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
    迟雾看见书封上的“圣经”两字,眨眨眼。

    从前在医院的时候,于南同他讲话,轻声抚慰他时,有时就会说到神鬼论。在于南的意识里,神是世界上最残忍的生灵,而鬼则是摇尾乞怜的可怜虫。

    因为神从来都不庇佑世人,永远只会高高在上地俯瞰一切的发生,而鬼都是人死后变成的魂体,人因何而死?病痛、寿尽、或是意外事故,无论哪种,好像人死前弥留之际都会乞求上天让自己再多活几年,像条狗一样在意识海里乞求一个根本不会怜悯自己的存在,可不就是可怜虫吗。

    那时候的迟雾躺在于南的怀里。

    他问他:“于南,我死了之后绝对是世界上最可怜的可怜虫。”

    因为他实在是太疼了。

    他人生的前二十五年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顺风顺水,在病入膏肓后的凄惨的衬托下,曾经的美好显得弥足珍贵,让人更加想要再次拥有。

    迟雾本以为,某一天他要面临死亡的到来,他一定会在拼着最后一口气也把于南叫到自己面前,然后让他看着自己扯着嗓子嚎啕大哭,他要把这辈子没能流出来的眼泪都用上,就为了在于南面前演一场戏,让于南记住自己有多疼、有多可怜,好让于南这辈子都忘不了自己。

    但没成想,老天真瞎了眼,庇佑了他这个不虔诚的信徒。

    他的癌症在晚期奇迹痊愈。

    出院的时候,他那样开心,他觉得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太阳,哪怕皮肤被烈阳刺得疼痛难忍,他也没被坏了好心情,始终牵着于南的手,他们蹲在医院门前的花坛旁边,看着里面姹紫嫣红而稍显庸俗的花。

    里面有一朵特别显眼的大红花,他们还给它起了名,就叫食人花,这是迟雾毫不掩饰的顽劣,而于南则是毫无异义地顺从着他。

    之后,变成了迟雾照顾于南。

    迟雾住进医院是因为癌症,而于南进医院则是因为他的脊柱侧弯,半个身体几乎没了知觉,迫不得已到定期到医院里针灸,就这样,迟雾在逃离压抑的病房时,在走廊里撞见了于南。

    于南被疯狗一样的迟雾撞倒在地,胳膊撞到走廊边侧的铁质座椅上,被划出一条特别长的伤口,流了很多血。

    迟雾当时看见那么多血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他不疼吗,怎么能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呢。

    后来他问于南的时候,于南只是沉默两秒,说:“没什么感觉。”

    迟雾觉得于南在撒谎,直到现在也是这么觉得,并且保证这辈子都会这么觉得。

    坚定不移。

    于南肯定有感觉的,他肯定疼的想流眼泪,只不过这么疼了半辈子,疼了二十八年,从小到大都被各种层面的糟心事蹉跎,所以习惯了而已。

    迟雾想让他哭,他用牙咬于南的手指头,但于南只会抬起另一只手摸摸他的脑袋,然后不吭声。迟雾就没了别的办法,他没办法更过分地去用更多的力气来咬更易痛的部位了,他是想让于南承认疼痛,而不是不择手段地制造疼痛。

    于南这人,迟雾拿他没办法。

    迟雾唯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爱护他、照顾他,把这个布满裂痕的陶瓷精细保护起来。

    可就在迟雾摆脱了病痛,准备好学习如何照顾于南时,他才刚做了一两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于南就在家里自杀了。

    警察说。

    于南的手机通讯录里只有迟雾的电话号码。

    这是迟雾要求他存进去的,用迟雾的话来说就是,这串号码就是他的编号,只要于南使用这串编号,就能召唤出来一个还算有几个优点的男朋友。

    于南给他号码的备注也很简单。

    男朋友。

    迟雾想了很久都想不通于南为什么会自杀。

    后来,警察在于南家地板下的暗格里找到了他最近看的几本书。

    每本书的书页都泛着黄,被岁月涂上了颜色。

    其中一本书里夹着页纸。

    是于南的遗书。

    他这人,那样体贴人,却在死前做了件不大体贴的事,把遗书藏得那么深。迟雾还以为他一句话都没给自己留,这页遗书的出现,迟雾短暂地原谅了于南一秒。

    可看清上面的内容,迟雾又开始讨厌他。

    上面写。

    [迟雾,你的感情弥足珍贵,我知足。]

    短短十三个字,迟雾看了三年。

    他甚至盯着每个字收尾时笔画的弧度仔细检查,试图通过这种称得上白痴的方式来揣测当时于南的想法。

    三年,他做了很多个梦。

    每个梦里,于南的脸都是模糊的。

    他一点点地猜,一点点地找寻真相。

    毫无疑问,他这种行为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毫无意义,人都死了,你搞清楚他为什么而死又能怎样呢,他能复活吗,不能。

    这句话给了迟雾启发,他在找寻死亡原因的同时,还开始信那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他开始在网上结交更重“能人异士”。

    有人说,帮死者了结心愿就能让他的魂魄回到自己身边,可于南的心愿是什么呢,迟雾才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

    又有人说,只要每月初一开始为死者上香,三天紧遵吉时天机,三天上满七柱香就能让死者复活。可迟雾上了不知多少柱香,于南还是没回来。

    还有人说,可以一命换一命,同样的死法,死在南北相对的位置,就可以让死者借自己的躯壳活命。

    可与于南家南北相对的位置是一间茅厕。

    迟雾去了,里面的屎臭熏天,他都在外面徘徊了两周,终于下定决定,大不了在厕所旁边多放两套干净衣服和一堆洗澡用品,于南复活后抓紧洗干净就行,没必要太挑。

    可就在他准备咬着牙进去的时候,一个观察了他很多天的公厕保安报了警。

    报警原因。

    有个疯子守在公厕门口,要杀屎。

    迟雾被当成了疯子,被迟延宁接回家去,关在了房间里。

    迟延宁也就是迟雾的大总裁哥哥。

    难得他哥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去警局接他,而不是直接一个电话摆平一切。

    于南的遗书被迟言宁抢走了。

    迟延宁自然知道自己这个弟弟这几年的荒唐事。只不过这家里向来都是将一切粉饰太平。

    迟雾的一切问题根本没人关注。

    迟延宁帮迟雾回答了那个问题。

    “你不是想知道他为什么死吗?”

    迟雾从预谋再次杀屎…….不是,呃,是……..复活行动的头脑风暴中抽离思绪,看了他一眼。

    迟延宁说:“他说他知足。”

    迟雾不懂。

    迟延宁在锁上他的门的前一刻,为他解释。

    “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很贪心,分明资产已经成了世界前列,却还是想要更多,而有些人只要兜里有五块钱买糖吃,就万分感恩,爱也是一样。”

    迟雾又开始念叨这句话。

    在迟延宁重新将那张遗书还回来后,迟雾懂了。

    于南觉得他给的爱很少,只值五块钱,但于南很知足,所以他没索要更多,而是决定用死亡来定格这一点点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迟雾偶尔自言自语,或是对着阴暗房间里布满潮气的墙壁,或是对着那扇始终没人打开的门。

    他好像看见了于南。

    迟雾将于南留下的那几本书全都看了一遍。

    其中一本,就是圣经。

    看完。

    迟雾也留了一封遗书。

    可他不像于南那样吝啬。

    他写了很多很长、写了满满一张纸。

    [我有时候在想,他就是上天给我的恩赐,我不再吝啬感情,爱挣脱浅薄的枷锁喷薄而出,化作快乐围绕着我,我越爱他,身上的疼痛就越淡,到最后,我感受不到疼痛,只能感受到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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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的病好了,疼痛却再次出现。

    他自杀了。

    我开始后悔因为自己贪恋幸福而给了他满满的爱,才让他这个因为孤苦寂寞而怨怼世界的灵魂感到餍足,痛苦的缓解让我贪恋世界,却让他彻底放下活着的执念。

    他快乐地死去。

    像最后一次振翅的鸟。

    而我蜷缩在他的尸体旁,开始腐败。]

    这封遗书被迟雾给烧了。

    他写的遗书当然是写给于南看的。

    他们是彼此的爱人,最后的话也应当留给彼此,哪怕某一方已经不在。迟雾这样认为。

    但是。

    他烧遗书时,一把火烧的放肆过了头。

    家里的房子也被他烧了。

    佣人站在燃烧成灰烬的房子前给迟延宁打电话,禀报一切。

    于是,迟雾被送去了疯人院。

    迟雾没有任何异议。

    换个地方死而已。

    但他据理力争推迟了时间。

    他把自己的卡刷爆了,在殡仪界成了名不见真传的大手笔vvvip顾客。

    迟雾买了很多香和纸钱,烧给于南,但这次不像之前一样吝啬,前三年,他为了让于南能在自己梦里把脸露出来,特别小气地每次烧纸钱只烧几十亿,这次他直接把自己买的所有纸钱都烧了,这次,他烧纸的时候也没有碎碎念地唠叨些什么。

    因为他很快也要成为鬼了。

    或许还能和于南见面。

    其实迟雾也没有十成十的把握能让两人见面,他只是实在受不了现在的日子。

    在梦里,每次惊醒前,他都会幻想醒来能看见变成鬼的于南站在床边盯着自己,哪怕上演一出午夜凶铃也没关系。

    但幻想只是幻想。

    幻想折磨得迟雾形销骨立。

    疯人院里的环境不大好,会让人变成真正的疯子。自杀前,迟雾看见于南来接自己,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就动手了。

    死后迟雾就发现,果然一切都是魔鬼在勾引他。

    什么于南。

    接他的分明是扛着两把大镰刀、黑布衫罩全身的鬼。

    好吧。

    其实连鬼都没有。

    没人接他。

    一切假想都来源于他毫无美感的欲望。

    他孤零零地飘,死了都没人给他带路。

    新手引导直接略过,全靠自行摸索。

    思绪回笼。

    迟雾抬手摸了下圣经那本书,发现,这本书比他看见的时候比起来要崭新不少,封皮还没破损,书页还没泛黄,上面也尚且没沾染上那萦绕着挥散不去的不知名苦涩味。

    难不成地狱里面给所有东西都自动刷新了?

    还是选择性的?

    迟雾摸不着头脑。

    但他看见于南掏出小巧破旧的翻盖手机。

    哦。

    这个挺旧的,看来没那荣幸被刷新。

    可下一秒。

    迟雾看清了上面的日期。

    一……一几年?

    二零二一年!?

    给时间刷新了?

    管辖的这帮鬼还挺人性的,无痛帮鬼重返青春。

    上一秒人间嘎掉,刚咽气,下一秒发现直接年轻了八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他现在岂不是十八岁了。

    最好的年纪!

    迟雾已经想好该怎么搔首弄姿了,下一秒,又反应过来——

    草,我三年后,也就是二十一岁才能被于南看见啊。

    最好的年纪已逝。

    迟雾吐了口老血。

    这时候迟雾才发现盲点。

    那于南现在不就是二十一岁吗。

    时间往前拨了八年,于南怎么还是这张脸?

    难不成就时间变了?脸没变?

    狗逼地狱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