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
    1.

    如果说叛逆,中学时期我确实也叛逆过一段时间,不过也仅是在老师眼中。我和我爸妈都不认为我那是叛逆,以至于老师把他们叫到办公室时,他们还在为我辩解,这是小孩子的天性,我们不能太压制了。

    班主任实在没办法,瞪了我一眼,让我爸妈先回去了。

    中学时期确实是我难以忘怀,深刻铭记的一段时间,大概是往后的日子太过痛苦,反衬出那时的生活,究竟有多么美好。

    我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山雪莲,如狐朋狗友说的,我十分亲民。大概是因为我骨子里真的是个普通人,对于那些拥有诱惑力的东西一向无从抵抗。

    我从很早就明了,上天给了我无可比拟的外在优点,却不肯施舍给我一分一毫与之相配的高贵品质,我一直都知道,这是我的罪,无关任何人。

    九几年正好事事都赶上风潮,连带着学校旁边的网吧,游戏厅,都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头挣扎出来,我也不免上瘾,迷恋上一款叫做红警的游戏。

    学校里的男生几乎都玩这款游戏,我们这儿的住宿生很少,但很多人家里没电脑,于是一放学,就跑到网吧抢机位,每天还会攀比红警通关数。

    体育课的时候,我和那两个关系好的男生约定好一起逃课,从操场那一端翻墙出去,然后就可以直奔后巷的网吧,一节课四十五分钟,我们可以比别人多半个小时的游戏时间。

    我们商量的很好,每隔五分钟出去一个人,以防体育老师发现。我是中间那个,看前面一个人出去了,拿余光左右观望一下,见没人注意,也悄悄把阵营换到了墙根底下。早早放在那里的书包往外一甩,我也紧跟着利落地翻身上墙,三两下爬到了墙头,背身跳了下去。

    感觉却不太对,好像踩到什么,一下给我摔地上了,然而并不怎么疼

    我捂着腰起来,看见身下压着一个人,软乎乎的,合着刚在给这个哥们砸地上了。我连忙起身,给他扶起来,嘴里说着不好意思。

    他也穿着一中的蓝白校服,看样子应该是同道中人,嘴上骂骂咧咧的,骂我是不是没长眼,怎么不看着点愣往下跳。我理亏,没回嘴,然而等把他扶起来,两人对视上那一眼,竟然是老熟人。

    那次我因为英雄救小救了隔壁班那个小个子,好像踹到的就是他。怪不得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他显然也认出了我,一把薅住我的领子,眉毛倒竖:好小子,又是你,就那什么叫谢琅的是吗,这次可让我逮着了!

    说实话我的身高挺优越的,但奈何身高窜的太快,以至于身上就没什么肉,比不得面前的人壮实,但还是秉持着掉什么不能掉面,输什么不能输气势的原则,我也瞪圆了眼,学着电影里混混的腔调问他:就是你爷爷我,想怎么着啊?

    他也横:上次没来得及教训你,这次倒好,你自己送上门来了!

    那人说着,正举拳头吓唬我,一个书包就从天而降,好巧不巧砸在了他的面门上。我们的留堂作业很多,且高一没有分文理,科目也多,这个书包照着砸下来,我都听见惊心动魄的一声。

    他一时不防,一下被砸到在地上。然后我就看见约定好的狐朋狗友从上面跳下来,正好踩到他的腿,咕噜一声摔在他身上。这哥们又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可真不轻。

    狐朋连忙起来,看见我,又看了看地上的倒霉蛋,很有礼貌地把人扶起来,然后问我怎么还在这里。倒霉蛋这一次真是摔得不轻,捂着屁股嗷嗷嚎,站起来指着我和狐朋问,你们故意的是吧!

    我摆摆手,大哥,真不是,真是你倒霉。

    他说别说这么多没用的,咱俩新账旧账一块算,有本事一决高下!

    然后本来打算去网吧的我们就改了道,转向另一边的游戏厅,决定要在游戏机上一决高下。爸妈从不吝啬我的零花钱,我也并不是什么摆款拿乔的人,故而这几年都攒下不少。

    今天想着那倒霉蛋实在是太倒霉了,也是我把人家踹了一脚,又给我当了一次肉垫,还被我的狐朋砸了一书包,于是就大方的请他们到游戏厅随便玩。

    这倒霉蛋没有真的要揍我,看我这么大方,干脆搂着我肩膀,豪气干云地说,挺敞亮啊,你这哥们儿我认了,以后报我龙哥的名字,准好使!

    我笑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转头握上了手柄,玩一个叫拳皇的游戏。

    那时候我十五六岁,不去过问大人的生活,再我所见少年人的世界里,好像这样一句两句地认大哥认小弟已经成为风潮。我们急切地迈步去成人世界,拉帮结派,认识不认识都可以喊一声朋友,幼稚地营造属于自己的“江湖”。

    其实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也自以为是的藐视他们的幼稚无聊。但在倒霉大哥用手搂住我肩膀认我兄弟的时候,我的血液里,胸腔中,还是隐隐有些东西在膨胀。

    其实我并不是真脱俗,只是假正经。看《古惑仔》,听乱世巨星时,我也心猿意马,热血煎熬。但我自恃天才,又难以委身去同流合污。我知道,群体中多的是乌合之众,我也知道,乌合之众是由一群拥有自我意识的个体组成。

    这时所谓的“江湖”就是认识多一些人,今天你和我谈恋爱,明天她和他谈恋爱,三五成群走在街上,幼稚地吸引旁人目光。这个“江湖”跟古惑仔毫不沾边,跟什么都不沾边,宛如一个四不像。

    后来我真的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江湖中人,成了古惑仔里面一个籍籍无名的背影,流过血,握过枪,游走边缘,身上最硬的不是骨头,而是拳头。那时我再想起这一段时光,想起倒霉大哥握着我的肩膀头和我称兄道弟的日子,竟然恍然发觉,那时的幼稚的江湖,不是四不像。

    而是我们仅凭臆想建造的,乌托邦,理想国。

    年少无知的生活太枯燥无聊,无聊到竟让我向往腥风血雨,剑影刀光。

    2.

    “冷暖哪可休,回头多少个秋,寻遍了却偏失去,未盼却在手,我得到没有,没办法解释得失错漏。”

    宋别的车上放着一手粤语歌,车窗被关起来,冷气不知道从哪里吹过来,车内的温度很低。

    周寅之前在广东一带待过一段时间,粤语不说纯熟,但都听得懂。这首歌是陈百强的《一生何求》,挺多年前的老歌了,千禧年之后就少有人再听。

    他随意地同她聊天:“这首歌挺早的了。”

    宋别点点头,没有抽烟,脚下的油门暗自踩了下去:“十八岁我就去了北美,有次大街上正放这首歌呢,也想家呗,从那以后就老听。”

    周寅问她:“能听懂吗?”

    宋别说:“听不懂,不会粤语。”

    周寅于是用普通话同她重复了一遍歌词,一生何求,迷惘里永远看不透,没料到我所失,竟已是我所有。

    宋别侧目看了一眼他,他的肤色绝说不上黑,但没以前白了。她试图去回想曾经,那些爬满青苔的过往,可怎么想怎么模糊,只记得挺好看的,孔子说食色性也,她那时小小年纪,喜欢上他的第一要义也不过是色欲而已。

    车子在一家餐厅前停下,不知道是不是宋别为了照顾他,档次并不是那么高,就是家小馆子。周寅很快注意到,这里人来人往的,比别的地方都要多些。

    澄州地处北方,有的店不到十点就关门了,八九点就开始寂寥少人,现在十点半,附近店的灯却都还亮着,街上多得是穿校服来往的高中生。

    他认出来了,这是澄州一中的校门口。

    “在这儿吃?”周寅侧过头问她:“会不会太吵了。”

    “吵才好,有人味儿,走吧。”宋别把安全带解开,拉着他下车,两人往里走的时候,自然地就把手挽在了他的胳膊上,连周寅都没察觉有什么不对。

    宋别领他进了一家小炒店,里面人挺多的,大部分都是刚下晚自习过来吃饭的学生,高中生压力大,饿得也快,宋别以前在这里读书的时候也和他们一样,一日三餐还不够,晚上还要来这里加餐。

    他们在老板娘的指示下坐到角落里一张桌子,宋别拿过菜单,随便点了几个菜,然后抛给他,周寅又给添了两个。

    他首先开口:“高远的事,谢谢你…大人大量。”

    “没办法。”宋别拿桌角顶开一瓶啤酒盖,对嘴吹下去:“谁让是你来求我呢,舍不得拒绝。”

    这话说的有些暧昧不清,这似乎不是他的错觉,每次这个女人看他的时候,周寅都觉得……该怎么形容呢,那种目光,如狼似虎的。

    他也挺想不明白的,开银刺的人,能图他什么。

    这一身娇身贵肉,周寅也不会存心思高攀。

    “数学好难啊,感觉上了高中以后什么都学不会了……”隔壁桌的两个女生边吃饭边聊天,“最后一道函数题你解出来没有?”

    “别说了,我算的X等于一,可是题目上都说了X的范围是大于一的。”另一个女生同样哀叹,愁眉苦脸地拿筷子戳了戳盘子里的菜,又说道:“哎,你说周琅到底是怎么学的,怎么什么题他都会。”

    “人比人气死人啊。”

    宋别听着两个小姑娘的对话,约摸听出了几分,她们嘴里的周琅应该是个学习挺好的人,学霸学神之类的。

    十多年前她在一中上学时也常来这一条街上加餐,MP3里放英语听力,偶尔也放一些流行曲,她挺喜欢听粤语歌的,就是因为听不懂,听得懂了就要动脑动心思,人就那么多精力,她得分给有用的事上。

    她常常只戴一只耳机,留一只耳朵,听身边的嘈杂。宋别喜欢人多的地方,像小时候蹲在树下看蚂蚁搬运食物一样,她也喜欢看这些密密麻麻的人谈论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喜欢看他们的平庸,无能,无力。

    每当这时,她的血脉里总会耸动出一种莫名的兴奋。

    十年前坐在街角吃饭的男生女生没少讨论过谢琅,翻来覆去那些车轱辘话,又考了第一,某某比赛又拿了奖,又在杂志上刊载了文章,又有哪个女生跟他表白被拒绝了。

    现在物是人非,流转在别人口中的名字已经换了一番。

    他们的菜已经上来,宋别没太大食欲,随便吃了两口就撂筷子,又往嘴里灌了两口“雪花”,而后开始点烟。

    这里人多,大部分都是学生,也有一些和他们一样的社会人员,对在公共场合抽烟的人都挺看不惯,已经有三两个白眼飞过来了,她跟看不见似的抽的更猛了,二手烟全熏在周寅脸上,他也像看不见。

    “你好女士,我怀孕了,闻不了烟味儿,能行个方便吗?”有人像是受不了了,走到她面前,捂着鼻子提醒。

    周寅也吃好了,坐在那儿没说话,拿纸巾擦擦嘴,遂后就当着那位孕妇的面点了一根烟。他们那一桌立马又升腾起一簇烟雾,顿时云山雾海,烟熏火燎。

    宋别拿手指磕了磕烟灰,妖妖地笑起来,用烟指向她的孕肚,烟头和肚子之间就只有几厘米的距离,吓得孕妇猛地往后退了一步。

    等稳下来,才听见宋别开口:“我的种?”

    “你神经病啊!”孕妇尖叫出声,狠狠剜了她一眼,估计是真觉得她有病,转身快步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原本把目光投射过来的学生们也纷纷收回,像是生怕招惹一样。刚才讨论题的一个女学生偷偷去瞄他们,想到一个成语——善男信女。只不过他们是相反面。

    宋别把烟按灭,掸了掸身上的烟尘,走出饭店。

    周寅咬着烟去结账,掀开泛黄的门帘,打眼儿就看见她站在街角,吊儿郎当转着手上的车钥匙,三三两两的风把她鬓角的头发吹起来,弯弯绕绕,像一浪翻出一浪的潮汐。

    她正好转头侧目看过来,那一瞬,他有片刻的晃神。

    “周寅。”宋别他的名字,在他走近时把车钥匙抛给他:“我喝了酒,你开车。”

    周寅稳稳接住,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开车前,问了她一个问题:“宋别,你就不怕我是什么坏人?”

    宋别扣好安全带,从中控台的储物箱里拿出一个东西,而后扯过来他的手,把那东西塞进他手里,又慢慢握起来。

    小小的物件在周寅手中感受到重量和形状,一头尖,一头钝。他十分清楚这到底是什么。

    “子弹。”周寅笑笑,放在手里掂量掂量,故作不识:“真的假的?”

    宋别也笑:“你猜猜。”

    他其实并不用猜,那个重量和质地他再熟悉不过,十有八九是真的。

    周寅抿了抿唇角,将那颗子弹塞进口袋里,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银刺,黑牌车,北美,子弹。

    这些因素联系在一起,让他对这个女人的印象翻了一番。她不是个普通的什么千金大小姐,这姑娘挺匪的,但和他应该不是一路人。

    周寅上次送过她一次,这次也自然往那开了,车里放着另一首粤语歌,谁都没再说话。

    他降下一点窗户,又点了一根烟。

    这支烟的味道和上一支不太相同,很香,凉凉的香,有股薄荷的凉。却没那么刺骨寒。

    宋别没闻过这种香味,她不爱喷香水,但曾为了凑分进过一个相关社团,对各种香的味道都有研究。然而这个不像任何,花香,木香,包括一些人工制的味道。

    这种味道让她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闻过,一时却又想不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原因,宋别的头有些晕,一动脑想就更晕了。干脆闭上眼,把大脑清空。

    后来她再想起这股香味,是在墨西哥的锡那罗亚州,那里遍布着幽灵一样的罂粟花,成熟之后,蕴藏的吗啡就开始散发香气。

    那股香味,和此时的这股烟香,和北美费城上笼罩围困的大麻香,异曲同工。

    那时宋别以为这辈子身上都只会有一种味道,那就是满身的铜臭味,却没想到,她为数不长的此生,会再和另一种味道有如此深的纠葛。

    鸦片的香。毒祸的味道。

    周寅侧头看了一眼身旁已经熟睡过去的女人,一绺头发正从从她脸上滑落,覆住小半张脸。说不清是强迫症还是怎样,他忍不住把那缕头发给她掀上去,别在耳后。

    脸够小的。

    他彻底打开窗户,熄灭了那支烟,随手撇在窗外,在下一个路口,一打方向盘,开往了另一个方向。

    车子开的并不快,大概半个小时,才在一栋老楼前停下来,周寅坐在车里,又点了一根烟,眼神始终停在上面的某一楼层上。

    直到嘴里的这根烟燃尽,周寅才打开车门走下去。这座小区很老,电线都裸露在外面,覆满棕白的鸟的排泄物。住在里面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年轻人很少,在夜里还能听家谁家的猫和狗在叫。

    楼道里的灯闪烁着,明一下,暗两下,楼梯的扶手早已经生锈,下面也是黑色的石灰,没铺地板。周寅边顺着楼梯往上走,边拿出了一双黑色手套戴在了手上。

    他一路走向四楼,站在一家门前,拿出钥匙打开径直走了进去。屋子里没有一丝光,周寅也没有开灯,黑暗里驾轻就熟进了里间。

    快来了。

    *

    高远回来的时候,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但想了想,大概也是出于自己做贼心虚。他和那个叫林康安的记者约定在后天,到时候……到时候。他把手放在灯开关的上时,随着整个房间灯光亮起,他清晰地听见一声把手按压的声音。

    紧接着,周寅转着打火机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高远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瞳孔骤缩,看他犹如鬼魅。

    “寅……寅哥,你怎么来了?”

    周寅比他泰然多了,转身坐到沙发上,金属打火机在他手上转着,有些刺眼:“来跟你说点事——这么晚才回来,干嘛去了?”

    高远见他神情自若,也松了一口气,料想他应该没发现他的事。于是随口扯了个谎:“去跟那几个哥们搓了一顿,寅哥,你这个点找我要说什么事,还亲自来一趟?”

    “来了点新货,这不是照顾你。”

    周寅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包东西,白色的,被装在塑封袋里,他轻抬眼,毫不例外地看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恐惧。

    “这个纯度高。”周寅站起来朝他走过去,边说边打开塑封袋,两指伸进去从里面取了点粉末,递到他面前:“试试。”

    高远眼中的恐惧逐渐消弭,他的目光挪向周寅的手指,定格在上面白色的东西上,瞳孔颤动。他想要回避,转过头,却又再次转回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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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是这一眼,就把藏在血液里,皮肉下的瘾虫全都勾引了出来,它们叫嚣着,想要冲破这具躯体的桎梏。让他不得不思念,那种幸福的,令人沉醉的感觉,再没有别的东西能够复刻。

    他再也克制不住了,捧住他的手,一只手指按住一侧的鼻孔,用另一侧贴近,猛吸。那些粉末很快被他吸了进去,有不少都飞散了出去,但高远已经顾不得了,他舒爽地仰起头,整个人兴奋地颤抖。

    周寅把那一小包都甩在地上,转身坐回沙发,像看戏一样看着高远跪趴在地上,对着那东西如见神明一样俯身叩首。然而他的眼中并无悲喜。

    很平静,平静的像一潭死水,无波无澜。

    高远已经倒在了地上,四肢隐隐有些抽搐,身下的裤子颜色加深,空气里弥漫起一股浅浅的味道。他失禁了。

    意识已经开始迷离。

    周寅终于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卧室,从床头柜的夹层翻出来一瓶东西,拿着它走出去,磕在茶几上,就在距离高远的不远处。

    “盐酸美/沙/酮。”他轻轻开口,眼神瞥向他,舔了舔干涩的唇角:“这不是都打算戒了吗,怎么一点定力都没有。”

    高远没说话,已经说不出什么了。他整个人在地上弓着腰,手指颤抖,脚背绷直,圆睁的双目里迅速爬满血丝。

    “高远,一开始没人逼你,是你自己走这条路的。我跟你说过,既然走了,可没有回头路。你还记得你当时说什么来着吗?”周寅看着拿在手里那瓶盐酸美/沙/酮,里面的液体也微微晃动,荡出一波清澈的浪。跟那东西打交道,自然熟悉它的效用。

    他叹了一口气,语气泯然,甚至暗藏了一些难以言喻的意味:“你说穷病才最可怕,你不会后悔的。现在,你后悔了,想回头是吗?没路给你走了。告诉我,那个人叫什么。”

    “寅哥,寅哥,求你了,再给我一点……”

    高远翻了个身,已经站不起来,只好匍匐着朝他爬过去,抓住他的脚腕哀求。周寅俯视着他,从那个角度看,脚下的人正在涕泗横流。

    周寅曾经很享受俯视的感觉,喜欢受他人仰望,但是现在,他所处的高处是用罪恶和鲜血堆砌的,他还在享受吗?

    他垂眸看了高远一眼,又偏过头,拿出另一样东西,是一包针剂,高远看见,情绪更加激动,伸手去够。

    周寅继续开口,重复刚才的话:“告诉我,和你联系的那个人,是谁,叫什么名字?”

    “林康安!她叫林康安!”高远费力喊出来:“她不是警察,就是个记者,我有她号码,写在日历上,九月二十一号那天,我怕你和良哥发现,不敢用自己的手机联系……”

    周寅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把东西扔给他。转身去找那本日历,在九月二十一号那天下面歪歪斜斜写着一串数字,他看了一眼,把这串数字记在脑海。而后熟练地把一切恢复成原来的样子,路过客厅时,高远已经颤颤巍巍地撕开了包装,安装好器具,握着针朝自己的静脉扎进去。

    液体缓缓推进血管,他整个人也好似抵达巅峰,双眸已经开始涣散,眼前的事物变幻扭曲,散发出惑人的光,不像是人间,像是天堂。啊,天堂!

    周寅收回目光,转身离开,轻关上门。

    没有人比他清楚,高远活不过今晚。不用黎明来到,他就会因为吸毒过量而死。和瘾君子交易,那个叫林康安的记者不会想不到这个结果。

    他顺着楼梯走出去,摘下手上的手套,沉寂地往下走。楼道里的灯光还是那样,明一下,暗两下,明的那一下也没有多少光,没能照亮路,反而引来一群扑火的飞蛾。

    这栋老房子里没有几家还亮灯,就算有人,也都不关心谁家发生了什么事。他在想高远要多长时间才会被人发现,不知道记者知不知道他的住址,快的话,她联系不到,然后报警。

    慢的话,澄州这个温度两三天就会有味道。

    他择不出去,少不了要警察局走一趟,但他们不会有任何证据。

    周寅想的有些头疼,这些事对他来说其实过分简单,他知道怎么最大程度的处理好,也猜得到警察的问题,更晓得如何回答。就是这些轻车熟路的事,让他厌恶。

    他大概不是个什么合格的匪徒。

    走下楼梯,那辆黑牌的银刺稳稳停在原地,车内的女人安然睡着,副驾驶的位置又被她调大角度,半躺在上面,一只手盖在眼睛上。

    他进去车里,现在已经十一点多了,在澄州说得上是深更半夜。她的手机在中控台上来回闪烁着,估计是她家人打来的电话。

    周寅拿起来看,来电显示上不断跳跃着那三个字。

    林康安。

    这三个字,那个日历本上也歪歪斜斜地写着。

    是巧合吗?

    周寅转头看了一眼熟睡过去的女人,手慢慢伸向她莹白的脖颈,在这里就这么掐死她不是难事,抛尸荒野也不是难事。难的是他对她的背景一无所知。

    出神的片刻,手指已经碰上了那片皮肤。

    很凉。

    这触感让他意识回笼,重新收回了手。

    周寅有理由怀疑宋别对他是有目的的,和那个叫林康安的记者有关,如果是这样就说得通了。为什么她会这么上赶着对他。

    如果真是这样,他离死期就不算远了。

    但或许也真是巧合。周寅不知怎么萌生这个想法,这种事的几率小到微乎其微,但他还是认为有存在的可能。

    林康安的电话已经挂断,他拿起她的手机,没有密码,滑动点开,出厂设置的界面,图标下全是英文。

    周寅轻松找到通信软件那里,记录一直到几个月之前,她似乎没有删信息的习惯。每一个号码翻找过去,有的用英文交流,有的用中文交流,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到写有林康安名字的那栏,号码和写在日历上的不同,也可能是私人号和工作号分开。

    周寅在这些庞大的信息群中拼凑出她的一些信息,工作是跟钱打交道,最近才回国。再者,就是她亮眼到让人忽略不了的资产情况,多到可以养活两个银行。

    没有和他相关的信息。和林康安的对话也仅有两句,也是很多天以前:

    ——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

    他是匪徒,又不是歹徒,能少造一点杀孽就少造一点,何况……何况。

    周寅正想按灭手机的时候,“林康安”很巧在这时发来了信息:怎么不接电话,爸妈挺着急的,快点回家。

    这个语气像是姐妹。他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没规律地敲着,思索片刻,无论这个林康安是不是那个林康安,他还是能少露脸就少露脸,但宋别怎么办?

    那支烟的劲儿很大,一时半会儿她醒不过来。他想了想,迅速下了决定,把她带回去。车子启动,朝白杨路去。

    周寅一路开过去,到那里停好车,去把卷帘门打开,而后从车里把熟睡的宋别抱出来。北美那儿估计没什么好东西给她吃,抱在怀里都没什么斤两,太瘦。

    他一路走到楼上,越过难闻的机油味,二楼其实挺干净的,周寅给人放到床上,这里平常只有他一个人住,没有第二个人,床给宋别睡了,他就没地方。

    他坐在卧房的椅子上看了一眼床上的女人,她彻底地昏睡了过去,最早也要明天才能醒来。在不晓得她到底是何居心的情况下,杀了她是最好的选择,他不是个留隐患的人。但现在或许杀了她就是个隐患。

    有更好的办法。周寅的目光落向某一个暗角,那是最后一部分还未清理的,正好可以用在她身上。

    这么想着,一低头,不慎碰到了她手机上的一个软件。大概是网盘之类的东西,里面是几张照片,他一眼就看到了最下面的那一张。

    照片里的小女孩站学校里的荣誉墙前笑着,唇角微微弯起,身后是另一张照片。

    他的目光定格在此处,指尖隐隐发颤。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才艰难地把视线挪开,挪到一边的宋别身上。

    她还在睡着,暗黄的灯光洒在她身上,那么安详。

    刚才的念头,那个隐秘的暗角,开始变得灼热,似一块燎火的碳,烫在他的心口,咽喉,烧得他肝肠寸断。