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战利品
    唰啦——

    窗帘拉开,阳光照透我的灵魂。

    我站在书桌前,看着玻璃窗外高挂的太阳,伸手挡了下脸。

    太耀眼了。

    昨晚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我身处地狱,那里一片黑沉潮湿,看不到一点光亮,只有一阵一阵潮汐式的声响,宛如魔鬼鼻翼翕张发出的。

    我想逃离,却找不到任何方法,没有光亮,我不知道我处于何处,又该如何逃脱。

    梦中,我在等死。

    我只能这么定义,因为我逃不出去,不是等死是什么呢?

    我的内心不禁悲凉凄怆,醒来时泪流满面。

    好在现在的阳光足够耀眼,我透过指缝看阳光,它正一点一点洗涤干净我梦中黑暗的潮湿,融进我的心脏。

    这一天开始于耀眼,我本以为会终于黑夜,没想到是归于朝阳。

    我起床照镜子,发现脸上的巴掌印消了一点,但红红的还是看着渗人,我决定在家待一天。

    看书,写作业,打扫卫生,睡觉。

    可做的事情很多。

    为了防止朝阳找我看到我脸颊上的巴掌印,我在早上短暂晒了会儿太阳后就拉上了窗帘。

    开着灯写作业,打扫卫生,午睡,看书,时间就这样慢下来,我仿佛真正感受到了平静。

    为什么是仿佛呢?

    书桌上的闹钟指针指向五,我听到窗台发出细微的响动,玻璃窗被咚咚敲了两声,两声后,又是一串窸窣声。

    能爬过阳台的,只有朝阳。

    不知道他又在搞什么名堂。

    保险起见,我翻箱倒柜先找出一个口罩带上,才拉开窗帘,推开了那扇窗。

    阳台上没人,只有窗台上,静静躺着一张纸。

    纸上字迹狂狷,只写了一句话:

    【温笙晖,来中央公园看我打篮球】

    黑色圆珠笔写的,大概写得急,“球”字的最后一划长长地拖拽了出去。

    打篮球有什么好看的。

    我将纸条随手夹进桌上翻开的书里,《加缪手记》的第一卷。

    话是这么说,十分钟后,我戴着黑色帽子、白色口罩,出了门。

    房间的窗户大开,收纳瑰丽的晚霞,风吹进来,书页浮动。

    小区里多的是老人带着小朋友出门散步,橙红色的云像油画笔的随手一刷,绘出了最普通的人间。

    人还是得去外面走走,一天到晚闷在家里不说长蘑菇,肯定得发霉。而公园就是首选的傍晚散步好方式。

    我只是在屋子里闷了一天,去公园放松放松,这和朝阳并没有关系。

    中央公园有四个门,我随便找了个门进去,没走两步就听到球拍击地面,一抬头,就看到一两百米处,是公园篮球场。

    或许看到这场篮球,是天意。

    里面有两支队伍,我一眼就看到了朝阳——他穿着6号球衣,红色如旭日初升,里面是一件白色T恤。他皮肤白,这么穿像一块冷玉包着红色披帛,形容虽然抽象了点,但还是很好看。

    他正坐在休息区的长椅上,捏着矿泉水瓶和旁边穿着蓝色球衣的赵梓旭聊天,时不时扫几眼周围,似乎是在找什么人。

    可能他约了别的朋友吧。

    我在他即将扫到这边角落时往旁边的大树那儿躲了躲,熟练地像出自本能。但其实,这个位置距离篮球场不算近,帽子口罩得遮挡也很难让人认出我。

    朝阳一圈圈地看,到最后比赛要开始了才放下水,一旁的赵梓旭拍了拍他的肩膀,两人开始热身。

    不一会儿,一声哨响,比赛开始。

    我是一个非常寡淡的人,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无非是看书写作业,唯一能称得上爱好的大概是写故事,随便写写。因为长时间的坚持,写故事为成年的我带来了收益,让我不至于再挨饿。

    对于篮球,我其实一点儿也不懂。

    我站在树边,只能看着代表红队的分数牌不断翻动,其中很多分是朝阳拿下的。六号球衣在场上跑动、跳跃,每投进一个球,周围都会响起欢呼声。

    如果换成懂篮球的人来解说,大概能说出他们的战术,说出某个反应的含金量,说出球员不同举动的闪光点,但我什么都不懂,我只能看到,那块被精心雕琢过的冷玉一举一动非常潇洒利落,三分、扣篮、拦截,我有限的语言无法概括出那蓬勃喷张的生命力。

    看比赛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将篮球场边围满,我踮起脚,只有在某些角度才能看到跳跃起来扣篮的朝阳。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被人群围住的篮球场发出如潮的欢呼,虽然内心坚信肯定是红队赢,还是一蹦一跳跳起来,想去看比分牌。

    不知道跳了第几下,在看到红队远超出蓝队一大截的分数时,被口罩遮挡住的嘴角往上扬了扬。

    明明已经看到结果,我却还一下一下跳着。

    不知道要看什么,可能跳一跳会上瘾。

    忽然,我跳得比刚刚更高了些,猝不及防对上了站在场边大口喝水的朝阳的视线。

    我看不清他脸上的汗珠,但他那双浅色眼睛一下就将我锁住了。

    一秒都不到的瞬息,我坠落到地面。

    下个瞬间,我转身往家跑,分神还踩到了路边的石头,差点崴脚摔倒。

    其实不用那么着急的,朝阳根本不可能认出我。先不说我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就单说我们两人的距离,隔着一两百米,隔着各种草丛还有人群,他怎么可能认出我?

    我是心虚。

    明明说了不看他打篮球,结果出来散步,还看了全程,我当然心虚。

    我一步两个楼梯跑跑回家,门嘭——的一声在走廊回荡。

    我靠在门后,一把扯下口罩,剧烈喘.息。

    摘下帽子,我的头发已经完全被汗打湿,刘海一绺一绺贴着额头,鬓角的汗水划过脸颊,快要成一条小溪了。热气一股脑冒出来,每个毛孔都沁出细细密密的汗珠。

    刚刚站在树边,怎么没觉得这么热呢?

    我挂好帽子,关好窗拉上窗帘收拾了衣服去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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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完澡吹完头出来,坐在书桌前发呆,没一会儿听到了窗户被敲响的声音。

    “温笙晖,你开个窗。”这玻璃隔音不怎么样,朝阳压低的声音闷闷地传到我的耳边,像今夜我旁边那棵古树,有风吹过时沙沙作响。

    “干嘛?”我摸了摸我的脸,还有点疼。

    “不开窗帘,就开窗,我给你个东西。”朝阳神神叨叨地说。

    我虽然疑惑,却还是照做了,一只手拉起窗帘挡住自己,另一只手推开窗。

    “什么东西?”我有些疑惑。

    “你刚刚去看我打篮球了,对不对?”虽然是疑问句,朝阳的语气却是非常肯定,肯定中还带着点小得意。

    我真傻,真的。我早该知道,朝阳这个人最是狡诈,没有什么东西,他就是想拆穿我,和我说他看到我了。

    可他怎么能精准认出我呢?这不科学。

    “我没去,我看了一晚上书。”我板着脸回答,声音也是硬硬的,虽然他看不见。

    “好吧。”朝阳的嗓子里好像揉了整整一片笑意,故意说,“我今晚看到一个黑帽子白口罩的蘑菇一跳一跳的,还以为是你呢。”

    “怎么可能。”我飞快地反驳,心却已经跳到嗓子眼,他果然发现了。

    可我们只对视了一秒都不到,或许只有零点一秒。

    他怎么能那么确定,那就是我?

    “你还有事吗?没事我要睡觉了。”我手伸出窗帘,作势准备拉上窗帘。

    忽然,指尖触碰到一片温暖的柔软,下一秒指尖被攥住,他的掌心很热,那股热意像火,直接从指尖窜到心口。

    我慌张地想缩回手,却被他紧紧抓着。

    “朝阳,你干嘛?”我着急起来。

    “别急。”朝阳还是笑嘻嘻的,“说了有东西要给你,不是骗你。”

    “五指张开。”他松开我的手指,在掌心轻轻拍了一下。

    我心慌到没有多余的脑子去反驳,听话地张开五指。

    一个袋子挂到了食指上,袋口冒着热气。

    “小心点,还有一个袋子。”朝阳提醒道。

    “嗯。”

    中指也多了一个袋子,比刚刚的要更重点。

    我心脏乱跳,正想问是什么东西,朝阳的解释就落了下来。

    “今晚打比赛赢了,这是赵梓旭晚上请的烧烤和超市零食。”朝阳的嗓音带着得意,“这可是我的战利品,你好好吃啊,温笙晖。”

    我愣住了,根本没有办法思考。

    “好了我走了,你吃完早点睡,记得关窗,夏天蚊子多,晚安。”朝阳说完,窗帘外传来一阵窸窣声,下一秒归于一片安静。

    两袋东西挂到手比酸软我才反应过来,将东西提进来,一袋烧烤一袋零食,五花八门色彩缤纷地占据了我的书桌。

    我看着刚刚那只被朝阳攥住的右手,惨白瘦削,不受控制地,我将它放到鼻子前,轻轻闻了闻。

    洗过澡的带着水汽的丁香味道混着窗外夏夜的蝉鸣弥漫,拢住了我的五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