年几乎是依靠着他的教导,才在北美这片土地上平步青云,大肆敛财。

    至于曾经的那些同学,他们还不太够砝码让她费心记得。

    宋别点点头,敷衍地说:“刘杨啊,真巧。”

    “是挺巧的。”刘杨道,说话时用余光瞥了一眼店外面她的车,“这么多年没见,都成大美人了,你也来修车吗?”

    她点了一根烟,目光看向一边的周寅,又缓缓收回来,说道:“不是,我来找人。”

    恰好,他这边也处理地差不多了,合上电脑朝这边走过来,对刘杨说:“先生,您的车修好了,一共七百二,给七百就好。”

    刘杨从钱包里数着钱还在跟宋别说话:“你一走就是这么多年,我们都联系不上你,这不是巧了吗,过两天班长想着聚一下,你也来吧,咱们加个联系方式。”

    她还是敷衍:“我的手机没电了,你说你号码吧,我回头联系你。”

    刘杨很快报了一串数字,又叹了口气,开始跟她分享班里的八卦:“你还记得咱们班以前的那个丁茜吗,我记得你们俩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呢,真是造化弄人,年纪轻轻就得了尿毒症了,现在工作也做不了,每天透析花不少钱呐。对了,你来这里找谁的?”

    宋别听他说话时,手指动了一下,这是个下意识的动作,对于他的话,她也很震惊。

    她敛了敛眉眼,选择回答他末尾的问题:“我来找周寅,我来找他。”

    刘杨的目光在两人之间逡巡了一圈,想说又不想说似的,给了钱就开车走了,临行前还特意叮嘱不要忘记联系他。

    “朋友吗?”周寅问。

    “高中同学,不熟。”宋别说。

    他好像轻笑了一下:“看出来了。”

    宋别抬头,快速捕捉到了这一眼稍纵即逝的笑意,她几乎没怎么见过他笑了,不像以前,他分明很爱笑的,乐起来跟什么似的。

    “周寅,警察跟我问起你了。”她道,给自己的来意圆谎:“他们问我,六月十三号的晚上是不是一直跟你在一起。”

    “你怎么说?”周寅抽出一根烟,没有点燃,只是捏在手里。

    宋别看他,勾唇浅笑:“我说是的,我们整晚都在一起。”

    周寅往后退了一步,手扶在一个架子上,姿态很放松,他还在转着那根烟,没点,说道:“这么说,会让人误会。”

    她笑笑:“所以他们就没往下问了。”

    说起高远,周寅的神色也不免悲伤,那根被磋磨已久的烟终于折了下去,有些烟草散落出来。他叹口气,像是自言自语:“老高的儿子过两天回来了,还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我跟他认识这么久,怎么就不知道他碰这东西。”

    宋别抬起头疑惑地问:“你都没发现过吗?吸毒的人很容易犯毒瘾的,身上应该也会有针孔之类的东西。”

    “老高有糖尿病,平常也会打胰岛素。”他说,好像又叹了口气:“我就没觉得奇怪。”

    她打量着他,想着,如果真的和他有关系的话,那么周寅未免装得太过像了一点,那些哀叹,惋惜,全都恰到好处。不多不少,正好是对自己朋友逝去的悲痛。

    周寅略过这个高远,又把话题转向了她:“你对这些这么了解吗?家里是不是也有人…”

    他话说了一半,反应过来什么,很快戛然而止。

    “家里没有,国外一些朋友会抽。”她耸了耸肩,如实回答:“所以就了解一些。”

    周寅是想要将话题引到她家里人身上的,比如那个林康安。但宋别绝口不提,他也只好明说:“宋别,你姐姐是叫林康安吗?”

    “嗯,怎么了?”

    “那天看你手机来电的时候就有点熟悉,后来想起来,听高远提过这个名字。”

    宋别睫毛轻颤,问他:“他说了什么?”

    “记不清了,也不太确定。我连他吸毒这件事都不知道,现在想想,还是很意外。”周寅拂过一把头发,又说:“可能真是记错了,高远怎么可能和你姐有联系,你别放心上。”

    “说不准,她是记者。”宋别道,转头看向店外面的车流,日光刺得她不得不眯起眼,“这些年一直做毒品专访,只可惜,没问出什么人就死了。”

    “这样啊……”周寅的眼神暗了一瞬,也只是让人无法捕捉的一闪而过,很快又看向她。只看见她的侧脸——她的脸很小,颌面很好看,侧面看得话,鼻骨高挺,眉毛细长,又像西方的骨,又像东方的皮。

    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怎么会有呢?

    宋别转过头,轻轻笑了一声:“我要说的事情说完了。你应该知道,我不怕应付什么警察的。”

    “周寅,我想见你。”

    “我知道。”他的唇角也轻轻扬起来,垂眸看着眼前被阳光披满身的人。

    六月澄州的太阳很烈,很多人走在阳光底下要戴口罩要打伞,走路都要找阴影,生怕被晒黑。可她似乎不怕,她的肤色很白,被阳光一晒,更有一种清透的白,把所有血色都晒尽了。

    周寅继续说:“我说我等你。”

    这让宋别愣了一下,她习惯于站在掌控者的位置,习惯于主导一切事物的发展,第一次,有点不知所措的意味。

    她擅长博弈,喜爱厮杀,只是这一次好像落了下风。这样不行。

    宋别的余光瞥见街对岸一辆车慢慢从红绿灯那里转过来,像是奔着这里来的。她伸出手,扯过他的手掌。很大,比她的要大很多,上面筋络明显,即便已经洗净了,但还是隐隐散发着一些机油的味道。

    她捧起那只手,指尖抚向食指的纹蛇,低下头,弯下腰,轻轻吻住。

    那只手夹惯了烟,留存着一些淡淡的烟味,让她有些上瘾。

    那辆车在点门前停下的时候,宋别的嘴唇已经离开,她仰头带着点意味不明的笑,转头瞥了一眼那辆车,拿东西离开:“周寅,下次见吧。”

    周寅看着她的背影,把手里的那根烟,彻底揉碎了。

    *

    林康安这几天都没闲着,没少去高远楼下蹲点。这种事对她而言早就是熟门熟路,曾经没少在伊瓜苏的雨林小道和警察一起藏身,那里是三国交界处,往西是巴拉圭的东方市,往南就是阿根廷伊瓜苏港,是毒贩的钟爱之所。

    在那里的时候少则一两个小时,多则两三天,现在在老小区楼下对她而言更不是难事。

    小区里的一棵香樟树下有一个石桌,上面刻着象棋棋盘,每天下午和早上,一些老头老太就会聚在这里下象棋。

    林康安起先只是看他们下,后来直接加入他们一起下了,顺便看看能不能从这些人嘴里问出来什么有用的信息。

    信息倒是没问出多少,但人让她逮到了。

    那天她正下着棋,看着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干脆让了老头一把,输给了她,然后从棋盘上退位让贤。

    就在那时,她用余光往高远家那栋楼那里瞥的时候,正看见一个人扶着墙在走,身体摇摇晃晃的,很难受的样子。上期在毒祸泛滥地区的经验告诉她,那是一个吸毒人员,毋庸置疑。

    林康安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往那里前进,直到走到他身边,看清了,这个人一直在抽鼻子,风一吹,眼泪就往下流,绝对是毒瘾犯了。

    “要粉吗?”她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才朝他靠过去,压低声音说。

    那个人有些惊讶地看向她,说话有些颤:“你,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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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了。她把声音又往下压了压,继续说:“我也是来找高远的,现在手上的存货不多,听说他死了,你知道他上面是谁吗?我爸,我爸快撑不住了,我得给他找找……”

    那人好像熬过了这一阵,涣散的瞳孔逐渐聚拢起来,颤了一下,对她说:“我也是刚知道他死了,我都是找他来拿货的,上次拿的不多,已经没有了。我还知道一个路子,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联系上,你给我点吧,我受不了了!”

    “我现在身上也没有啊,这样吧,你把那个路子给我,我去找,当时候再给你成吗?”

    那人想了想,很快同意,给了她一个地址。

    林康安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记下那个地址和联系方式,还有联系人的姓氏,钟先生。

    她记下来,接着听他说:“我到时候还在这个地方等你,你放心,我有钱。这个是别人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可是现在高远死了,我也没办法了。”

    她像是被委以重任一样点头,说:“我尽快去找,你把你的号码给我吧,到时候联系你。”

    那个人说话,哆哆嗦嗦报了一串数字。

    林康安握着手里的那张纸,心中隐隐有些激动,或许这一次真的近了。天色已经有些暗了,她那纸笔收回去,和他道别。

    那个人看着她离开,又哆嗦了一下,孟抽了几下鼻子,摸出手机打电话:“周哥,我看见她了,你跟我说的我都告诉她了,能不能,能不能给我一点……”

    那边说了什么,捧着电话的人立马恨不得感恩戴德地道谢。

    林康安回去家的时候,罕见的宋别也在。

    她们两人虽然工作不同,但对工作的热爱是相同的,一个是大爱无疆,一个是贪得无厌。

    也因此,宋别回澄州之后也鲜少在家里住,大多时候是留在金肯公寓那里,那边离公司更近,说是叫公寓,可那边集团给她的分明是个小洋楼。

    宋别在手机上跟人发着信息,她从周寅那里回去之后就添加了刘杨的联系方式,当时确实是存了敷衍的心思,可是他提到了丁茜。

    她们也算不上朋友,只能说是有点交集。

    高一时她们同座,整个班级的人都比她要大两岁,每个人都需要一些共同点来形成自我的团体,她在那个班级里几乎和别人没有任何共同点,于是很自然地被排除在外。

    没有人刻意排挤,只是谁都不愿意接纳。

    自然的,宋别也懒得去接纳他人。

    但人总归是群居动物,独来独往久了,难免会有一两个尴尬的瞬间。忘记是哪一天,她从水房回来的路上,不知道怎么了一直有人在看,而是几乎是毫不避讳地打量,还伴随着一些窃窃私语。

    直到走回教室,被丁茜提醒才知道原由。

    她来月经了。那年她十三岁,那是她的初潮。尽管在这之前已经上过不少生理课,可她没办法凭空变出来需要用的卫生巾,而且对于这种事,也难免有些慌乱。

    是丁茜把校服借给她围住,带她去的厕所,给她科普了很多关于女生月经的事,最后像是怕她尴尬一样,摸着她的头告诉她说,我们小天才长大了。

    宋别想起那个燥热的夏天,走廊上在看见她之后就戛然而止的欢声笑语,还有游荡在耳边的一些污言秽语,她不记得具体说了什么,只晓得当时大约羞愤难当。

    是丁茜给她解了围。

    两人后来也再没什么交集了,高二分班以后她进了火箭班,丁茜则被分在普通班,也鲜少见面,一直到现在。

    宋别也不是全然没心没肺的人,听见她得尿毒症的消息,也不禁有些恍然。于是她加上了刘杨的联系方式,想从中获取一点她的消息,也是想帮点忙。

    她发过去的消息显示已读,很快就是刘杨的回复:“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你也知道,这几年我也没在澄州发展。过两天的同学聚会是两个班一起的,隔壁班有个人和她是邻居,可能知道点,你想问的话就过来吧。”

    宋别思索了一下,管他要了时间和地址。

    抬起头,就看见林康安满头大汗地从外面回来。她轻笑一声,问她:“今天有什么收获吗,林大记者。”

    林康安一路上的心都在狂跳,回到家脸上的表情都还在紧绷着,听到宋别的声音,脸色才有稍稍的松动。

    “没事,没什么事。”

    “林康安,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挺不会撒谎的。”宋别站起身朝她走去,她穿了一条居家丝绸裙子,绸缎很贴合身体,把她姣好的曲线映衬地更加妩媚,尤其是,她拿着手机点在林康安的肩头的那瞬。“姐姐啊,你小时候零花钱藏哪里我都知道,你骗得了咱爸都不一定能骗得了我。”

    林康安用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看向宋别,那眼神近乎于凝视:“有线索了,高远死了,那些毒虫没有地方拿货,于是换了一个人。钟先生,我打算去看看。”

    “跟爸说了吗?”

    “不确定的事,他们警察也没有办法,我不想打草惊蛇。”

    宋别伸出手,抚摸上她的脸颊,在上面轻轻拍了拍:“林康安,你让我说你什么好,那些毒贩都是什么人,你哪来的胆子就这么单枪匹马地闯进去?”

    林康安没说话,绕过她走到茶几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仰头喝下去。宋别知道,这姐姐又是想好不打算改了,她下定决心的事,就要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

    她没办法了,转身去车库里拿了什么回来,林康安看见她手里那两支黑漆漆的东西,瞳孔猛然一缩,“宋别,这是什么!”

    “你不是都看到了吗,枪。”宋别把两把手枪放在茶几上,她曾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射击,在美国的房子里甚至有单独的一间房,用来放她的藏品。

    “勃朗宁,点三八。”宋别给她介绍,两支手枪,一支银色一支黑色,银色的勃朗宁那只非常漂亮,相比之下,黑色的左轮就有些黯然失色了。

    林康安反而对所谓的“点三八”更熟悉,她在美洲曾多次暗访过贫民窟,那里的毒贩们很常用的就是这种枪,史密斯威森M10,因为其零点三八的口径而被成为点三八,但那里的人都习惯叫他“大八”。

    “你带一支过去,林康安,这不是闹着玩儿的,你现在正在休假,没有批准私自行动,没人会对你的安全负责。”宋别说道,在桌上扣下一盒子弹,熟练地给枪上膛,“会用吗?”

    “会一点。”她拿起那支点三八,很讽刺,这还是那些毒贩展示给她如何使用的。林康安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这支枪的重量,抬起头看向宋别:“小别,你知道你现在站在中国的土地上。”

    “当然。”

    监狱吗,她不是没进去过的。这样次数和经历多了,就会消磨掉心底最后那一点敬畏之心,无论是在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

    *

    林康安换了一张电话卡,拨通了那串号码。电话响了一阵才终于接通,那边的声音很沉很沉,问她:“你是?”

    “是老三儿介绍我来的,来买西瓜的。”

    对面问:“加冰吗?”

    林康安暗暗吸了一口气,握紧手机,有些紧张:“加冰,要两条。”

    是了,就是拿货的人。在他们这些行话里,西瓜是海/洛/因,冰块就是冰/毒。

    “好,面交,不埋地雷。”

    “成!”

    林康安大喜过望,她就怕对方不来面交,把东西埋到别的地方再告诉她。两人很快约好了时间和地点,就在第二天晚上。

    那个“钟先生”约的地方在一栋澄州河东区,那边已经全是拆迁房了,搬得搬走得走,几乎没人留在那里,是最好的交易点。林康安做记者做得时间长了,走南闯北什么手艺都学了点皮毛,现在也算用得上。

    比如那一招“袖里藏金”。

    钱不见天,在暗处就把生意办了。那地方放了路障,车开不进去,林康安把宋别给她的点三八揣好,别在腰带里卡牢,拿小手电照着往前走。

    沥青路也已经被压的四分五裂,她身形晃了好几下,才终于找到那个钟先生说得地方,三排五列,被喷上“自由无价”四个字的那栋楼,这栋楼在几排的中间,也在几列的中间,很隐蔽的地方。

    这里已经很少有人打理了,往前走,可以闻见一股垃圾堆积的恶臭味,晚上的澄州露水有些重,风一吹,带着些萧索的冷意。她裹了裹外套,是件皮夹克,也是黑色。

    三楼。

    林康安踢开那些塑料瓶和垃圾,拾阶而上,到门前扣了三下,隔两秒,再扣两下。外面不知道什么鸟在叫,呕哑嘲哳的特别难听,很像是乌鸦的叫声,给她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吱——呀——”

    门从里面打开,没有光,也不见人。眼前的一切都是黑漆漆的,只有厨房的窗户被吹得来回摇摆,光时而胖时而瘦,她的心中莫名涌起阵阵寒意。

    她试着往前走,叫钟先生三个字,始终都没什么回应。

    这不对劲。林康安下意识握紧了腰间的那支枪,点三八没有保险,只要轻轻扣下击锤,子弹就会从枪膛射出。

    整栋大楼旁连狗吠都没有,静得好像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这不对。几乎是一秒就决定了,现在必须离开。这种不详的感觉仿佛是来自命运的暗示,告诉她,不要再往前走了。

    林康安不再往前进一步,握紧腰间的枪,转身往外走。

    这种老楼的设计并不是一梯一户一梯两户,而是一梯多户,外面一道长走廊,锈迹斑斑的栏杆上还晾着谁搬家时忘记收的衣服毛巾,风吹雨打摇摇晃晃,夜里显得尤其渗人——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一只大手——好像从地狱里探出的魔爪——握住了她的后颈。

    “不是来买货吗,这么急。”周寅刻意把声音往下压着,这是他的习惯,声音不一样,好像杀人的就是另一个人了,尽管微乎其微,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减轻了负罪感。

    他继续说:“你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