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纳德是被楼外街区的枪声吵醒的,当然,还有受伤的痛呼和惨叫声。
总是有惨叫声。
不过莱纳德已经习惯了,这是末日灾难来临后的第一百八十三天,曾经繁荣的城市彻底变成了怪物横行的炼狱,惨剧每天都在上演,但仍有像他这样的幸存者在艰难求生。
看来玛雅人的预言并不完全准确,末日并没有耐心等到2012年降临,黑暗早早便迫不及待地降临在2005年11月11日,舍尔曼大街169号,波特兰市,缅因州。
奥多娜·霍普冲以利亚扣下了扳机。
然后,一切都发生了。
零星的枪声过后,楼下很快便恢复了寂静,或者说只剩下能被莱纳德轻易屏蔽掉的脚步声、低语声,还有撕扯布条包扎伤口的动静。
看来并没有出现咬伤,或者是过分乐观,莱纳德带着睡意想道,总归是个幸运的倒霉鬼。
时间还早得很,透过破破烂烂的窗帘,外头的天光黯淡得一杯水就能冲开,连太阳都还没完全升起来。
莱纳德又闭上眼睛,裹紧夹克,试图让自己再次入睡,这片街区荒废已久,方圆十里,没有部队和民间团队驻扎,最多不过几个零星流窜的幸存者,可以说是既安全又清净,等到天光大亮再出门上路不迟。
忽然,一丝极细微的火花放电似动静钻进耳朵,莱纳德霍得睁开眼睛,那是汽车短路点火的声音,伴随着一声得意的口哨,绝对错不了。
楼下废弃车子虽然不少,但鼓捣鼓捣还能靠短路点火的,只有他的那俩泥巴色的斯巴鲁。
该死的偷车贼。
莱纳德翻身跳下餐桌,顺手捞起被他枕在脑袋底下的背包,往肩膀上一甩,朝楼外奔去。
这段时间,莱纳德早习惯了不脱鞋子和衣而睡,在睡梦中都保持警醒,他的腰带和肩带上挂满各式防身的家伙,随时都能拔出武器搏斗,或者撒丫子逃命。
这两样末世生存技能,在眼下丧尸横行的美洲大陆上,搞不好比水和粮食更重要、更能保命,多亏了过去的冒险经历,莱纳德如今也算是熟练掌握。
而另一项技能,就是看好属于自己的东西。
斯巴鲁“突突”地咆哮起来,像只欢快的老狗,丝毫不介意被偷车贼上下其手,原地一跳,眼看就要向前蹿出去。
“当”的一声巨响,有东西重重撞上车前杠,车身剧烈一震,偷车贼条件反射踩下刹车,只听“嘟”的一声,遥控车锁居然应声弹开,一只手猛地拉开车门,另一只手伸进去,按住偷车贼的后脖子,往方向盘上重重一撞,又一撞,然后揪着衣领把他从车里拖了出来。
“我是人!我没有感染!”偷车贼在地上摔得七荤八素,鼻血横流,但还记得伸手护住头脸,尖叫着求饶,“别杀我!”
莱纳德抬手扇了他脑袋一巴掌,表情故作狰狞,恶狠狠道:“现在知道怕了?砸我车的时候不挺起劲的吗?怎么着,你妈没教你不能乱动别人的东西?”
偷车贼呆呆地应了一声,然后才反应过来:“这、这是你的车?”
“不然呢,还能是你的车?”莱纳德把车钥匙在手里一抛一抛的,轻轻踹了对方一脚,“站起来好好说话,怕什么?起来,我不打你了。”
“我不知道那是你的车,我都不知道这地方还有活人。”偷车贼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兜帽下露出一头乱糟糟的红发,和一张年轻得不像话的脸。
他拍拍裤子,直起腰,操着一口浓重的布鲁克林口音说道:“刚才可吓死我了,还从没见过会开车门的丧尸。”
“闭嘴。”莱纳德用手指他,命令道,“把身上的武器弹药留下,然后鞋里装蛋,快他妈滚。”
偷车贼愕然地张大嘴巴:“啊?”
莱纳德不耐烦地瞪他:“你听到我说的了,动作快点,别逼我动手。”
偷车贼连连后退几步:“我、我没有武器弹药。”
莱纳德冷笑:“你当我是傻子?”
偷车贼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有、有也不能给你,我还要防身呢。”他似乎并不惧怕莱纳德装出来的凶神恶煞,反而上前两步,无所畏惧地问道,“兄弟,我能搭你的车出城吗?”
“不能。”莱纳德冷酷地一口回绝。
“为什么?”偷车贼脱口问道,又飞快地说,“我保证,一出城就下车,绝对不会赖上你的。”
莱纳德不为所动,抬起下巴一点对方的手臂,被布条缠住的地方还在渗血:“用不着保证,我的车上从来不载感染者。”
“不是!这不是咬伤!”偷车贼立刻激动地叫道,差点原地跳起来,“被咬的是那个人,我被他推到墙上,嘶,估计是被伸出来的断钢筋划伤的。”他指了指倒在路边的新鲜尸体,和倒在另一边的腐烂丧尸,“拜托,你得相信我。”
莱纳德瞟了眼地上的尸体,不置一词,拉开车门坐进了驾驶位,这才转头说道:“我早就不相信任何人了,但你可以把这个故事讲给下一个路过的出租车司机,在你发病转变之前。”
“我没有被咬,真的!”偷车贼连忙伸手扒住车门,一副打定主意不撒手的神情。
“跟在乎的人说去吧。”莱纳德说完就要踩下油门,余光却忽然瞟到倒在路边的尸体正在悄无声息地表演原地仰卧起坐。
“该死。”他咒骂一声,从腰间抽出玛蒂尔达,另一只手在偷车贼的肩膀上重重一推:“让开!”
偷车贼挥舞着手臂摔倒在地,眨眼间,地上那具新鲜的尸体便朝他原本站着的地方扑了上来,莱纳德早已举起了枪,用三发点射狠狠问候了它。
丧尸的头部爆出黑红色的血浆,再次重重倒地,不像是还能爬起来的样子,但两条腿犹自抽搐不已。
“可恶。”莱纳德咬牙,看到远处有几个原本在游荡的丧尸正闻声而来,低头冲偷车贼吼道,“喂,你还有十秒钟上车,不然就等着当点心吧!”
这次用不着他催第二遍,偷车贼就一骨碌跳起来,连滚带爬地钻进了车后排,尖声叫道:“快开车!它们来了!”
莱纳德用力踩下油门,斯巴鲁立刻鼓足劲朝前蹿了出去。
“前面有丧尸!”偷车贼的心理素质显然还有待提高,在看到路边伸长胳膊朝他们扑过来的丧尸时忍不住大喊大叫起来,“打方向盘!打——”
莱纳德流畅地换挡、踩油门、打方向盘,前车轮擦着丧尸的半边身子猛冲过去,顺便把丧尸剐倒在地,摆正的车尾“噶叽”一下压过丧尸的脑袋,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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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一片狼藉,后车轮在路面留下了一长串红红白白的痕迹。
“呃,我觉得我要吐了。”偷车贼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喉咙里塞满了泥巴。
“想吐就从我车上滚下去。”莱纳德从后视镜里瞪了他一眼,“敢把血流到车上也滚下去,要变成怪物也滚下去,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我觉得我好多了。”偷车贼嘀嘀咕咕,“都说过多少次了,我真的没被咬。”
“姓名。”
“啥?”
“你的名字,不想说我也可以继续叫你‘喂’,或者偷车贼,你自己选。”
“都说了我不是贼,这年头难道开辆车还非得找到车主问个清楚吗?指不定都在丧尸的胃里安家落户了。”
“问总比不问好,记住这点,不然你迟早也在丧尸肚子里安家落户。”
“路易斯·赛勒。”
“嗯?”
“我的名字,朋友都叫我小路。”路易斯把兜帽从头顶撸下去,摸了摸脑袋,把本就凌乱的红发揉得更加乱糟糟,看起来好像一只刚刚睡醒的红毛鹦鹉。“你的呢?”
“约翰,约翰·史密斯。”莱纳德毫无诚意地回答。
“这名字是你爸妈起的?”路易斯显然没打算当真,但末世多过客,他也懒得深究,絮絮叨叨地自顾自说道,“我的是我奶奶起的,她有个儿子四岁的时候病死了——就是我从没见过面的叔叔,当然咯——也叫路易斯,我猜她大概是在怀念什么吧,上帝保佑她的灵魂,在天堂里不用经历这些狗屎。”
路易斯说得兴起,莱纳德却充耳不闻,他眯起眼睛辨认倒在路边的指示牌,在心里计算最合适的路线,最安全的方式当然是绕过斯科茨代尔这个有武装力量驻扎的基地,但那样也许会错过审判日,如果他冒一点险,趁午休的时间悄悄穿城而过,那么距离凤凰城就只剩半天路程了。
凤凰城,他的最终目的地。
莱纳德意识到自己正轻轻吸着气,一百八十三天,他从缅因州一路到亚利桑那州,穿越了整个丧尸潮袭击下的美国,如今总算要告一段落了。
审判终将降临。
“喂,问你话呢,约翰。”路易斯忽然提高了声音,从车后排探出身来,脑袋钻进主副驾驶的座位中间。
莱纳德从后视镜里瞥他一眼,抬脚松开油门,让车速慢下来:“你要下车了?”
“什么?当然不是!”路易斯叫起来,“我只是想问你要到哪里去,说不定我们顺路呢。”
莱纳德冷哼:“谢了,我对下地狱没兴趣。”
路易斯自讨没趣,把脑袋缩了回去,没过一会儿,他又说起来:“听你的口音也是北方人吧,我是麻省人,你呢?”
莱纳德没理他。
路易斯毫无挫败之意,全凭自己撑起一场对话:“我来猜猜,密歇根?你这脾气很像五大湖那边的,估计是太冷了人们都不爱开口说话,哈哈。”
“喂,麻省佬。”莱纳德一脚踩下刹车,平静地对上路易斯惊恐的目光,这家伙还以为自己会被丢下车去,但莱纳德接下来的一番话大大出乎路易斯的意料。“不管愿不愿意,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所以给我听好了。”
这两个选择路易斯都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