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很多弱点,心肺脾脏,脑袋,胸膛。甚至连名声和权力都可能变成环在脖颈上的绳索。
比起什么都抛弃的恶人来说,秦越最喜欢有家室的人了。
方启航方大人年四十又二,为官二十余年,孩子也早已成家立业,哪怕倒霉被派去淮南当差,也好歹苟回来一条命,甚至还比离京时胖了一圈。
听说他的孙儿已经会走路了。
秦越可没想把小孩子当把柄,他那个“引以为傲”的儿子就很不错。年纪很合适,性别也很合适,甚至身体健康没什么臭毛病,用来威胁最合适不过了。
方启航已经趴在了地上,头也不敢抬,豆大的汗珠汗湿了后襟,“犬子难当大任!请陛下三思啊!”
秦越已经见过无数人的后脑勺了,笔直或是狼狈地垂下,仿佛面前是洪水猛兽。
怎么会觉得她可怕呢?她明明最和善不过了,不仅朝臣觉得她温吞连后妃也觉得懦弱。况且他犯了这么多条她的大忌,还试图浑水摸鱼将捅出的篓子轻轻翻篇,秦越还让人给他看茶呢。
她其实很少逼人下跪,都是她还没说什么话呢,膝盖一弯噗通就跪下了。
杀的人多了就会这样。第一次会觉得恐惧,一而再再而三,会担心自己被炙手可热的权势吞没。到了最后反倒生不出什么情绪来了,看谁都像砧板上的死鱼。
秦越属实有点厌倦。
方启航正摆出她最不耐烦的姿态,不停地在地上磕头:“请陛下收回成名,犬子年纪尚小,出门连狗都害怕,怎么能去边关犒劳将士啊!”他的额头嗑出了血。
秦越笑了一下,方启航倏然噤声。
“不用担心,朕会派人护送他的,就像当初护送方大人去淮南一样,”她似乎在咀嚼从角落里拖出来为数不多的回忆:“尚方宝剑,御赐金牌,三十禁军……朕觉得三十有点少了,五十如何?子继父业,听上去不是很风光吗,哈哈。”
听起来,她在试图让话题变得轻松一点。
方启航惊疑不定,他张开已经干裂的唇:“我……”
秦越又道:“犒劳将士不必小方翰林亲自出马。”她的语气意味深长,“方大人也知道,淮南那地方和羌族靠得很近,弄不好也不小心染上了茹毛饮血的习惯呢,啧啧,小方翰林要是误入了什么不该去的地方……”
方启航浑身一颤:“够了……”他的喉咙憋出了几声嘶哑不成调的痛苦呻吟,虚弱地哀求:“够了,陛下,别为难我的孩子,我招,我什么都招……”
秦越哼出一句鼻音:“嗯?你招什么?你又没犯错,朕只是在提拔你们而已。”
方启航心知肚明。对于一个小小的翰林来说,确实是天大的机遇。和淮南候同去监军,有了地头蛇坐镇,淮南固若金汤,他又能有什么危险?顶多在路上吃点苦头,就当镀金,回来后风风光光,三个月顶别人三五年。
道理他都懂,他舍不得。
镇南王和皇帝都是危险人物。他不忠,但他发誓自己从未叛君。之前在太傅手下,起码明面上也是靠近皇帝的。
他像是一下子老了好几岁,缓缓吐出一口浊气:“臣在淮南酿成大祸,罪无可恕,但犬子对此并不知情。请陛下网开一面,恩许臣戴罪立功。”
秦越没有说话,他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讲下去。
“臣初至淮南,便觉得当地风俗奇异。淮南人喜欢将牛骨羊骨做成手串,悬挂于门户之上,称此可消灾解难,躲避灾祸。”秦越的面色不辨喜怒,他喉咙发紧,加快语速讲了下去,“因为有些水土不服,臣时常出入医馆,某次会诊时——
初到淮南,他闹了好几天肚子。当地的巫医脾气古怪,不愿上门医治,他只好忍气吞声,憋着一肚子气跑去医馆排队。淮南的医馆不管大小,都会设一个特别的拉着黑色帘子上面悬挂羊骨的医治点,这块地方往往位于角落,一般人如果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
他不是不好奇里面到底放的是什么。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不会轻易去掀帘子,有时候等得急了也会胡乱猜测里面的东西,也许是长了犄角的小儿,也许会是得了痔疮疼得冒血的老汉。他的“运气”一向很好,那天风吹过布帘,羊骨做成的风铃发出咚咚的声音,他看到了里面的东西。
一具溃烂的人形。肿泡布满全身,不停地溃烂又不停地重新翻滚起来,像是一锅加了酱的羊肉,上面泛滥的油光如同一粒粒大小不匀的眼睛。细小的呓语宛如磨牙一样从裸露在外的牙床挤出,“丰月仙……”
“吱嘎。”牙齿撞在一起。
“丰月仙……丰月仙回来了……”
“吱嘎。”
他被吓得心脏骤停,走出医馆时摔了一跤都顾不上,活像身后有鬼似的回了县衙。
从那以后,他对传说中的“丰月仙”上了心。丰月仙是淮南本地的一位仙人,仙人这个说法还有待查证,不过在更加古老的习俗之中,祭拜丰月仙是一年之中相当重要的祭典,甚至城外还有一座丰月庙。
有时候作死的开始是由不合时宜的好奇开始的。在了解到丰月仙的存在之后,他不断听到了若有若无的呼唤声——“献上羔羊,拿去、拿去!换取五谷丰登!”,在这句话结束之后,他的脖颈会产生幻痛,仿佛真的亲身体验了被当做羊羔杀掉的经历。
辗转反侧,他决定去丰月庙一趟。
原本因为鬼神存在而胆战心惊,进了庙之后反倒平静了。他好歹也是个官,自然能分出普通人和兵的区别,丰月庙中没有一个是普通和尚,全是士兵伪装的,来往的诸多上香的年轻人,就被晕乎乎地骗进山里祈福,再也找不到踪影了。
淮南候似乎在屯兵。想到这里他冷静了不少,也不害怕虚无缥缈的东西了。后来听说了矿山的传说,他也悄悄派人去寻,后来被发现,逃回了京。
看来比起鬼神,更可怕的永远是人心。
镇南侯屯兵她不意外,军权在他手中将近二十年,怎么甘心轻易放手。倒不如说让她更在意的是丰月仙。镇南侯还特意用丰月庙做了伪装,他本可以不这么大费周折,除非……他是为了另外一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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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越对扫走碍眼的垃圾一项永远兴致勃勃,她构想了好几个理由,但没有一个站得住脚。或许可以当面问问镇南侯,他到底清不清楚这件事,但他一定不会老实回答。
方启航小心翼翼地问:“陛下,那这事?”
秦越笑了笑:“放心,朕不会让令郎出事的。只不过……人选确实可以换一换。朕想到了一个更好的。”
方启航松了口气,匆匆告退。眼下他是逃回京城,还无法光明正大回家,秦越给他另找了去处。他怕自己再和秦越共处一室就要因为窒息而口吐白沫了。
秦越翻开了奏本。
这本是请封的奏折,大致意思是,小儿聪慧伶俐能言善道,大郎不争气,身体还有残疾,自觉愧对皇帝厚爱,又因为家里父亲去世,家族再也无法荫蔽,只能乞求皇帝能给小儿一个机会。
秦越喜欢有才学并且能干的人,能求到她面前的人很少,一般都是抱着豁出性命的决心来的,她都会看在他们的勇气上批准。
可这封不太一样,所以她思考了一会儿,打算先持保留意见,她也没有想到,竟然能这么快就能叩下印章。
只因为奏本中的小儿是司马梁,前太傅司马起的私生子,大郎是被弄废一条腿尚在老家的司马檐。
朱红的印章鲜艳无比,御笔轻点,在上面落下一个“准”。
机会,眼下不是有现成的嘛。尚方宝剑御赐金牌,她一样都不会少,就看这位刚找回来的小少爷接不接得住这破天的福气了。
处理完所有事务,已经到了深夜。
神经是亢奋的,身体已经很疲惫了。
临安掌灯,缄默的队伍护着正中心的御辇往养心殿的方向前进。
秦越迎着微弱的灯,读一卷闲书。临安将灯捧近:“陛下,仔细眼睛。”
“只看一会儿,”她在打发时间,目光匆匆扫过其中的几个关键字,又往后翻了一页,“里面讲的是各地的民俗民风,倒也有趣。”
临安:“陛下喜欢,要不召点坊间的杂耍团入宫?”
秦越合上书:“好了,不看就是了。啰嗦。”
今夜的月色很美。清亮的月光如同有实质一般凝在她掌心,白得透亮。
这种时候,怀青总要从她脑中钻出来。他的身体也很凉,起码看上去是凉的,摸上去却和普通人类的一样是热的。
秦越摊开手发了会儿呆。
她问了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世界上真的有神仙存在吗?”
临安沉默了一会儿。
“谁知道呢。”
秦越将手收了回去。
整个身形隐藏在垂下的纱帘的阴影之中。
大庆是“没有”神仙的,皇室也从来不推崇敬仰神佛。临安是先帝身边的旧人,理应很清楚这些不存在与书面的规定,可他却给了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丰月仙,果真有意思。
她无声地笑了起来,尖锐的犬牙抵在下唇上。
丰月丰月,丰加在月头上,可不就是一个“青”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