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男人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
他本能地想去拥抱身旁躺着的妻子,最好还能在她温暖的胸膛间嗅一嗅沐浴香波的气味。这么想着,他便把脸轻轻转了过去,但取代平日里亲昵的爱称,一声惊呼先从他的嗓子眼里冒了出来。他发现枕边人变成了一只巨大的螳螂,而他先前便是安睡在对方寒如利刃的两条前肢中,只差稍稍抬头,那对强而有力的手刀便能割下他的头颅。
“我怎么了?”他用力地眨眼又闭上。可这不是噩梦,而是现实。躺在他妻子位置的螳螂被他的尖叫吵醒,奇异的是,男人似乎能从那张怪异的、口器开合的头上感受到熟悉的温柔神色。对方冲他张开前肢,他却以为这是进食前的信号,连滚带爬地掉下床铺。自己的房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男人仓惶地逃跑——他已经把那只怪物甩在身后了,只要下了楼梯,他就能扑到电话那通知警察,要求他们逮捕它,要求他们找出妻子在哪。
想象中的喜悦短暂地蒙蔽了他的反应力,他习惯性地想要踩中下一个台阶,可这座供他上上下下十几年的楼梯却收起了平日里的温顺,一阵剧烈的天旋地转后,他因为一脚踩空而跌了下去。
全身都在疼痛着,头部更是像被呼呼的冷风吹抚。意识朦胧间,男人看见一对光滑的足部在眼前走来走去,家里的电话还是被拨通了,上门的不是全副武装的警察,而是白大褂和担架。
当他被许多对毛茸茸的手托上救护车,在刺目的灯光下,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眼前全是动物的脸。一只戴着头灯的灰褐色鼹鼠凑了过来,男人仿佛能闻到它嘴里泥土和蚯蚓的气味,等它湿漉漉的粉鼻子贴上他的脸,这个可怜的家伙再也坚持不住,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
“然后呢?”
光线昏暗的酒吧里,身旁的女人等待着我的下文。
我关上备忘录,一口气喝完了放在吧台上的气泡饮料。翻译自己的灵感并不是难事,但要把它说得流畅又通顺,这着实费劲。
“我就先翻译了这么多,毕竟只是昨天去图书馆后一时激情的产物……《变形记》的原文果然和我在国内看的译版有很大的区别。”
编辑闻言略带嗔怪地笑了起来:“所以你说着要取材失联了一周,结果是泡在了图书馆里?”
“……要想了解一座不熟悉的城市,图书馆是最好的选择,”在微妙的心虚后,我重新理直气壮起来,“而且哥谭本地有非常多的传说故事,恶灵、魔鬼、家族诅咒——这个地方简直就是我梦想的取材地!”
身为本地人的编辑无法理解我的亢奋。
在这里居住了快一个月,我多少也能从新闻和切身体验中判断出哥谭的治安状况。和这里的义警文化相辅相成的,是层出不穷的罪犯和“超级反派”,城市仿佛诅咒的温床,不断培育出色彩鲜艳的毒虫,期待着它们破茧成蝶,而警察和“超级英雄”更像效果不同的杀虫剂,缓慢但坚持地铲除着一个又一个孵化地。
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哥谭人似乎进化出了天性般的警觉,当我和男友同样听见街角那传来噼里啪啦的爆响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有人在放爆竹,而男友却会反射性地将我扑倒。
“老天,我真怕哪天半夜接电话发现是你死去的灵魂打过来的……”
吧台里侍者把我的杯子重新填满饮料,我又抿了一口,听着编辑开玩笑道,“然后和我说这个月的稿子没画完,让我等你去下面玩一圈再回来赶稿。”
“如果但丁所说的地狱真的存在,那我还是会报名一日游的。”
面对我认真的假设,喝完手中鸡尾酒的女人翻了个白眼,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悠着点吧,我的小摇钱树,我还等着你的漫画卖出影视版权大赚一笔——嗝!我先去趟卫生间!”
见状,我自然想起身陪她过去,却被编辑一把按回高脚椅上,“行了,你留在这看包顺便盯好我们的杯子,姐姐我酒量好着呢。”
正如她所说,走的路还是直线。
我乐得偷个小懒,便缩回吧台里,掏出手机浏览着自己的备忘录。速写本很快也被摊上桌,我用手机闪光灯照明,想象着这个临时编写的小故事需要什么模样的男主角,一边侧过身子,看看酒吧里会不会有符合人物侧写的脸。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得知自己申请工签通过时,我还以为正在做梦,呲着个大牙乐了许久。
由于家庭关系,再加上我本人也并不算很有天赋的类型,能给自己喜欢的漫画公司供稿已经算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工作了,更别提还有机会因此来到男友所在的国家。
而如果想要在这里定居,我必须拿到更好的成绩,比如能出版自己创作的独立漫画。
这时候我就会感谢自己从小养成了写作的习惯,也尝试过发表在论坛上看看反响。男友算是我最早的一批读者之一——虽然他一开始是为了揪我的逻辑漏洞才留的言。
如今我的画工也得到了一些认可,正是能开画独立漫画的好时期,编辑得知我有这样的想法,今天便约我私底下见面,说是正好给我传授一些技巧。
愿意照顾一个经常性在她的国家文化里遭受歧视的亚裔——尤其还不是接受美式教育长大的——这一点其实是比较难得的,估计也和编辑曾经在中国留学的经历有关。
如果今天的约会能愉快结束,我必须考虑将这位女士正式摆到“朋友”的位置上,并持续且长久地为她提供相应的情绪价值。
根据对方目前为止表现出的品行,以及她在杂志社的地位来看,这份交易其实是我占了便宜。
至于能不能成为真正亲近的友人,我实在不擅长预测这个,还是暂且按下不表。
纸上的人物只有一个轮廓,我转着笔,皱着眉看备忘录上被标红的人物特质。正烦恼呢,余光里有亮光闪过,一杯颜色梦幻的无醇莫吉托被送到面前,先前帮忙倒饮料的侍者冲我笑了笑:
“不好意思,我着实好奇刚刚那个故事会怎么发展,”对方很年轻,体格却相当惊人,额发挑染了一束白,“这杯算我请你的,小姐。”
他操着一口标准的东部口音,不过因为本人声线很有磁性,咬字又清晰,因此听感很是悦耳。
突然被人搭话,我还有些不习惯,后背贴上和吧台焊在一起的装饰柱。对面的青年见我不说话,伸手摸了摸后脑勺,面孔上浮现出一丝古怪的腼腆,“在你先前讲故事的时候我离得近,顺道听了一耳朵。”
他讲的话无可挑剔,实际上,我也很乐意有人愿意听我那些一拍脑袋想出来的东西——真正令我感到不适的,是先前开始莫名起了一后背的鸡皮疙瘩。
许是做过什么面部手术,青年的左脸即使半隐在昏暗里,也要比右脸多出一些皮肉分离的僵硬。出于礼貌,我又不能盯着细看,于是稍稍调整了坐姿,强行放松自己紧绷的肌肉。
“还请您见谅,我想剧情想得正入神,”为自己刚才的行为稍作补救后,我放下笔,单手把莫吉托拢到自己面前,“如果能让您觉得有趣是我的荣幸,我也还在构思阶段,能得到不同人的反馈那真是再好不过。”
“虽然整个叙述形式都偏向卡夫卡的《变形记》……”看上去长得粗犷不羁,对方说起话来倒是文质彬彬的,“但要说人变成动物更频繁的还是奥维德的叙事诗,你是想写一篇讽刺小说?”
“我可不敢说自己有那么高深的立意,”我几乎是立刻否定道,挂上了惯用的谦虚表情,“只是觉得把视角翻转一下会有些意思。”
青年似是洗耳恭听般将上半身稍稍倾斜,用两只手臂撑着台面。
他露出的手和小臂上有非常多细小的伤痕,掌骨头部还有拳击疤。不戴首饰,右手食指与中指的指甲稍稍变色,大概率和我一样都有长期抽烟的习惯。
借着低头抿酒的空隙,我收回了放在对方身上的视线:“提到动物、昆虫,大众多数都会认同它们有着原始而不加掩饰的习性,所以我想看看把一个人放在那样的社会里会做些什么。”
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课题,我也不觉得自己的第一本独立漫画便能顺利大爆,更多是因为喜欢类似的剧本才会去写。
“但你的男主角并不是一个具备冒险精神的人。”
他能如此一锤定音,说明之前的确有认真听故事。我对青年的观感也变得好了些,听他继续道,“这样的人只会被社会的野蛮裹挟着前进,永远在见招拆招。”
后半句话的指向意味有些明显。
我的简短开头不足以支撑起他的全部论调,这样看来,青年应是在借着与我交谈的名义联想到了其他什么人身上。
思忖着,我将声音放柔:“您说得对,我的确想要一个稍显软弱的视角去呈现动物社会的一部分特质——比如野蛮和无情。任何一个拥有正常良知的主角都会试图阻止它们同化自己,因此激发故事的矛盾和高潮点。”
先认同对方,再用另一个观点勾动对方反驳的欲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多数并不会展现尊重,而是试图将自身的经历和看法灌输进他人脑内。
“如果你要一个比我们的社会更裸露的环境,挣扎的弱者最终必然被它的引力所吞噬,”青年说着,面上竟流露出一丝怜悯,紧接着又变化成唇角讥讽的微笑,我想那并非冲我而来的,“小姐你似乎热衷于悲剧。”
“……这称得上是指控了,先生。”
我装作妥协的模样,轻轻耸肩,而后把我最想知道的问题顺势抛出:“如果是您,您会喜欢什么样的主人公呢?”
意料之中,侍者没有第一时间答话。
他的眼睛很特别,眼尾锋利,睫毛短促却浓密,虹膜没有被下眼睑包裹,因此在平视时容易给人不好惹的印象。
现在那双似蓝藏绿的眼珠目视虚空,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能看见两个勾肩搭背的男人往厕所走——不过青年的突然开口拉回了我的注意力:
“一个变革者,既然都让人类成为主角了,那就发挥一下万灵之长的刻板印象,让社会为他而改变。”
真大胆。
起码就我自己来说,我讨厌物种歧视,很多时候人类和蟑螂都让我觉得害怕。
但青年的说法更多聚焦在改变上,“抛弃软弱,过度考虑他人的想法本身也是一种伪善;他能比最凶猛的动物更具智慧,又比最狡猾的动物拳头更硬,他会镇压野性,给予这个社会新的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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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罢,他的目光聚焦在我脸上,像是准备好随时面对我的反对意见。
要说点什么激怒对方吗?
还是不了,我也差不多弄明白了他的想法,眼下有更重要的事需要我完成。
“这种展开其实也不错……”眼睛一转,我微微点头,左手示意他稍等,并把他的想法简单记在速写本上。等我再次抬头,对方古怪的神色令我不禁一笑,“您看起来很意外于我会这么做,我也说了,您的反馈对我来说很重要。”
侍者张了张口,慢慢地,那股盘踞在他眉眼上的戾气消退了些许:“……我没有指导专业人士写作的意思。”
“您太夸张了,我这样的顶多是无名小卒。”
为了防止自己一沉浸在工作里便忘了时间,我还设定了闹钟。此刻手机恰巧震动起来,我收拾了一下东西,准备和青年道别,“不好意思,我的朋友到现在还没回来,我得去看一下她是不是掉进马桶里被冲走了。”
低着头拿钱包的我看不见他的脸,因此只能听见侍者在略微停顿后开口:“……如果是醉酒,我可以帮忙把她扶出来。”
微妙的说法,更像是种客套——酒吧的卫生间里除了醉鬼和瘾君子还能有什么呢?
以是我将小费和酒钱一起放在桌上:“不用了,先生,您还有工作呢。”
礼貌地颔首道别,我背着两个小挎包往卫生间走。自始至终,我对那个仿若戴了半边人皮面具的青年都有点犯怵,这种直觉令我更加好奇,因此才会和一个陌生人聊这么久。
普通男性会借着聊文学的由头搭讪,不过他既没有表现得轻浮,也没有在最后要我的电话,可从他意有所指的话里,我也不能确定对方是不是单纯地想抒发一下自己的表达欲。
奇怪的人。
穿过一条狭窄的走廊,我找到了女厕所的标志。清洁员明显偷了懒,鼻子里很快飘进一股屎尿和呕吐物挥发后的气味,我急忙捂住口鼻,心中顿觉欲哭无泪。
我退后回到走廊上,拿出手机拨通编辑的电话。
在我不情愿的预料中,电话没有接通,倒是在等待期间,我不小心与男厕所出来的客人撞了一下肩膀,对方也没有道歉,有点大惊小怪地说走廊里怎么还站着个人。
没空理会话里带脏字的陌生异性,我挂断电话,抬步准备进女厕一个个包间门地查看,蓦然一股力道从身后扯住了我的肩膀。
“仔细看看你有点眼熟啊,小妞!”
几乎是转头面向对方的瞬间,刺骨寒意从后脑勺钉进我的大脑。
我已经认出了面前的男人是谁。
想都没想,我举起包就是一砸,趁着他吃痛叫唤时撒腿就跑——通往前厅的路被他堵上,我只能冒险往后走,厕所旁边还有条走廊是员工通道,那里大概率能通向后门。
一边狂奔,我一边给紧急联系人分享定位。哥谭的法律实在是离谱,才一个月不到我竟然就在外面碰到了两个运钞车抢劫犯的其中之一!
身后的脚步紧追不舍,我头皮发麻,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所幸通道里紧急出口的标志相当显眼,估摸着我大概能在被抓住前跑出去。
“&%¥@的婊子!就是你那个有钱姘头害得我们差点出不来,有种你别跑!”
随着我的喘息越来越重,后门也近在咫尺,眼前似乎是才从外面倒完垃圾回来的酒吧店员一脸惊异,我勉强换了口气:“别关门!后面有人——”
店员的眼神往后移了一下。
看清追来的人是谁,她没有犹豫,直接插紧了门闩。
我被迫停了下来,在两人围上来之际扶着墙,让自己的后背紧紧贴在上面,手指则探入包中。
情急之下,我摸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包,但以编辑的个性应该也会随身携带电击器才对……然而越是摸索,我的心越凉。
里面几乎没有东西,只有一截口红。
“动作利索点,绑到小厨房去。我去叫老强森回来。”
抢劫犯兴奋到狰狞的面容离我越来越近,现在我百分百可以肯定,今天的约会是一场局。
从莫名消失的编辑到主动闲聊的侍者,他们是不是都是为了拖延时间一直到抢劫犯入场?毕竟在我观察酒吧挑速写对象的时候,压根没看见这张特意记住的面孔。
“你们想要什么,钱还是权?”再去拿自己包里的电击器压根来不及,我主动举起双手,“我跟你走就是了,请不要伤害我。”
纵然没指望临场示弱能换来什么好,但是当男人的巴掌真正落在脸上时,我还是在内心叹了口气。
孱弱的身体自然挨不住成年异性的用力一击,耳畔嗡嗡作响,我没能跌坐到地上长发便被扯住了,头皮又是一阵撕裂痛。
本能促使我抓住男人的手腕,努力从晕眩中缓过神来。
包被抢走了,但还不是放弃的时候。保持清醒,保持思考,定位已经发出去了,布鲁斯肯定会报警,我必须想办法争取更多时间。
也是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又犯了一个错误。
刚刚就该直接拨通911才对。
&%¥@……我这个该死的恋爱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